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想不明白,一个客观物体比如一个水杯,它矛盾的双方是什么?
一个水杯,他的出现和消失是一对矛盾,从被生产出来就注定将来会消失。
刚生产出来的水杯,是新的,不久就旧了,这是新旧的矛盾。
一只水杯可以盛满水,也可以是空的,这是空满的矛盾。
那只能请出老子来解释啦,杯子是成形的有,容器也。故有之以为利,环子的空堂为用,盛水,什么水?或盛酒,什么洒?盛食什么食。是不确定性的,不到用时是不知道的,道的奥妙玄,玄之又玄也。
老子曰,诞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其以为利,无之以为用。(当)应是堂古人误抄之故)。
这段经文明确的解释了无为的道理。
无为无不为,为无为。明白了无为而治道理了吧。无为是积极主动创新,不是消极的用意。
容就是杯子的德,能端起来利用。
一个好问题
记得上个世纪60年代中国《哲学研究》有一场有意思的争论,即“桌子有没有哲学?”
一张桌子作为一个客观对象,何以成为哲学关照的的对象?与目前这个“杯子”问题有些相似。无非是换了一种说法,即,在什么意义上桌子是一个矛盾?
上午没有写完,继续……
以题主的疑问出发:“一直想不明白,一个客观物体比如一个水杯……”
这里的“想”是一种思想活动,一个动词,一种自我意识的运动,这里的“客观物体”可以视为“想”的一种结果。这种“客观物体”具有双重含义,一是物体本身的客观性,而是这个物体是我的思想“对象化”的一种结果,因为这是一只“杯子”,而“杯子”是我的“命名”,因为纯粹的自然“没有”什么“杯子”。
回到事物本身……
这里显而易见存在着“我想”与“我想的”,“我想的”和“自在实存的”两组基本的矛盾。前者是“思想”和“思想的对象”的矛盾,后者是“主观”和“客观”的矛盾。
在第一对矛盾的叙述中,“我想我看到了一枝杯子”,法国哲学家笛卡尔继续追问,你是在梦中看到的还是在现实中看到的?即使在现实中看到的,你看到的真的是“一只杯子”吗?或者,那不是一只杯子而是你的错觉?于是老笛要求我们将怀疑进行到底。最后只有一个事实可以确定:“我在想”,即“我思”不能怀疑,这里产生了近代哲学的第一个原则“我思故我在”……
这个原则同样被怀疑,“我思”和“我在”真能相等吗?比如,我作白日梦的时候“我在”吗?而且“我的思”就是“我思”吗?如果不是,这个“我”是谁呢?
从第二组矛盾中,现在我们终于确定:“我想我的确看到了(感受到了理解到了)一只杯子”。你能确定“这一个东东”就是“杯子”吗?那么什么是“杯子”,或者用哲学的语言问“什么是作为杯子的杯子”?这是上个世纪那场争论的焦点。你怎么知道这是“杯子”呢?你看到的是一个单一的,个别的,经验的东东,而你要用普遍的,一般的,抽象的的概念来命名。究竟看到了什么呢,是“感性存在物”的“这一个”,还是理性存在物的“这一类”。当然,你可以说我看到的是一个圆柱形的,可以用来盛水的器皿。但这样会引起更大的混乱,比如什么是经验意义上的即可以直接感知的“圆柱体”?为什么要把这种东东称为“圆柱体”?你为什么知道这是“圆柱体”?是不是你的头脑中早就有了“圆柱体”的“理念”?如果不是,你怎么知道这是“圆柱体”?如果是,“圆柱体”是人的思维固有的吗?
鉴于上述问题的复杂性,亚里士多德专门写了一本《物理学之后》即《形而上学》来讨论。他说,所谓形而上学就是研究存在为什么存在的学说。
哲学之妙,从一只杯子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