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留地被侵占该怎么办

问题一:农村自留地被占怎么办? 村里的人知道原来的情况,做些调查就能证明这块地的原来的使用者.但即使这样,因为农村宅基地\自留地等都不是随意继承的,所有权本来就是村集体所有的,所以并不一定能争得来.建议还是和邻居协商处理,让他们出一点钱,算是转给他们的.反正你朋友也搬到城市.

问题二:土地被侵占怎么办 建议你向洛阳市国土资源局提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宜阳县国土资源局经常干一些无法无天的事情,在大门口镶嵌八卦图所谓的辟邪就是其中一例。不过你这件事由于你们自身的行为存在法律上的瑕疵,所以不容乐观。

问题三:我的土地被侵占的,怎么要回来? 我来说说吧!

首先:你既然农业户口,你们村里土地就是集体土地。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和国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村集体将土地发包给村民是有相应的法律程序的,而且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而且村委会都由土地台账,明确记录各个家庭组织承包耕地、草地等的地点、面积。从法律上说,你必然是该土地的合法使用者。

其次:你说的你和你叔家的情况,很多地方都存在。属于村民与村民之间的转包行为,但这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土地流转方式的转包。因为你们没有到村委会履行转包手续,只不过是村民之间的短期耕种行为,或是有偿或是无偿的。

结论:土地使用权仍然属于你,这在法律上一点问题也没有。别说你叔只凭嘴说,就算村委会在未经你同意的情况下,也无权将土地转包第三方。

建议:都是亲戚,别搞那么僵。在没有征占地的情况下,一年土地也就每亩1000多块(大田,其他经济作物高些)。你更应该关心的是土地权属问题,你可以回去大家商量下明确土地权属,写个合同,可以有偿或无偿交给叔叔耕种。但一定要明确发生征占地时土地补偿费归属问题,再到村委会公正一下。大家高高兴兴的解决问题。

问题四:土地被霸占该怎么办 1,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有诉举报违法行为,必要时,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决。

2,《土地管理法》规定: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题五:土地被人强占了,该怎么办! 是你老婆爷爷的承包地吗?如果是,那应该有一定证据,至少本组村民可以证明。得到了证据,那对方就是对你老婆爷爷土地承包权的侵犯,可以向村、乡申诉,请求处理,也可以向当地法庭起诉。但要说明的是,如果只是农村的空地,并不是承包地,只是平时你老婆爷爷用得多一点,这不代表这宗地就是你老婆爷爷的。

问题六:国家土地被私人占用怎么处理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题七:自有土地被邻居侵占该怎么办 可以向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起诉

问题八:自己的土地被别人占了怎么办 我国法律法规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有个人或组织侵害可向村委、乡镇 *** 要求调解,也可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条 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 *** 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三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问题九:土地被 *** 侵占怎么办 1、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如何确定?

《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3、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该如何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4、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归谁所有?

《中华人民***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

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偿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偿费支付给其他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偿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土地管理法》第49条规定,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5、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应负哪些法律责任?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79条规定,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6、《土地管理法》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何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 *** 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7、土地管理法对农村宅基地问题有哪些规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 *** 审核,由县级人民 *** 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44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8、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如何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 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 *** 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 由县以上人民 *** 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有乡级人民 *** 或者县级以上人民 *** 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 *** 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直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9、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如何处理?

《土地管理法》第81条规定,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 ***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10、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擅自占地建房,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土地管理法》第77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 ***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11、宅基地可以转让或继承吗?

《土......>>

问题十:对侵占集体土地该如何处理 建议先协商解决,如果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村委会向法院起诉 *** ,因村委会怠于行使代表权而使集体权益无法得到救济的情形发生,村过半数村民可以***同提起诉讼,但必须以集体经济组织名义提起。

《中华人民***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物权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因此,村民委员会依法有权代表村集体,参与村集体所有土地引起的行政争议,其中当然包括提起诉讼的权利。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11〕20号)第三条中规定:“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不起诉的,过半数的村民可以以集体经济组织名义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