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具属于固定资产吗
问题一:请问生产用模具,做低耗品好还是做固定资产好 (一)模具属于固定资产还是属于低值易耗品 生产用模具的取得方式有外购和自制两种.模具属于劳动资料,生产用模具属于固定资产还是属于低值易耗品,主要看此模具是否符合固定资产的条件.《中华人民***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9条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是指:(1)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2)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符合以上标准的模具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属于固定资产的,其所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有些模具虽然价值很大,但往往使用时间不超过1年,这类模具属于低值易耗品,其进项税允许抵扣.外购材料自制模具中属于固定资产的模具,购买该材料支付的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或作进项税额转出;其中属于低值易耗品的模具,其外购材料支付的进项税额允许抵扣.
(二)模具属于供方资产还是需方资产 模具的所有权有属供方所有和需方所有两种类型.这里的供方是指使用模具生产产品的一方,需方是指订购产品的一方.当然模具的使用权总属于供方.模具所有权属供方所有时,应该作为供方的资产,供方按前面所述标准列作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模具所有权属需方所有即模具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情况,主要体现在专用产品的交易上,如特殊机械配件、特殊建筑型材、形状特殊的工具等等.模具所有权属需方的一般情形是需方需要开发新产品,委托供方自制或购买模具并生产产品,双方约定先由需方提供图纸或实物,并预付部分或全部款模具款.如果供方把模具制造完成并向需方提 *** 品达到约定数量或金额时,供方需向需方返还预付部分或全部的模具款.模具的产权归需方所有,生产使用权属供方所有,供方不得将模具转让或借给他人使用,这是目前采用十分广泛的结算方式.在这种模式下,模具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相分离的.因为所有权属需方所有,供方只有使用权,模具应确认为需方的资产,从交易的实质上来说,即使供方因为达到约定数量或金额时返还全部的模具款,供方仍然不得将模具转让或借给他人使用,也就是说供方仍然没有模具的所有权.退还预付部分或全部的模具款实际上是一种促销行为,是一种折扣销售,实质上并不影响需方拥有模具的所有权和模具的实际价值.基于这样的分析,笔者认为模具所有权属需方所有时,应该作为需方的资产,需方按前述标准列作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
问题二:模具是否属于固定资产 要看你的模具金额及使用年限是否符合你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的要求,像目前我公司的模具价值均在20万以上,使用年限超过五年,均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
问题三:模具能入固定资产吗 现在固定资产是能抵扣的,你可以做固定资产,但因为模具的特殊性,你可以看下是否在购进模具合同上写明了要保证能用多少次这套模,不然的话如果你做固定资产,有可能今天进固定资产明天模具就坏了,那样你做摊销根本什么根据去做!
问题四:模具应该记入哪个会计科目? 1、如果模具单位价值不大,一般以低于2000元为线,入低值易耗品科目,2级科目一次性摊销还是一年内摊销或者一年以上摊销,要看你这个模具一般用多长时间才换一次,按理说模具应该都在一年以上摊销的。
2、如果模具单位价值高,那么就入固储资产科目,2级科目可以设立“生产用工具模具”,就可以了。
3、一般既然是模具的话,除非这个模具单位价值很低并且使用时间很短就要再换,才入制造费用科目,否则参考1,2两条即可。
问题五:模具是按折旧还是摊销 用“低值易耗品”科目来核算,通过低值易耗品摊销来反应其的成本。
生产用模具的会计核算及税务处理
模具是工业生产关键的基础工艺装备,是能生产出具有一定形状和尺寸要求的零件的一种生产工具。可以说没有模具就没有产品的生产,因此对模具采用适当的会计核算政策及其税务处理也显得非常重要。
模具作为一种实物资产,其会计核算问题主要是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还是作为固定资产管理核算的问题。在会计实务中,不同企业对于模具采取的会计处理方式不同。对于达到固定资产价值标准的模具,有的企业仍然作为一种特殊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进行核算;有的企业只针对专用模具制定特殊的会计政策;而有的企业只针对进口模具制定特殊的会计政策;还有的企业针对所有的工装模具制定了会计政策。
如果模具摊销对企业损益影响较大的,企业应在财务会计制度中明确其模具核算的会计政策。例如,苏证监局公司字[2004]266号致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整改通知书》中指出,对于该公司损益影响较大的模具费如何摊销,在该公司财务会计制度中没有明确。
各企业对模具的会计核算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作为“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核算和摊销,摊销方法一般为“一次摊销法”和“五五摊销法”等;
二是,先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科目中核算,领用时转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按照工作量法或分期平均进行摊销;
三是,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按照工作量法或分期平均计提折旧。 为什么在实际中模具往往按照工作量法摊销或计提折旧呢?因为从技术上来讲,模具的寿命一般是按照使用次数来记录和折算的。
有的企业其模具摊销的会计政策比较灵活,有操纵利润的嫌疑,如上市公司安凯客车,其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单项金额较大的工装模具一次摊销有困难的采用“分期摊销法”(注:“单项金额较大的工装模具”的价值判断标准没有明确,进行价值判断的主动权操纵在企业手中);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其大型的专用模具按产品产量平均摊销(注:“大型的专用模具”的价值判断标准也没有明确,进行价值判断的主动权同样操纵在企业手中)。
未作为“固定资产”核算,但按照工作量法或分期平均进行摊销的模具,如已停产或淘汰的,应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对不能形成批量的、甚至研发失败的产品而开发的工装模具,如确属已没有使用价值的,采用一次性摊销进入当期损益。这样处理是因为企业的专用模具,往往独一无二,为企业所专用,一旦离开了该企业,这些专用模具就毫无用处,一文不值。
这里的固定资产标准是指税务上的标准。如何判断模具是否达到税务上固定资产的标准呢?《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暂行实施条例》的规定,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是指预计使用期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比较大,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作为低值易耗品。可见,会计上和税法上对固定资产的核定标准主要是“使用期限”标准,其次才是“价值”标准。生产所用模具一般都是批量购入的,批量购入的模具总金额往往大大超过固定资产的标准,但根据会计上和税法上要求,模具是否达到固定资产标准,应以单件价值计,不应以批量价值计。 对于单位价值较小的生产用模具,且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或单位价值较大的生产用模具,且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未达到会计上和税法上固定资产的标准,不应当作固定资产处理。
对于单位价值较小......>>
问题六:模具是否属于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的判断已经取消了2000元的标准,你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情况自行判断是否将其作为固定资产。
如满意,请采纳。
问题七:模具入什么科目? 这个模具如果跟你的生产经营有关就可以入固定资产。不然的话不行~
不符合固定钉产要求就入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你付了钱就算你现在打算换别家如果他不退钱给你他还是要开票给你啊~
问题八:模具属固定资产吗?怎么计? 如果模具是你公司自用的,则看它的使用寿命和价值分别计入“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2、付给外厂的模具加工费,分两种情况,如果对方包工包料,则你公司实际为采购行为;如模具或材料是你公司发出去的,对方只是负责加工,则是委托加工了,所付的加工费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科目。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
问题九:购买的模具计入什么科目,是固定资产吗 根据新的要求,如果购买模具价值5000元以下,可以一次性计入管理费用。如果超过5000元,计入固定资产。
问题十:请教大家一个问题,模具应该计入固定资产,还是待摊 如果模具使用期限超过1年以上,可以计入固定资产科目;如果使用期限在1年以内,可以计入待摊费用或直接计入制造费用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