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八卦凶案

1996年1月19日,南京发生了一起轰动一时的凶杀案:被害者是南京大学的一名大一女生,其尸体被发现的时候,已经被切成了1000多片,而且内脏和头颅也有被煮过的痕迹!案件发生后,南京警方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来侦破此案。但是,12年过去了,案件还是未破。近日,互联网上突然出现了一个帖子,发帖者猜测了凶案嫌疑人的杀人动机以及嫌疑人的身份背景,并详细描摹了杀人过程。这个帖子一石激起千层浪,许多网友认为,发帖者很有可能就是凶手或是知情.南大女生被碎尸据称,凶手杀人后,把死者的尸体切割成了1000多块,还把死者的内脏和头颅放在锅里煮了一下;随后,又很仔细地叠好死者的衣服,把它们分装在多个行李包里,丢弃在南京闹市区的多个地段。1996年1月19日清晨,受害者的尸块被陆续发现,震动了整个南京城。警方也立即展开了调查。但是,这名女生比较内向和单纯,交际并不广泛,和她认识的一些人中,都没有作案的嫌疑。随后,警方又注意到,受害者的尸体被切割成了1000多块,切口整齐均匀,应该是对人体解剖知识有所了解的人所为。于是,警方又对医生、厨师等人群进行调查,但还是毫无结果。就这样,12年过去了,虽然南京警方一直在全力侦破此案,但凶手却至今逍遥法外。凶手可能是学医的?2008年6月19日21时49分,天涯社区网站突然出现了一个名为“关于南大碎尸案的一点想法”的帖子,发帖者的网名叫“黑弥撒”。“黑弥撒”首先声称,他不是警察,“之所以又谈起这桩悬了十几年的无头案,完全是出于个人对这起案件的一点兴趣。”声明之后,“黑弥撒”对这起案件的行凶者进行了大胆猜测:

“被害人的尸体被切成1000多块,内脏被煮过,可见嫌疑人有很强的心理素质,同时可能懂得医学知识。如此看来,嫌疑人应当受过高等教育,至少其个人素质要高于普通的初高中文化者。试想,一个大老粗,凭借什么能吸引一个在校女大学生的注意?所以我认为,嫌疑人是屠夫、厨师,或者锅炉工的可能性都很小;至于医生,只能说有可能性,因为目前还没有任何可用于推理的证据。”他们通过摇滚认识?这篇帖子的核心处还不在于此。因为在“黑弥撒”看来,对于这个内向的受害女生来说,要想认识凶手,并放下戒心和凶手单独接触,需要一个“媒介”——这个“媒介”就是他们的***同爱好。那么,这个让他们能够沟通的“媒介”是什么呢?“黑弥撒”想到了打口碟。这种以废塑料名义被进口到国内的国外正版碟因为上面被打了个口子而得名。这种CD的内容多是一些国内不常见的欧美流行音乐、乡村音乐,更多的则是摇滚乐、重金属等音乐。“黑弥撒”就从这种极端音乐入手,勾划描述了死者和凶手相识的过程:“被害人刚入学不久,一次在校门口逛街的时候偶然接触到了打口碟,她立刻就被那些以前从未听过的音乐所吸引了。但在当时,一款普通的CD随身听对于她这个穷学生来说也是奢侈品。就在这个时候,犯罪嫌疑人出现了。他主动向被害人介绍这些音乐,更主动地邀请被害人去他的住处,因为在他家里,也许有一款效果非常好的音响。嫌疑人成熟稳重的外表、文质彬彬的气质、优雅的谈吐,取得了被害人的信任,于是,他们很快成为了朋友。被害人觉得自己喜欢这个男人,而嫌疑人似乎也被这个女孩身上的某种东西所吸引。也许他们相爱了,甚至发生了性关系。”杀人源于心理阴影?如此浪漫的相遇怎么会换来一场惨剧?“黑弥撒”也给予了一个合乎逻辑的推论:“也许是她的外表,或是气质,又或是穿着打扮勾起了嫌疑人对往事的回忆,一段发生在童年或少年时期的并不美好的回忆,激起了他隐藏在内心深处的一个念头——杀死被害人。他觉得只有这样,才能将心爱的女人永远留在身边,尽管他可能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做了,他觉得被害人太像童年时的‘她’了,她们的***同之处太多太多,有时他甚至会觉得她就是‘她’。”于是,在“黑弥撒”的设想中,凶手伸出了罪恶的双手。最后,“黑弥撒”还对凶手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一番描述:“男性,案发时年龄在30岁至40岁之间,亦有可能在30岁以下,相貌端正,气质成熟稳重,性格内向,为人谦和,单身,受过高等教育,文化素质较高,喜欢听音乐,亦有可能爱好文学,住在南大附近,独居,懂得一些医学方面的知识,但没有人知道。”网友:发帖者就是凶嫌!“黑弥撒”的帖子发于6月19日晚上。6月20日下午,一位名叫“很多的”的网友,对“黑弥撒”的帖子进行了一番分析。“很多的”说:“我很不负责任地认为,凶手很可能就是楼主!”接着,“很多的”用了3000多字,写了三个部分,分析为何“黑弥撒”可能是凶手。“很多的”认为,“黑弥撒”的文章条理清楚、注重细节,表明“黑弥撒”“稳重、深思熟虑、行事富有条理且力求完美”,并且“细致、有很强观察力和记忆力”。“很多的”用心理学方法分析,认为“黑弥撒”是极为典型的人格分裂。“黑弥撒”:是真凶我会发帖?对这些怀疑猜测,“黑弥撒”在网上笑对质疑。为了表示坦荡,他还在网上留下了自己的QQ号。23日下午,记者与“黑弥撒”在网上作了交谈。他告诉记者,自己今年26岁,是南京人。和一些网友猜测的一样,他称自己是学法学出身,曾在法院和律师事务所工作过,现在在一家银行任职。“1996年,我才14岁,还在上初中,从这一点上来说就可以排除我作案的嫌疑了吧?”“黑弥撒”说,自己对这起案件的关注始于2006年,而途径就是在网络上看到了关于此案的几个帖子。而此次发帖的初衷,“是想吸引高手进来一同探讨,但这么多人怀疑我倒是没有想到的。”对网友们对自己就是凶嫌的怀疑,“黑弥撒”觉得很好笑:“想一下,真凶会蠢到直接在网上叙述作案经过并且留下自己的QQ吗?警察要找到我并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