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西族有什么传统风俗人情?

纳西族是我国居住在金沙江上游地带的少数民族,除四川、西藏有少量分布外,主要聚居在云南省西北部丽江纳西族自治县及其周边的中甸、宁蒗、维西、永胜、德钦等县。据1990年人口普查,全国纳西族有278009人,其中云南省有260388人,丽江纳西族自治县有184894人,占全国纳西族总人口的66.5%,是纳西族的主要聚居区。

纳西族的称谓 纳西族的自称因方言不同而有所区别:丽江等地多自称“纳西”,宁蒗、四川盐源等地自称“纳日”、“纳汝”或“纳恒”。按纳西语分析,“纳”有“大”或“尊贵”的意思,“西”、“汝”、“恒”等意为“人”或“族”。1954年,根据本民族意愿,经国务院批准,以“纳西”作为***同族称。 纳西族语言文字 纳西族有自己的语言文字。纳西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支,大致以金沙江为界分为两个方言,方言之间相互不能通话,而纳西语的标准语则以纳西语西部方言为基础方言,以丽江县城大研镇的语音为标准音。 在纳西族悠久的历史进程中,曾经有过东巴文、哥巴文两种文字。“东巴文”是纳西族早在一千多年前(唐代以前)就创造的一种象形文字,由象形符号、标音符号和附加符号组成,是当今世界上仅存的还流传在民间的活的象形文字。 纳西族宗教信仰 纳西族信仰东巴教、藏传佛教等宗教。此外,丽江纳西族还普遍信奉“三朵”神,成为多种信仰的民族。 纳西族社会经济 纳西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同云南大多数少数民族一样,发展不太平衡。到***和国建立前,丽江县的纳西族聚居区是封建地主经济,并出现了资本主义工商业;中甸县的一些地区仍保留着领主经济的残余;宁蒗到还基本处于封建领主经济阶段,并保持着对偶婚和母系家庭残余。 纳西族的文化 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纳西族人民创造了富有本民特点的灿烂文化,形成并发展了自己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东巴教是纳西族的特有宗教,东巴文化因保存于东巴教而得名。主要包括东巴文字、东巴经、东巴绘画、东巴音乐、东巴舞蹈、东巴法器和各种祭祀仪式等。纳西东巴文化在云南各民族独树一帜,是纳西族人民的骄傲,比如东巴文对于研究比较文字学和人类文化史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而在《东巴经》中,一方面保留了许多古语古词,是纳西语和其他亲属语言作历史比较的极好材料,另一方面又记录了大量的纳西古代文学。 与东巴文化发展的同时,纳西族又学习和吸收其他民族,特别是汉族的先进文化,从而丰富了本民族的文化艺术传统和内容。从明代开始,以丽江土司为首的贵族领主首先接受了汉文化,他们大都能诗能文,如木公曾写下了《雪山诗选》,木增曾写下了《云迈淡墨》等诗集。 纳西族民俗特色 纳西族一般居信在坝区、河谷和半山区。坝区民间住房多系土木结构瓦房,格局多为“三房一照壁”,山区多是低矮的木楞房,以木板覆顶。纳西族的婚姻家庭,多数地区实行一夫一妻制,旧时婚姻由父母作主,婚前社交自由。宁蒗泸沽湖周围的摩梭人则还保留着母系家庭和对偶婚的残余。随着婚姻法的贯彻,一些古老的婚俗正在逐渐改变。

纳西族传统节日 

东巴会

每年农历3月5日,纳西族聚居地的东巴云集中部东巴圣地--丽江玉水寨,在这里举行一年一度的东巴会,场面盛大。 这天,东巴们早早来到玉水寨东巴什罗庙。点燃香炉,烧大香,祭拜神灵和祖先,祭拜东巴始祖东巴什罗,并且诵经,做法事。东巴会也是各地东巴"比武",展示各自才华、技艺的机会。各地的东巴一个接一个按自已的风格诵东巴经,跳东巴舞。尔后,相互交流经验,切磋学习。他们都热爱自已的民族,热爱民族

文化

。民族凝聚力、民族责任感使他们走到一起,为传承古老的纳西文化,并发扬广大而***同努力。

棒棒会

每年农历正月十五,是丽江纳西族的"棒棒会"。届时,丽江城内人流如潮,街道上摆满了交易的竹、木农具和果树、花卉等。棒棒会标志着春节活动的结束和春耕生产的开始。该会由"弥老会"演变而来,原是在寺院举行的庙会,清初改土归流后,赶会地点移到丽江古城内,并逐步发展成为准备春耕的竹木农具交易会,近年又增加了果树苗术、花卉盆景交易内容,赶会地点也从古城内移到新城区。除了正月十五县城的棒棒会外,还有正月二十的白沙农具交流会,纳西语叫白沙当美空普,意为白沙大宝积宫开门"。这是明代以来延续下来的白沙大宝积宫、琉璃殿、大定阁等庙堂年一度开门,让人们烧香拜佛,后来演变为以农具交易为主的传统节日。交流会上,不仅农具种类齐全,而且小孩玩具及日用杂货应有尽有,所以俗话称"除了鸡鲁头之外,什么都能买到。              

三朵节

“三朵”为玉龙雪山之神灵,是传说中能征善战、济困扶危的英雄,故被纳西族千百年来崇奉为保护神。据东巴古籍记载,三朵属羊,所以在过去,每年农历二月初八和八月羊日,各地的纳西族都要到丽江白沙"玉龙祠'(即北岳店)隆重祭拜三朵神,有的还在自己家中举行"祭三朵"仪式。除祭拜活动外,还要进行各种文娱活动。由于二月初八正值"万朵山茶"盛开,春光明媚,又逐步形成纳西人民的踏青游春节日。1986年8月,丽江纳西族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将农历二月八时俨三朵节"定为纳西族的传统节日。每年这天全县放假一我并由县政府具体安排各种节日活动,如举办各种展览群众游园赏花、召开有关学术讨论会等。届时,游人如潮,满城欢腾,昼夜欢歌,热闹非凡。如今纳西三朵节,业已成了丽江最隆重的大型民俗文化盛会。             

三月会

丽江三月会于每年农历三月举行,会期一般七天。原为祭龙求雨日子,至清乾隆十年,丽江城北黑龙潭修建了玉泉龙神祠,始在这里举办三至五天的三月"龙王庙会"。辛亥革命后,丽江商业劝工会借祀龙王之机,进行百货交流,并在玉泉北面森林草坪间辟出以骤马为主的牲口、交易市场。远近客商不断牵骤驱马而来,玉泉逐渐变成骤马集市中心,三月会始而演变为骤马物资交流会,一直延续至今。三月会期间,除了交流山货药材、土特产品、日用百货及骤马牲畜外,还组织体育比赛、民歌播唱、古乐演奏等活动。丽江城内人山人海,充满节日的欢乐气氛。                

七月会

丽江七月会,于农历七月中旬举行,是纳西人的又一重要节日。会期十天左右。因以骤马、牛等大牲畜交易为主,又称"七月骤马会"。七月会,历史悠久,远近闻名。传说纳西族创世祖先崇忍利恩,经历洪水劫后余生,与天神的公主衬红褒白邂逅相爱,冲破重重阻挠,终于成婚,在从天上返回人间创世时,把天宫的马匹交易会也传回故乡,于是丽江便有了骤马盛会。其实,丽法国'古便有"花马国"的美誉。这里很早就用马与四川客商交也铁。用纳西象形文字书写的《东巴经》中,有不少养马生活的精彩描绘。丽江马体型匀称,眼小有神,颈短粗,昂有力,肌肉发达,四股强健,蹄质坚硬,有吃苦耐劳、举步轻巧、善于爬山越岭等优点,驮、骑、拉均宜,不但在当地被广泛役用,而且每年都有大批马匹输往各地。明代由于军事和运输的需要,从山西一带引进优良驴种,与当地好马搭配,发展了骤子。明初,丽江木氏土司以本地骏马送京朝贡。清代乾隆年间,在丽部位城每年三月的龙王庙会上已有骤马牲畜交易。民国初年/,在各地骤马互市基础上,又在丽江古城狮子山西边的山坡上举办七月骤马会。解放后,随着民族经济的繁荣和发展,古老的七月会更加兴旺,成为交易骤马、交流物资、传播文化的新型盛会。随着规模的日益扩大,会址也搬迁到更加广阔的县城东南红星交流会场。节日期间,纳西人牵着牲口,带着农副土特产和各种中药材,来到大研镇赶会。邻近各地的汉、白、彝、藏、保僚、普米等族兄弟姐妹,也身穿民族盛装来赴会。西藏、四川、贵州、陕西、河南、河北、安徽等地的客商,也远道赶来参加盛会。人们白天赶会,逛会,看展览,看演出,从街头到会场三公里路的人流从不间断。日落黄昏,华灯初上,四方街、新大街和广场上,人声鼎沸。有的吹笛子,有的奏芦笙,有的对唱"谷气调",有的围圈跳起《阿丽里》和《哦默达》。今日纳西七月会,业已名副其实地成了边疆新貌的博览会、民族友谊的交流会,越来越显示出它独具一格的特色。

纳西族节日

迪庆纳西族节日有正月春节、二月八、三月清明节、五月端阳节、六月火把节、七月祭祖节等。其中最有特色、最为隆重的节日为二月八。

二月八:农历的二月初八是迪庆纳西族最隆重的传统节日,尤以三坝白地最为热闹。又称“朝白水”。日期间,远近赶来的纳西族、藏族、彝族、回族等数以万千会集于白水台,参加朝拜白水神盛会。人们先烧香及杀鸡祭天,祭祀各种神灵后便进行歌舞表演及赛马,热闹非凡。

二月初八祭天的日子,看起来更像是一次大型的集体野游活动。这一天各村各寨的人们,穿上各民族的节日盛装,拂晓前就成群结队地踏上了去白水台的道路。到了白水台,首先以家支、家族为单位在台前的求子洞边焚香磕头,然后到各自的火塘生火野炊。从古到今,各自的火塘地点不变,因为各家庭或各家族在火塘上方己设置神坛。当天,纳西人先要在火塘边祭祖,然后到白水台泉眼旁的大烧香坛进行祭祖。祭祖完毕,则坐到各自家的火塘边,享用早已准备好的各种菜肴和糕点。在这香烟缀绕之中,吾树湾人首先边唱边跳起了“阿卡巴拉”舞,随着其他村寨的人也如人到舞队当中。顿时,歌声与舞蹈汇成了一片欢乐的海洋。

衣、食、住

据有关史籍记载,纳西先民的服饰有“男女皆披羊皮”之习俗,这可能同畜牧业较为发达和游牧民族的秉性有关。元人李京所见的纳西族男子多为“善战善猎,挟短刀,以砗磲为饰”者,而妇女则“披毡,皂衣,跣足,风鬟高髻;女子剪发齐眉,以麻绳为裙”。至清末民初,纳西族男子的服饰已大致与汉族男子相同,妇女的服饰亦已从穿裙子改为多穿长裤,但仍保留了较鲜明的民族特色。丽江一带妇女身穿宽腰大袖、前幅短、后幅长的镶边女袄,外加紫色或藏青色的坎肩,腰系百褶围裙,下穿长裤,脚穿船形绣花鞋,背披一袭缀有七个圆布圈及七对垂穗的羊皮披肩,俗称“披星戴月”。已婚妇女将发髻梳盘于头顶,戴圆形纱帽;未婚少女则结发辫盘在脑后,戴布头巾或黑绒小帽。云南省中甸县和德钦县一带的纳西族妇女,上身常穿织出彩纹的开领麻布对襟长衫,下身穿多褶麻布裙,腰系彩带,背披羊皮披肩,脚穿云头长靴。青年女子一般喜留长发,在发辫中掺入五彩丝线或毛线盘髻于头顶,同邻近地区藏族妇女的头饰相类似;而已出嫁的妇女则往往用红布缠头,再戴上俗称“骨配”的圆盘状银质装饰品。

沪沽湖畔摩梭人则由于同藏族交往较多,信奉藏传佛教(喇嘛教)的人日益增多,大部分男子已改着藏装。妇女则上身穿各色短衫,下系百褶长裙,腰束彩带,背披羊皮,并用牦牛尾巴上的毛编成粗大的假辫盘于头顶,再在假辫外缠上一圈蓝黑色丝线,将此辫后垂至腰际,显得美观大方。

纳西族先民早期可能实行穴居,有些史书以“麽些洞蛮”称之。后来逐渐学会了建盖“木楞房”,即以圆木纵横相架叠层为墙,垒到10尺左右便加椽桁,上覆以木板,然后再用石块压在木板上。正房内以火塘为活动中心,床榻就设在火塘边,炊爨亦在火塘上进行。丽江一带明代已有瓦房出现,但多为土司和头目的住宅。随着纳西族地区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城镇和坝区农村已普遍采用了“三房一照壁”或“四合五天井”式的木石结构、土木结构的瓦房建筑。这种瓦房多系两层楼房,屋基用大石块砌成,中段用土坯或砖、石,上段则覆以木板。房檐外伸,并在桁梁两端加钉两块“风火板”(有的还加上“垂鱼”等装饰),以保护木质部分不受雨水剥蚀。正房的门窗多雕刻花草鸟兽之类装饰,院坝内亦镶钳各种图案的鹅卵石与瓦片,再遍种花草,显得美观舒适。

泸沽湖畔摩梭人至今仍居住在“木楞房”中,每一户人家至少建盖有一栋正房和一栋畜厩,人口较多或较富裕的人家则建盖四栋房构成一个院落。正房一般由主室、上室、下室、后室以及仓库等组成。主室内设有一大火塘,供炊爨和取暖用;火塘四周铺以木板,既可供全家吃饭、议事、祭祀与接待来客用,同时又是老年妇女和孩子们晚上睡觉的地方。上室是老年男子的卧室,下室内放置碓、磨和锅灶,是加工食品和煮猪食的地方,后室则作为堆放杂物之用。楼上的房间隔出三四个小间,作为家中青壮年妇女专门接待男阿夏的“花房”。这种“木楞房”建筑虽简单,但住在里边冬暖夏凉,而且还可以抗御七级左右的强烈地震。

据史书所载,古代纳西族广大人民多以荞麦、稗子、圆根为食。明清以来,在大量吸收汉族先进生产技术和新农作物的基础上,纳西族的农业有了较快的发展,生活也有了新的变化。以玉米、小麦、大米、大麦、稗子为主食。坝区农民多在房前屋后开辟园圃,种点蔬菜自食。同时,纳西族在每年冬天腊月间有杀年猪的习俗,做成火腿或腊肉,平时分切而食,猪油用做食用油。一般人家还自备有各种咸酸腌菜、豆豉、肝酱、香肠、腌蛋等等。一般情况下,每日三餐多为干饭,有米饭或大米、玉米混合饭,有二、三个菜及汤。冬春时节则爱吃热气腾腾的火锅菜;夏季农忙期间,多数农家皆以米酒拌凉水解渴,有些地方早上也吃炒面和酥油茶。纳西族人喜欢喝酒、喝茶和抽烟叶,爱吃辣、酸、甜、味。城镇居民的主食主要是大米和麦面,一般量少而精,蔬菜全靠郊区菜农供应。城里卖有出名的丽江火腿粑粑,美味可口。

祭天和祭祖

三坝纳西族每年要祭天一次,祭祖三次。正月祭天,腊月十四就要酿酒,做饭请客,请老人吟唱,三十晚上要“车寻”,初一祭灶神要磕头,初二要洗头、洗脚、洗衣裳,到河边饮水。三日晚上把天神请到家里来祭祀。四日就要杀鸡,到祭天堂烧香,磕头吟呷,搞完后回来作射箭等活动,搞完活动后在主祭家里吃饭。五日天一亮抬出一口大猪煮成三锅,煮熟后念“天好矢”、“乌鸦好友”。长者吃酒吃肉,然后众人吃。吃完依次回家。六日各家各户自己祭。八日又抬一口猪去祭天堂。九日又用一口小猪去祭天堂。整个祭天活动到此完毕。

祭祖:正月六、七日或二月十二日一次,六月初一次,十一月初二一次。一般祭时用黄栗树三株,各家各户自己祭。

丧葬

在丧葬习俗方面,丽江一带纳西人在“改土设流”前一直都实行火葬。人死后用竹筐或无盖的木棺抬至山上或村寨外的火葬场火化,过一段时间后再去收拾骸骨举行葬仪。清初“改土设流”后,中央王朝派任的流官曾屡次明令改火葬为土葬,皆因“土人尚惑刀巴祸福之说”而未能奏效。直至乾隆年间,流官们千方百计动员了一位纳西族小头目将其母土葬,人们未见到灾祸降临便渐改火葬为土葬。但在一些偏远山乡,迄今仍保留着火葬的习俗。

当人处于弥留之际时,家族中一位长老手持一包有少许碎银、茶叶末和大米的纸包守候在旁,在落气之际须将此纸包放入死者口中。这样做意图使死者十分珍贵“气”能够接续下去,以促成家族繁衍、子孙兴旺。此外,报丧、吊丧、停灵等活动都要在一位德高望重的家族长老指挥下进行,并要请东巴经师来主持其中一些祭仪。人死后一般停灵三日即可出殡;葬仪举行后的三天内家中亲属仍需每天献祭。接下来还要举办“做七”、“百日”以及“年斋”等一系列祭吊亡灵的活动,得迎请东巴或喇嘛来家中诵经,直至人死满三周年时做完“三年斋”,整个拜祭活动方可算告一段落。妇女在产期死亡、孩童夭折与其他非正常死亡者,一般不得葬入家族墓地,亦不得在家族或村寨专用的火葬场内火化。

摩梭人基本上保持了火葬的习俗,但在举行葬仪前须先捆好尸装入麻布袋内,埋入正房后室内的土穴中“停尸”一段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9天)。另外,在火化完毕后,还有收拾部分骸骨装进一小布袋中,送到家族墓地进行埋葬等遗俗。这些习俗现今则已有了较大改变。

纳西族对生死礼俗是十分重视的。在生育方面,许多地区的纳西族一直保持着求子的礼俗,不妊妇女求子处较多。接生工作往往由儿孙满堂、人丁兴旺的人家的老年妇女来做,到20世纪60年代前后才普遍改到医院或卫生所生养。孩子出生满10天后,其父便需派人到岳父母、舅舅、伯伯、叔叔以及姨妈等亲戚家中送米酒和鸡蛋去报喜。在报过喜后,就会有亲友来登门道贺,并送来母鸡、鸡蛋、大米和婴儿衣帽等礼品。在小孩满月前的属羊日或属牛日,还需请东巴来主持命名仪式,并请众亲友前来参加。在请过满月客后方允许背小孩出门,产妇亦可下床参加家务劳动。当孩子满1周岁时须请周岁客,并当众铺下笔墨纸张、铁木匠工具和针线等让小孩“抓周”,以此来预测孩子的前程。泸沽湖畔的摩梭人以生女为贵,认为多女多福,因为只要有了女孩就能延续母系血缘家庭“根”。

婚姻习俗

纳西族由于各支系之间的历史渊源、地域分布不同等诸多原因,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婚姻习俗与家庭形态。聚居在丽江一带纳西族早已实行了一夫一妻制,而居住在滇川两省交界处的泸沽湖周围地区的摩梭人,在过去则过着不娶不嫁的“阿夏”(即亲密的异性朋友)婚姻生活。在同一个民族中竟然存在着父系、母系以及父系与母系并行的婚姻家庭形态,这种现象早已引起了普遍关注,成为学术界研究的热点。

丽江一带的纳西人实行一夫一妻制婚姻的时间较长,旧时儿女婚事往往由父母作主,请媒人出面撮合,然后通过订亲、请酒、举行婚礼等程序聘娶。当男孩长到七八岁时,父母亲便注意给他物色媳妇,若是相中的“门当户对”人家的女孩同自己的儿子的生辰八字相投合,就可托媒人携一壶酒前去女方家中提亲。待女方父母同意后,即可择一吉日举行送订亲彩礼的仪式,俗称“送小酒”。在此仪式上男方家庭须向女方父母送上“四色礼”:五斤左右的白酒一坛,两包茶叶,四盒红糖,两升大米。在举行过“送小酒”仪式后,若任何一方觉得这门亲事不大合适,均可提出反悔。若女方提出反悔便须退还男方所送的彩礼,而要是男方想悔婚约则不得索还彩礼,只需请媒人通知女方即可。在送过小酒后隔一年半载,男方家还须再向女方家送第二次彩礼,俗称“送大”。在礼品中除备齐上述“四色礼”外,还要加送一疋约七尺长的土布,两套礼服,半只猪肉,一对玉手镯或银手镯,另有现金若干。女方家亦以一壶白酒、两盒红糖与一些糍粑向男方家还礼。在举行过“送大酒”仪式后,双方一般都不能再对婚事表示反悔,否则会遭来物议。当青年男女长到18岁左右,便可择定吉期为其举行婚礼。

在婚姻关系方面,过去丽江一带的纳西人中姑舅表婚较为常见,舅父的儿子拥有娶姑妈的女儿为妻的优先权,因此,姑妈家的女儿在一般情况下先要供舅父家的儿子挑选,然后才可考虑嫁给外人。有些地方还存在兄终弟及的“转房”习俗,但一般是兄死后弟娶其嫂,而兄娶弟媳的情况则较为罕见。此外,纳西人中离婚的情况也是不多见的,因为普遍都认为这是极不光彩的事情,不到万不得已绝不会这么做。离婚后女方返回其娘家即可,彩礼一般不退。按照传统习俗,寡妇无论其有无子女均可再嫁。新中国成立以后,青年男女恋爱婚姻自由的权利得到了充分有力的保障。

丽江纳西人的家庭多为一夫一妻制的父系家庭,子女均从父姓,财产亦按父传子、子传孙的方式继承,父亲在家事上拥有决定权。没有子嗣的家庭可招赘女婿上门,但事前须征得主要近亲的同意,而且子女须全随母姓,这样才能够享有家庭财产的继承权。纳西人的家庭多为三四世同堂的主干家庭,小夫妻俩***同生活的核心家庭,直到20世纪五六十年代后才逐渐增多。多子家庭亦有在儿子成婚后实行分居的习俗,在分家时往往是诸子均分田地、畜牲以及房舍等生产和生活资料,而幼子又拥有优先挑选的权利。一般由幼子继承祖屋,并承担起赡养双亲、供奉祖先灵位的职责。

居住在滇川边境泸沽湖周围地区的摩梭人,旧时主要实行一种奇异的"阿夏"婚。这种婚制的特点便是男不娶、女不嫁,男子于夜晚到女子家中访宿,第二天清晨又返回自己家中从事生产劳动,配偶双方不组织***同的家庭。这种暮合朝分的阿夏关系的缔结,以母系血统近亲不婚的原则为界限,除此外一般不再受年龄、金钱、辈分、等级以及民族等条件的限制。

按照摩梭人的传统习俗,女孩和男孩长到十三岁时便要分别举行“穿裙子”和“穿裤子”仪式,标志着已经成人,可以开始参加一些劳动和社交活动。一般女子从十五六岁起,男子从十七八岁起,便可开始同异性过偶居生活。他们通过日常生产生活中的接触、节日和庙会等社交活动来建立阿夏关系,选择阿夏的主要条件是貌美、年轻以及能干等。在阿夏交往的初始阶段,男方到女方家去访宿往往处于较隐密的状态,数月之后才公开同女方家人会面。会面时男方须给女方长辈送上一些礼品,以示尊重和谢意。这种阿夏婚基本上是以女方为主体的,每位举行过成年礼的少女,在家中都有专属自己的“阿夏房”用来接待男性阿夏,对自己不再喜爱的男子只要闭门不纳,阿夏关系也就算终结了。另外,在阿夏交往过程中所生下的子女全归女方抚养,财产亦完全按母系继嗣。由于阿夏婚的特点是易合易离的,男女双方很少会产生强烈的独占欲或嫉妒心理,对解除阿夏关系多持无所谓的态度,极少为此而发生纠纷。

同这种婚姻形态相联系,摩梭人过去普遍存在着一种母系家庭形式。其主要特征是:每个家庭由一位年长或能干的女性担任家长,负责安排日常生产与生活,管理仓库和家产,主持家庭祭祀和接待来访客人等活动。家庭主要成员由外祖母及其兄弟姐妹、母亲及其兄弟姐妹、兄弟姐妹及姐妹们的子女等人组成,一般包括二至四代,每家大约有十余口人,有的家庭多达二三十人。所有家庭成员都过着阿夏婚姻生活,财产完全按母系继嗣,世系也按母方来计算。因此,摩梭人认定了“女子是根骨,缺了就断根”的传统观念,当某户人家一旦出现没有女继承人的情况时,总会想方设法过继养女去延续世系。

科学技术

生息在玉龙山上、金沙江畔的纳西族人民在长期的农牧业生产和社会生活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积累了不少天文、历算、畜牧、农耕、医药等方面的科学知识,并涌现出有所成就的学者和专家。

纳西族古代的科学技术知识,很多是以神话故事的形式在民间流传,并用象形文字分别记载在东巴经书上的。根据东巴经记载,古代关于天象的专有名词已有数十种之多;从《巴格图》和《十二生肖的来历》等经书上看,纳西族早就对四言四隅(类似汉族的八卦)有了较为明确的概念;创制了以月亮圆缺定月,每月三十天,一年十二个月,***三百六十五天的历法,并用十二属相来记日、记月和记年。民间还从对天象及生物活动观察,摸出一套关于风、雨、花、雪,以及各种鸟类的活动规律,来分别季节的特征,不误农时地进行农事活动。

纳西族素以养马出名。丽江马是著名的“大理马”之别称,东巴经中有《马的来历》的专册。丽江是著名的“大理马”产地之一。丽江马是全国优良品种之一,体型小而精悍,能负重,善于爬山越岭,适应性强,并能连续行走二、三个月。近来,农科部门又引进卡马巴良种,与丽江马交配,使其向身高体大方面发展。

丽江纳西族自治县逐步建立和健全了农、林、牧、医药的技术网点,培养了近万名科学技术人员。他们深入地开展科学研究活动,在农村现代化建设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比如,马铃薯是丽江山区的主要粮食作物,县农科部门针对其病毒害和品种退化比较严重的情况,经过长期试验,总结出适合当地的有性繁殖技术,采取实生苗移栽和实生薯利用的技术措施,基本上解决了难题,获得了高产。又如,全县对小麦推广良种良法之后,也获得了小麦连年大幅度的增产。

六十年代中,丽江地区科技部门根据全面发展农村经济的方针,在反复进行科学试验的基础上,推广苹果“芽复选种,高接换头”等新的种植技术,使全县种植的苹果实现良种化,至七十年代后期,全县苹果年产量达到一百几十万斤,变成云南省新兴的苹果生产基地之一。

纳西族地处横断山脉地带,高山、河谷、平坝相间,土壤肥沃,日照时数长,雨量充沛,适宜各种植物生长。被称为“植物宝库”的玉龙山,生长着五百多种中草药,其中行销全国的名贵药材达二百多种。丽江的医疗事业得到很大发展,疟疾、霍乱、伤寒等传染病已消灭,常见病和多发病渐渐减少,人民体质大大提高。

丽江纳西族自治县的鲁甸乡以“药材之乡”而著称,以此为中心,丽江地区建立了规模不同的药材栽培研究种植场四百多处。

此外,纳西族还有一批分布在全国各地的中、高级科学工作者,如中外知名的历史学者、教育家方国瑜教授,小麦育种专家赵仲修,木芹、木全章、杨凤等知名人士。他们对纳西族及祖国的事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