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开讲》——爻辰、升降学说的兴起

汉代《周易》象数学的发展进程中,还出现了两种独具特色的易说——“爻辰”说与“升降”说。前者为东汉郑玄所立,后者为东汉荀爽所创。这两种学说,或承前代易家旧例而发挥改制之,或因《周易》原理而创制发明之,均在易学史上产生了颇显著的影响。

(一)郑玄的“爻辰”之说。郑玄所立的“爻辰”条例,为汉易象数学中的新说之一。其例以《乾》、《坤》两卦的十二爻,配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二辰。并可与二十八宿、二十四气相配合。

此说实远本于西汉京房的“八卦六位”法而别有变更。清代惠栋《易汉学》曾据有关文献记载制出郑玄《爻辰图》及《爻辰所值二十八宿图》,可资参考。

郑玄的易学著述亡佚已久,他运用“爻辰”之例以解《易》的遗说,今仅零星散见于《易纬》注文及后人的《毛诗正义》、《春秋公羊传正义》、《三礼正义》等书所引。

以“爻辰”说《易》之例,清代学者王引之、焦循等人多有攻驳,认为律吕阴阳相间故可相生,而《乾》、《坤》九、六之爻不能相生;以爻配律,义必难通。

吴翊寅《易汉学考》亦云:“李鼎祚《集解》,补郑逸象,独删爻辰之说,颇知别择。”然而,“爻辰”之说,是否适用于解《易》,固可商榷;但郑氏创立此例,以其独特的手法阐释《易》旨,辨析《周易》的象征义蕴,不失为一种富有创见的尝试,其在易学史上影响实不可低估。

(二)荀爽的“升降”说。《周易》哲学,强调“阴阳”之道。事物凡属阳道,其义主进;凡属阴道,其义主退。

荀爽所倡“升降”条例,实即植根于《周易》的阴阳进退之理。其说认为,阳爻处第二位者宜上升而居第五位,阴爻居第五位者宜下降处第二位;乾为阳,坤为阴,故又称“乾升坤降”。

惠栋《易汉学》指出:“荀慈明论《易》,以阳在二者当上升坤五为君,阴在五者当降居乾二为臣。盖乾升坤为坎,坤降乾为离,成《既济》定,则六爻得位。”

惠栋又认为,荀爽“升降”之说与《左传》所载古代占法相合,并与虞翻所提倡的“之正”说(即“成《既济》定”,详下文)同。

其《易汉学》云:“《左传》史墨论鲁昭公之失民、季氏之得民云:在《易》卦雷乘乾曰《大壮》,天之道。言九二之大夫当升五为君也。慈明之说合于古之占法。故仲翔注《易》亦与之同。(原注:王弼《泰》六四注云:乾乐上复,坤乐下复。此亦升降之义,而王弼不言升降。)”

吴翊寅《易汉学考》,则对此提出异议,认为荀氏此说本于《易纬·乾凿度》“阳动而进,阴动而退”之义,虞翻“成《既济》定”本于《周易参同契》,两者实不相同。平情而论,荀爽“升降”说与虞翻“成《既济》定”,其立说之本固未必一致,但两说均就爻象变化的角度探寻《周易》六十四卦哲理规律,其理论归宿则颇有相契合之处。

简言之,郑玄的“爻辰”说是一种特殊的运用“爻象”以解《易》的方式,荀爽的“升降”说是通过分析“爻变”趋向以揭明《易》旨的手段。

这两说均出现于东汉后期,为当时盛行已久、名目繁多的汉易象数学增添了新的“血液”,对东汉末虞翻把《周易》象数学说发展到一个高峰,事实上是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