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这些之外,《小过》一卦中的“弗过防之,从或戕之”还带有很明显的记事成份,它有其作者在含蓄地记载季历被商文丁王戕杀一事。
艮下震上
小过①:亨,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②,不宜上,宜下;大吉。
初六,飞鸟以凶③。
六二,过其祖,遇其妣④;不及其君⑤,遇其臣⑥,无咎。
九三,弗过防之⑦;从或戕之⑧,凶。
九四,无咎,弗过遇之⑨;往厉,必戒⑩;勿用,永贞。
六五,密云不雨,自我西郊⑾;公弋取彼在穴⑿。
上六,弗遇过之⒀,飞鸟离之⒁,凶;是谓灾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