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县复工复产最新通知(仙居县人民医院迁建)
仙居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一、全县餐饮服务单位有条件的全面经营堂食。餐饮服务单位在全面做好疫情管控措施,落实“七制”要求的基础上,有条件经营堂食。在疫情防控解除前,餐饮服务单位禁止接待大规模集体聚餐,大堂、大厅、包厢就餐人数不超过可容纳用餐人数的50%,每桌就餐人数不得超过座位数的50%。
二、茶座茶室恢复开放,在疫情防控解除前,接待人数不能超过经营场所座位数的50%。
三、健身房、足浴店、美容院、公***浴场恢复开放,理发店可按规范提供水洗服务。这些营业场所必须做好公***场所以及毛巾等公***用品的清洗、消毒、保洁工作,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
四、村卫生室、医务室以及诊所恢复开放。
五、文化馆、图书馆、仙居书院部分恢复开放,其中仙居县图书馆总馆暂时仅恢复开放普通文献借阅室的文献借还服务,不接受在馆阅览、自修。
六、经营场所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各经营主体的法人代表或实际负责人是防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落实各项防护措施,做好日常消毒消杀,不得使用中央空调,所有人员实行“扫码+测温”进入,按“台州健康码”管理相关规定执行,控制人员总量,加强人员疏导,拉大间隔距离,严防人员聚集。发现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人员要及时劝阻,第一时间报告属地乡镇。
七、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业监管责任,各乡镇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事前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
八、请广大市民群众对市场经营主体执行通告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违反防疫要求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举报。
举报电话:12345。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之前所发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