喜欢一个人太累了,所以我喜欢了十个

我们年轻的时候都喜欢过一个人。

有的人说,一个,太低估我了吧。

所以,每当别人问起我这个问题时,我都打哈哈忽悠过去。

当然,有一种情况就是逼着我去清醒且不能含糊地回答,就是每逢酒局玩真心话大冒险的时候。所以我一向非常不崇尚玩这款游戏,一是我不太热衷关注别人的八卦,二是当别人问起我的时候,突然而来的酒兴大发,一不小心编了个故事讲到第二天日出都讲不完。结果下一顿酒局的开头一定得让我讲到他们兴致勃勃为止,要不然不肯罢休。

其实编多了,我都开始怀疑故事的真实性,可能当酒精上脑的时候,蹭合了自己一些天马行空的想象力,说着说着竟把自己感动哭了。然而,游戏还是归游戏,游戏重要的是什么,开心嘛,尽兴嘛,宿醉之后谁这么无聊去考察你这些八卦的真伪呢。

但是对于我这种外表看上去潇洒不羁,可内心又是极其感性的人来说,喜欢这种事情,还是过分的清楚的。少年的时候喜欢一个人,我想大概万千少女都一样,憋着一肚子话走到他跟前,一开口就是你做完作业了吗。想尽千方百计想让他留意到自己,要么靠恶意捉弄,要么挑灯夜战个三百回合,力求期中考一战成名,排到年级前十。

而对于既善良又笨拙的我,只能在日记本里伤春悲秋:“我第一次尝到了暗恋的滋味。悄悄地跟踪着你,踏着你的脚印,这样真美好,美好得无暇。”

现在看来不禁笑成了猪叫。

踏入社会后的喜欢,不再和年少时那样腼腆和羞涩了,近年来流行什么霸道总裁壁咚表白,简单粗暴够直接,直接省去了无数个日夜戏精上身的烦扰。当然,这种喜欢的表达方式,仅限于两情相悦,一厢情愿的情况下通常被踹成遍体鳞伤。

无论怎样,喜欢一个人的过程,总是又难忘又特别的。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明明正在下倾盆大雨,心里都会臆想即将出现彩虹,然后忍不住在雨中狂奔。可能这样的事情总臆想得太过于圆满了,以致于喜欢来得快,去得也快。从前费尽心思为喜欢的人精心耕作,当中途无疾而终的时候,竟忍不住对喜欢二字产生了怀疑,也可惜,男人在这件事情上极度容易产生厌倦感,正如尼日利亚野鸡所说的“虽有情却不长情向来是男人的本性。”

很多时候很多人都在爱情上迷失了自我,或者给自己的心设下了很高的防线,大多都是经历了一段或几段让人心碎的过往,以致于再遇到爱情的时候,分不清是喜欢他人还是喜欢自己。

更糟糕的是,当真爱站在他们面前,还要进行一轮又一轮的权衡、试探、考察、评估、防控等等,还没等审核流程走完,心已经累了。

以前,喜欢一个人,会形成思维定式,会一心一意地对他好,成为一种生活,一种状态;现在,喜欢一个人,更宁愿喜欢一个人。

喜欢一个人太累了,你不喜欢我,我不怪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