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家 卢梭
让·雅克·卢梭,18世纪法国的杰出思想家,生活在波旁王朝后期。当时旧制度危机四伏,启蒙思想犹如一盏醒世明灯从法国闪亮。在不断涌现出来的众多思想家当中,卢梭是最激进的,因为他勇敢地提出了“人民主权”学说,其主张有:
1.在社会契约制国家中,最高权力属于全体人民,人民是国家主权的主体、拥有者和行使者。
2.“人民主权”的实质是“公意”的体现和运用。“公意”代表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公意”的特点在于它是全体社会成员基于***同利益、针对***同目标、符合***同幸福而具有的***同意志。 “公意”与“众意”之间有明显的区别。“众意”虽然也属于全体人民的意志,但只是个人意志的简单地、机械地和零碎地相加。“公意”是从全体人民的***同利益出发的,“众意”则在根本上是以个人私利为基础的。
3.国家主权由“公意”构成,并且永远属于人民,由于“公意”是***同利益的体现,所以,主权是一个整体,它不可被分割、转让和代表。因此,应该进行直接选举和全民公决。
首先,国家主权不可分割。如果主权被分割,那么,具有整体意义的公***意志就会丧失,主权就名不副实了。其次,国家主权不可转让。因为主权是“公意”的运用、集体的应用和国家的灵魂,应该由人民掌握,不能转交给君主。否则,国家会因为出现一个主人而毁灭。再次,国家主权不能被代表。因为主权是由“公意”构成的,而一直是不能被代表的。所以,议员不是人民代表,而是人民公仆。凡是未经人民全体表决通过的法律都是冒牌货。
4.主权不等于政府。政府是公民和主权者之间的中介人。主权是一种精神力量,政府则是一种行动力量。主权赋予政府以权力,政府则是主权者为人民设立的公***事务机构,是主权者的执行人,代表人民行使主权的某些职能。政府是人民的仆从,人民可以限制、改变和收回政府官员权力。
5.人民是立法者,立法权属于人民。人民立法的原则有:
(1)法律意志的普遍性。即任何个人无权颁布法律,只有主权者才可以颁布法律。
(2)法律对象的普遍性。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只规定人们的抽象行为,不对个别和具体的行为加以规定。法律只赋予某些机构和职务而非个人以特别的职能和权力。
卢梭的“人民主权”学说和“天赋人权”说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时至今日,它的价值和魅力依然不减。作为“人民主权”学说的故乡,法国自然首先受到这个理论的影响。“人民主权”学说在法国起到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作用。一方面,它在理论上起到了承前作用,发展了前人的主权观。另一方面,他在实践上发挥了启后的功能,指导了法国革命。美国宪政的成功离不开来自欧洲的理论孕育,而这其中,尤其离不开人民主权观和天赋人权观。卢梭天赋人权的思想最早在美国《独立宣言》中体现,他的三权分立思想后来被美国采用,并演变成将权力分给国会(参议院、众议院)、总统和最高法院。虽然人民主权的思想源远流长,但卢梭在该思想发展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卢梭,1712-1778,出生在日内瓦,后来长期生活在法国,还有英国等。《不列颠百科全书》评价他是18世纪欧洲最伟大的思想家之一。卢梭“五个方面”的影响。
在哲学方面。
严格来说,卢梭不是一个哲学家——他没有传统意义上的形而上学哲学著作。但是罗素说,他的浪漫情怀在哲学界确实产生了影响。所以,后世的哲学史家们,如黑格尔、罗素、梯利等,都会在讲哲学史时讲到他。
如果说,卢梭散乱地表达了一些哲学思想,就是他试图综合基督教与理性主义、唯物主义。他将此称为“智者的唯物主义”或“世俗的宗教”。
在政治方面。
卢梭在政治方面提出的“社会契约论”,被认为超过了英国的经济自由主义和孟德斯鸠的实证论。他的这方面理论,确实成为法国大革命的“导火索”。罗伯斯庇尔等法国大革命的领袖,是他的热烈拥护者。但不容否认,卢梭的这一理论,与洛克几乎同名的理论,有很大不同。
在教育方面。
卢梭主张“自然 教育”及师生之间自由地认可的“契约”。这个理论被西方广泛接受,被认为是现代教学法运动的根源。
在文学方面。卢梭写作了若干很有影响力的文学作品。如《新爱洛绮思》、《爱弥儿》等,还包括他自传体的《忏悔录》。这些作品中包含了他的哲学、政治、教育等方面的观点。
在音乐方面。卢梭最早因为其音乐方面的才能,与狄德罗、伏尔泰等法国文学大咖结交。他作为音乐家和音乐理论家,为狄德罗主编的《百科全书》撰写了全部音乐条目。又于晚年编纂出版了《音乐辞典》。
卢梭的主要著作和主要思想。1755年,卢梭发表了《论人间不平的起源和基础》。书中,他对人类自然状态作了一个假定性的描迷。他认为,尽管自然造成了不平等,但人类有一个事实上的平等的时 期——那个时候,人们彼此独立地生活,不服从任何一个人,他们象野兽一样互相回避。在他看来, 地质的大变动把人们集中在一起,人类度过了各种神话所描绘的原始公社生活的“黄金时代”。在这种时代,人们既有爱、友 谊、歌、舞的欢乐,也有妒忌、恨和战争的痛苦;从中学会了善良,也学会了邪恶。铁和小麦的发现开始了人类进化的第三阶段,产生了对私有财产的要求,从而陷入可怕的战争状态。并迫使富有的地主求助于保护他们财产的法律制度。
1755年,卢梭为《百科全书》写的《论经济政策》 中,提出将因为社会不平等引起的不公平,缩小到最低限度的方法——第一,要实现政治权利和义务平等;第二,对一切儿 童的公***教育应按照古代斯巴达的典型建立在对祖国的热爱和道德上的严峻的基础上;第三,要实行将公***财产资源与征收 遗产税和奢侈品税结合起来的财经制度。
1762年,卢梭发表了《论社会契约》。书中发展了他在《爱弥儿》结论中所概括的政治原则。他试图回答是什么强迫一个人服从另ー个人,或一个人凭什么对另一个人行使权力的间题。他的结论是——只有一种为全体人民所自由地接受的契约能使一个人既受社会约束,又保留其自由意志。在分析了罗马***和国的作用后。他得出了“世俗的宗教”是一种政治上的需要的结论,这样的宗教包括两个教义:对一切宗教的宽容和上帝对善良公民的奖励;对坏人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