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戏子的地位真的很低下么?
戏剧家李渔曾有言:天下最贱的人是娼优隶卒四种。做女旦的,为娼不足,又且为优,是以一身兼二贱。"
文中"优"即戏曲艺人,俗称戏子。以戏为业的人古称优伶,含有调笑捉弄的意思。
科举失利的李笠翁因为酷爱戏曲,组建起一个商演戏班,由亲手调教的色艺双绝"乔王二姬"为台柱,出没于富贵官宦之家。几年下来倒也收入颇丰,可惜好景不长落魄终老。深谙这个行道的他,这番话无限心酸。
在古代,戏曲艺人的地位低下,属于"下九流"之末。一般大多由罪臣家属充当,或奴婢出身,当同娼妓一样,都是无人身自由的贱籍。其婚嫁生养都听命其主。甚至历代有法律规定,戏子与娼妓不得与良人婚配。
电视剧《雍正王朝》中新科刘举子与青楼女子私订婚约,被告犯法,幸皇帝开恩,脱其女贱籍方免其罪。由此可见,作为戏曲艺人难以脱离其?下流?身份的。
纵有世家子弟追捧迷恋,谁敢娶戏子为妻,也被视为伤风败俗,大不韪之事,不过是逢场作戏罢了。万幸成为人妾,在家中亦无地位,扶正是不可能的那是现代神剧看多了。
纵观王国维的《中国戏曲史》,文人的参与对戏曲的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梅兰芳的京剧艺术能自成一派,"梅党?起了很大的作用)。
梨园行以唐明皇为祖师爷,并不能改变其社会地位低下的看法。关汉卿,王实甫,李渔等人都是官场失意之人,调曲弄戏不过风雅之好,属玩票性质,纵便名噪一时,也是难以登堂入室之流,真正成为梨园弟子的实在罕有。
对中上层的人家来说,若有子女入戏行,视为不光彩之事,不得入族谱,祖坟。名人邵逸夫,当年进军演艺界时,都遵俗取了"逸夫?为艺名,不得使用本名入戏行戏,这已是近代之事了,可这一行的从业人员之不受待见。
另一个例子是《红楼梦》二十二回中回,为宝钗过生日,被贾府从江南买来的十二个小戏子中,有个龄官长得像林妹妹。大家都不说,因为将小戏子与千金相比,实在有失体面。只有大嘴湘云点破后,惹得林姑娘生气。
古代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农耕社会不事生产的商人,都地位低下。按职业在社会中的地位等级排名,"三教九流"把人分为若干等。受压迫者多被视作下九流命运悲惨。
从事贱业的戏曲艺人,历来就处于社会最底层。高级点的去取悦官员贵族,低等的只能去跑跑江湖,乱世就更不堪言说了。直到清末,才有专业的戏院,进行演出。
在《舞台姐妹》《啼笑姻缘》《秋海棠》等影视剧中,戏曲演员的命运飘零,也有所表现。等到年老色衰,结局惨淡,"孤苦伶仃?一词的由来,大约是当时艺人普遍的下场的写照。
而今社会价值观发生变化,戏曲艺人的命运也得到改变,他们地位了很大的提高。
戏曲演员作为一种职业,本不应有高下之分,加上人们对精神文化消费的需求空前巨大,造成娱乐文化兴盛,粉丝经济舆论媒体推波助阑,戏曲艺人的地位,早已今非昔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