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马的成语、诗句、俗语、历史故事、片段
马到成功用以祝贺人成功迅速而容易。
马革里尸形容军人英勇地战死在沙场上。
马首是瞻指完全听从领导人的指挥来行动。
马齿徒长只喻只是年龄徒然加大,但没有大作为。
塞翁失马(1)比喻人因祸得福。(2)形容祸福无常,不能遽下定论。
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话一说出口,难以收回。用以警告人言语谨慎,要信守诺言。
龙马精神形容精神健旺、充沛。
声色犬马形容生活非常糜烂。
悬崖勒马喻到了危险的边缘,及时醒悟回头。
马不停蹄形容不停、飞快的赶路。近义:快马加鞭
三国魏·曹操《步出夏门行·龟虽寿》
白马饰金羁,边翩西北邓。
三国魏·曹植《白马篇》
蹀足绊中愤,摇头枥上嘶。
南朝梁·萧纲《系马诗》
懔懔边风激,萧萧征马烦。
隋·虞世基《出塞》诗
草枯鹰眼疾,雪尽马蹄轻。
唐·王维《观猎》诗
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
马背不如牛背稳。 驴唇不对马嘴。
马到临岸收缰晚,祸至头来悔不及。
马的架子越大越值钱,人的架子越大越卑贱。
马耳不怕短,驴耳不怕长。
马粪表面光,里面系粗糠。
马横损力,人横损财。
老马识途
出处原文”管仲,隰朋从于桓公而伐孤竹,春往冬反,迷惑失道。管仲曰:“老马之智可用也。”乃放老马而随之,遂得道》行山中无水,隰朋曰:“蚁冬居山之阳,夏居山之阴,蚁壤一寸而仞有水。”乃掘之,遂得水。以管仲之圣而隰朋之智,至其所不知,不难师与老马,老蚁,今人不止以其愚心而师圣人之智,不亦过乎?
原文释义《韩非子?说林上》
管仲、隰(xi)朋从桓公伐孤竹,春往冬返,迷惑失道。管仲曰:“老 马之智可用也。”乃放老马而随之,遂得道。
释义 “途”路。老马认识道路。比喻有经验的人熟悉情况,能在某 个方面起指引的作用。
故事 公元前663年,齐桓公应燕国的要求,出兵攻打入侵燕国的 山戎,相国管仲和大夫隰朋随同前往。 齐军是春天出征的,到凯旋而归时已是冬天,草木变了样。大军 在崇山峻岭的一个山谷里转来转去,最后迷了路,再也找不到归路; 虽然派出多批探子去探路,但仍然弄不清楚该从哪里走出山谷。时 间一长,军队的给养发生困难。 情况非常危急,再不找到出路,大军就会困死在这里。管仲思索 了好久,有了一个设想:既然狗离家很远也能寻回家去,那么军中的 马尤其是老马,也会有认识路途的本领。于是他对齐桓公说:“大王, 我认为老马有认路的本领,可以利用它在前面领路,带引大军出山 谷。” 齐桓公同意试试看。管仲立即挑出几匹老马,解开缰绳,让它们 在大军的最前面自由行走。也真奇怪,这些老马都毫不犹豫地朝一 个方向行进。大军就紧跟着它们东走西走、最后终于走出山谷,找到 了回齐国的大路。管仲、隰朋跟从齐桓公北伐孤竹,春往冬返,由于没有熟悉地理的向导带路,在回家的路上迷失道路,管仲说:“老马的智慧可以利用啊。”于是就纵老马于军前,任其所至,随而从之,竟得道而归。在山中行军,没有水喝,隰朋说:“蚂蚁冬天住在山的南面,夏天住在山的北面,蚂蚁的土壤有一寸深一仞之处就有水。”就发掘蚁穴,找到了水源。凭借管仲和隰朋的圣明,到他们所不了解的事,也不把向老马和蚂蚁求教学习看作是羞耻的事,现在的人却不承认自己愚昧、不知道学习和吸取圣人的智慧,不太过分了吗?
秦琼卖马
[释义]秦琼:人名。比喻英雄末路 [出处]清?褚人获《隋唐演义》
秦琼,字叔宝,山东人。他是唐朝的开国功臣,曾参加河南的瓦岗军起义,是李密骠骑亲将。瓦岗军覆灭后,秦叔宝又被李世民所罗致,逐步成为高级将领。
秦叔宝这个人,在民间的声望很大,原因有两部小说《隋唐演义》和《说唐》都特别强调秦叔宝。在《隋唐演义》和《说唐》里,都有秦琼卖马的故事,说的是秦琼在潞州落了难,穷得连饭店钱也付不出,先是典押了随身的兵器金双锏,后来逼得连自己的坐骑黄骠马也卖了。可是人在倒霉的时候,样样不遂心,连马也没人要。幸而遇见了一位卖柴的老者,动了同情心,指引秦叔宝说:“这西门15里外,有个二贤庄,庄上主人姓单号雄信,排行第二,人称为二员外,要买好马送朋友。”秦琼久闻潞州单雄信的大名,就由这位老者介绍到二贤庄,与单二员外见面。秦琼羞于说出真名实姓,只称姓王,拿了马价而去,后来单雄信从别人口中,获知卖马的人,就是山东济南府的秦琼,便立刻追赶,捧着秦琼的脸说:“叔宝哥哥,你端的想杀了单通也。”
所以《说唐》里的秦琼,简直和《水浒》里的宋江一样,到处受英雄豪杰的崇拜。
《老 马》 臧克家
总得/叫/大车/装个够,它/横竖/不说/一句话。 背上的/压力/往肉里/扣,它把头/沉重地/垂下!
这刻/不知道/下刻的命,它有泪/只往/心里咽。 眼里/飘来/一道鞭影,它/抬起头/望望前面。
臧克家的老马写于1932年,运用象征手法,以马喻人,对那个时代劳动民众的悲苦命运作了形象的写照。这首是臧克家诗集《烙印》中流传广泛、脍炙人口的名篇之一。对《老马》这首诗,臧克家曾说:“写老马就是写老马本身,读者如何理解,那是读者的事,见仁见智,也不全相同。” 根据西方接受美学的理论,一件作品的诞生,不仅要经过作家的创造,还要经过读者的再创造。我们读过《老马》究竟有什么感悟呢?
首先,从诗题看:诗的标题是《老马》,但诗人没有详细描写老马衰弱病残的外形,而是着重写它的命运、感受和心境,这种遗貌取神的写法,赋予了这首诗深刻的意蕴。 其次,从老马的处境和命运特征看:诗中的老马似乎生来就得无条件的承受装大车的命运,即使“背上的压力往肉里扣”,“也横竖不说一句话”,“只好把头沉重的垂下。”这里诗人写出了老马忍辱负重的命运和忠厚善良的性格。这匹老马也曾思考过自己不幸的命运,但它始终是“这刻不知下刻的命,它有泪只往心里咽。”从这里我们也能体会到老马的愚昧无知。尽管老马任劳任怨,也要常常挨皮鞭。无奈“只好抬起头望望前面。”诗人写出了老马的悲惨命运、痛苦的感受和悲凉的心境,增强了老马悲剧的感染力。
巩乃斯的马(周涛散文)
在马的这种社会结构中,首领的地位是由强者在竞争中确立的。任何一匹马都可以争夺,通过追逐、撕咬、拼斗,使最强的马成为公认的首领。为了保证这群马的品种不至于退化,就不能搞“指定”,不能看谁和种公马的关系好,也不能赁血缘关系接班。
生存竞争的规律使一切生物把生存下去作为第一意识,而人却有时候会忘记,造成许多误会。
唉,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在巩乃斯草原度过的那些日子里,我与世界隔绝,生活单调;人与人互相警惕,唯恐失一言而遭来来顶之祸,心灵寂寞。只有一个乐趣,看马。好在巩乃斯草原马多,不像书可以被焚,画可以被禁,知识可以被践踏,马总不至于被驱逐出境吧?这样,我就从马的世界里找到了奔的诗韵。油画般的辽阔草原、夕阳落照中兀立于荒原的群雕、大规模转场时铺散在山坡上的好文章、熊熊篝火边的通宵马经、毡房里悠长喑哑的长歌在烈马苍凉的嘶鸣中展开、醉酒的青年哈萨克在群犬的追逐中纵马狂奔,东倒西歪的俯身鞭打猛犬,这一切,使我蓦然感受到生活不朽的壮美和那时潜藏在我们心里的***同忧郁……
哦,巩乃斯的马,给了我一个多么完整的世界!凡是那时被取消的,你都重新又给予了我!弄得我直到今天听到马蹄踏过大地的有力声响时,还会在屋子里坐卧不宁,总想出去看看,是一匹什么样儿的马走过去了。而且我还听不得马嘶,一听到那铜号般高亢、鹰啼般苍凉的声音,我就热血陡涌、热泪盈眶,大有战士出征走上古战场,“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壮之慨。
有一次我碰上巩乃斯草原夏日迅疾猛烈的暴雨,那雨来势之快,可以使悠然在晴空盘旋的孤鹰来不及躲避而被击落,雨脚之猛,竟能把牧草覆盖的原野瞬间打得烟尘滚滚。就在那场暴雨的豪打下,我见到了最壮阔的马群奔跑的场面。仿佛分散在所有山谷里的马都被赶到这儿来了,好家伙,被暴雨的长鞭抽打着,被低沉的怒雷恐吓着,被刺进大地倏忽消逝的闪电激奋着,马,这不肯安分的牲灵从无数谷口、山坡涌出来,山洪奔泻似地在这原野上汇集了,小群汇成大群,大群在运动中扩展,成为一片喧叫、纷乱、快速移动的集团冲锋!争先恐后,前呼后应,披头散发,淋漓尽致!有的疯狂地向前奔驰,像一队尖兵,要去踏住那闪电;有的来回奔跑,俨然像临危不惧、收拾残局的大将;小马跟着母马认真而紧张地跑,不再顽皮、撒欢,一下子变得老练了许多;牧人在不可收拾的潮水中被携裹,大喊大叫,却毫无声响,喊声像一块小石片跌进奔腾喧嚣的大河。
雄浑的马蹄声在大地奏出鼓点,悲怆苍劲的嘶鸣、叫喊在拥挤的空间碰撞、飞溅,划出一条条不规则的曲线,扭住、缠住漫天雨网,和雪声雨声交织成惊心动魄的大舞台。而这一切,得在飞速移动中展现,几分钟后,马群消失,暴雨停歇,你再看不见了。
我久久地站在那里,发愣、发痴、发呆。我见到了,见过了,这世间罕见的奇景,这无可替代的伟大的马群,这古战场的再现,这交响乐伴奏下的复活的雕塑群和油画长卷!我把这几分钟间见到的记在脑子里,相信,它所给予我的将使我终身受用不尽……
马就是这样,它奔放有力却不让人畏惧,毫无凶暴之相;它优美柔顺却不任人随意欺凌,并不懦弱,我说它是进取精神的象征,是崇高感情的化身,是力与美的巧妙结合恐怕也并不过分。屠格涅夫有一次在他的庄园里说托尔斯泰“大概您在什么时候当过马”,因为托尔斯泰不仅爱马、写马、并且坚信“这匹马能思考并且是有感情的”。它们常和历史上的那些伟大的人物、民族的英雄一起被铸成铜像屹立在最醒目的地方。
过去我认为,只有《静静的顿河》才是马的史诗;离开巩乃斯之后,我不这么看了。巩乃斯的马,这些古人称之为骐骥、称之为汗血马的英气勃勃的后裔们,日出而撒欢,日入而哀鸣,它们好像永远是这样散漫而又有所期待,这样原始而又有感知,这样不假雕饰而又优美,这样我行我素而又不会被世界所淘汰。成吉思汗的铁骑作为一个兵种已经消失,六根棍马车作为一种代步工具已被淘汰,但是马却不会被什么新玩艺儿取代,它有它的价值。
牛从鞔车变为食用,仍然是实用物;毛驴和骆驼将会成为动物园里的展览品,因为它们只会越来越稀少;而马,当车辆只是在实用意义上取代了它,解放了它们时,它从实用物进化为一种艺术品的时候恰恰开始了。
值得自豪的是我们中国有好马。从秦始皇的兵马俑、铜车马到唐太宗的六骏,从马踏飞燕的奇妙构想到大宛汗血马的美妙传说,从关云长的赤兔马到朱德总司令的长征坐骑……纵览马的历史,还会发现它和我们民族的历史紧密相联着。这也难怪,骏马与武士与英雄本有着难以割舍的亲缘关系呢,彼此作用的相互发挥、彼此气质的相互补益,曾创造出多少叱咤风云的壮美形象?纵使有一天马终于脱离了征战这一辉煌事业,人们也随时会从军人的身上发现马的神韵和遗风。我们有多少关于马的故事呵,我们是十分爱马的民族呢。至今,如同我们的一切美好的传统都像黄河之水似地遗传下来那样,我们的历代名马的筋骨、血脉、气韵、精神也都遗传下来了。那种“龙马精神”,就在巩乃斯的马身上--
此马非凡马, 房星是本星; 向前敲瘦骨, 犹自带铜声。
我想,即便我一直固执地对不爱马的人怀一点偏见,恐怕也是可以得到谅解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