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神之说到底可不可信!

佛教对神秘现象的看法如何? 神秘现象不一定是宗教才有,不信宗教的人也会发生,只不过他们把神秘现象当做幻觉来处理。至于一般人对于鬼神的现象,仍非常迷惑而不可知、不可捉摸,认为其无,实际是有;认为其有,难得采证。至于宗教徒,不论是什么层次,只要信之虔诚,行之得法,都会有或多或少的感应和通灵的经验发生,从佛教的立场而言,从来也不否定,可是并不重视。。如果有人有了少许的神秘感应,就以为是得了神通或以为是佛菩萨的显圣,那是不正确的。佛与菩萨有应而无相,无相而有力,那就是随机应化的感应作用。但是他们不会采取一定的模式和特定的人做为他们的使者和代表,神应无方,感而遂通,怎么可能有特定的人做为佛菩萨的代表?虽然有佛菩萨的力量通过不同的人及物而表现,此人此物亦不可自视为佛菩萨的自身。假如有人,不论僧俗、不论佛教徒或外道徒众,自称是佛菩萨的化身,他若不是想以大妄语来搏取利养、恭敬、妄自尊大的名位,就是鬼神、外魔附身、显异惑众。他们虽然也有若干百分比的灵验,但于信仰者的祸福无补,所以,正信的佛教徒不该表现这种身分,也不得信赖表现这种现象的人。从佛教的史传所见,只有释迦世尊是佛,尚没有第二人自称是佛的例子。如果自称是佛,不论是佛的什么身,都是大妄语,要不便是鬼神附身的现象。表面看,他们是行道救人,事实上是惑乱人心,鼓励社会大众不从事实际的努力,只求幸致的福佑。至于菩萨也是一样,历史上的菩萨,在佛的时候,只有弥勒,说他是在五十六亿万万年之后,在此世界第二位成佛。其他如观音、文殊、普贤、地藏等并非历史人物,而是由佛介绍而知的大菩萨。另外如马鸣、龙树、无著、世亲等印度的大乘论师,也是后人依据他们的大乘言行,尊敬他们为菩萨。又如中国的天台智者大师,被后人称为东土小释迦,但他自称尚是信位的凡夫;永明延寿禅师,被称是阿弥陀佛化身,那也不是他个人的自述;九华山的地藏,是新罗的王子出家,法名为地藏,后人认为他是地藏菩萨的化身,亦非他自称是地藏菩萨。所以,正信的三宝弟子应该看所有的众生都是未来的佛菩萨,也都是佛菩萨的化现,但他们是凡夫的身分。如果这些自称是佛菩萨化现的人,能说出你的过去,指示你的未来,甚至于知道你和你的关系人的历史背景,并预言你们未来的发展,也不应为其所惑。鬼神都有这种力量,如果你自己以持咒、修定的努力,也会达到这种目的,但那也不是神通,而是咒力、鬼神的感应,或是差遣鬼神所得的结果,最多是定力的现象。因此,这种人谈未来未必正确,说过去也不会比你自己知道的更为清楚,对过去世那就更渺茫了,准确性到什么程度,连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因为凡事不能违背因果,一定要发生的事,鬼神帮不了忙,预知于事无补,只有善恶勤惰的因缘可以改变;若非大善大恶,不能改变定业、定果,只要尽心尽力,为善去恶,行佛所行,言佛所言,学菩萨所学,未来的命运就操之在己。在人类的一千个人之中,大概有数人,由于过去世的修行力和由于他们是来自有福德的神道,所以有与生俱来的预知力及回忆力,知未来、知过去,在儿童时代特别显著;成年之后,如果生活繁忙和不加理会,这种异能就会渐渐退失;如果蓄意培养和顺其自然,也会成为感通鬼神的媒体,而被称为灵媒或巫者。现代人由于知识的普遍,教育水平的提高,具有神秘能力的人,现在多半能够运用逻辑和似是而非的科学观点,来说明他们的原理。运用佛学知识、佛教名相,向大众诉说他们神秘力量的实质,而且以神鬼的启示所得的所谓修行方法,称为密法、大法、无上法,用以教导他人修行,也能获得神秘的感应,的确也产生若干的效用。不过有个***通的后遗症:所谓请鬼容易送鬼难,一旦使用类似的方法且产生反应之后,就必须受神鬼力量的控制,失去自己的自由意志;轻者从表面看还如常人,重者就会变成精神不稳,心态不正,从言语、谈吐和眼神都能表现出异于常人的情态。如果希望脱离控制,往往心不由己,身不由己。如果意志力强,发觉已经误入歧途而想抽身,也会经历一番精神和肉体的煎熬,往往延续到一年、两年才能恢复正常。所以要那些相当深入而沉醉于神秘经验的人脱离歧途,回向正信的佛教,不是不可能,却是相当不容易,这是非常不幸的。有人虽不自称是某佛菩萨的再来,却宣称直接传承于某佛菩萨的教导和印证,这有三种可能:一种是修行禅定,在定中显现神秘境界;第二种是在梦中显现的梦境;第三种是在清醒状态听到或见到的降神现象。如果是在定中,一定不是深定,深定非有心、非无心、非有境界、非无境界,不会有佛菩萨出现的情境;这种定境,应于属于类似做梦的状态。人在睡熟而将醒未醒之际会做梦,将要入睡之前也会做梦,但两种梦的性质不一样,前者比较清醒、清楚,后者比较混乱。同样地,定中所见境界则是在散乱心未除、统一心未现,但已经失去现前境界的觉受之时,内心的妄念所造成的一种反射作用。所以,定中所现和梦中所现的佛菩萨,往往并不是来自心外。另一种类似灵媒所见的降灵现象,是神鬼幻现为佛菩萨形象或者自称是佛菩萨的声音,以光影和音感的幻境当做佛菩萨的示现,如果不具佛法的正知正见,极容易受到这些鬼神的愚弄,而成为鬼神表现灵力的工具。虽然佛经中也说,佛法可由鬼神、天仙等说,如果不与三法印相应,那就不是佛法而是外道。一般的鬼神,假借佛菩萨的名号,所说的种种,虽然也用若干佛学的名词,他们的层次仍不能脱离欲界鬼神的范围。所以,是否属于佛法,应该用三法印──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来印证,这是除烦恼、去执著的。在《楞严经》、《摩诃止观》等都曾详细地讲到什么是魔境而非正境。这就是为什么禅宗重视传承的原因了,从达磨祖师开始,代代以心传心,而戒律也强调戒体的师师相承;虽然后代有无师而自证,但至少应该与经教相应,与正统的佛法不相违背。有明师求师证,不遇明师则当求经证。否则,纵然自称是佛的弟子,或自己认为是佛教的一支,本质上,还是附佛法的外道。所谓鬼神,如果他们传播的是正信的佛法,那就是护法神,也可以说是佛菩萨的化现。所以,是否合乎正统的佛法,不在于用鬼神的名字或佛菩萨的名字来说法,而是在于他的知见是否正确,也就是不因人废言,也不因名而不辨邪正。  牛顿定律和鬼 一个居士在丈夫的陪同下来到寺院,诉说自己被鬼跟着,压得身上很难受,晚上从来不敢一个人在家,丈夫在单位值夜班时,就只好把婆婆叫来陪着自己。清净问谁说她被鬼跟着,居士说是因为看了一个东北*老师讲的光盘,自己感觉出来的。清净说:“鬼很忙,哪有空跟着你,你没钱,也不当官,又没什么便宜赚,人家跟着你干什么?”居士说:“我过去造过杀业,说不定是冤亲债主来讨债呢。”清净讲了一个《杯弓蛇影》的故事:从前有个做官的人叫乐广。他有位好朋友,一有空就要到他家里来聊天儿。有一段时间,他的朋友一直没有露面。乐广十分惦念,就登门拜望。只见朋友半坐半躺地倚在床上,脸色蜡黄。乐广这才知道朋友生了重病,就问他的病是怎么得的。朋友支支吾吾不肯说。经过再三追问,朋友才说:“那天在您家喝酒,看见酒杯里有一条青皮红花的小蛇在游动。当时恶心极了,想不喝吧,您又再三劝饮,出于礼貌,不好拒绝乐广的好意,只好十分不情愿的饮下了酒。从此以后,心里就总是觉得肚子里有条小蛇在乱窜,想要呕吐,什么东西也吃不下去。到现在病了快半个月了。”乐广心生疑惑,酒杯里怎么会有小蛇呢?但他的朋友又分明看见了,这是怎么回事儿呢?回到家中,他在殿内里踱步,分析原因。他看见墙上桂着一张青漆红纹的雕弓,灵机一动:是不是这张雕弓在捣鬼?于是,他斟了一杯酒,放在桌子上,移动了几个位置,终于看见那张雕弓的影子清晰地投映在酒杯中,随着酒液的晃动,真象一条青皮红花的小蛇在游动。为了解除朋友的疑惑,乐广马上用轿子把朋友接到家中。请他仍旧坐在上次的位置上,仍旧用上次的酒杯为他斟了满满一杯酒,问道:“您再看看酒杯中有什么东西?”那个朋友低头一看,立刻惊叫起来:“蛇!蛇!又是一条青皮红花的小蛇!” 乐广哈哈大笑,指着壁上的雕弓说:“您抬头看看,那是什么?”朋友看看雕弓,再看看杯中的蛇影,恍然大悟,顿时觉得浑身轻松,心病也全消了。因缘果报和六道轮回是佛教的基本理念。佛教认为,因果律是自然法则。宇宙各种事物在生成变化之过程中,皆有其因果作用,此一定理,可以包括物质现象和人类为谋求生存福乐而作的一切行为活动,其范围不受空间、时间的限制。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是物质的因果;作善受福,作恶受殃,是行为的因果。所谓因果律,在物理学中表现为“牛顿第三定律”:两个物体之间的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大小相等,方向相反。佛教所说的“冤亲债主”,是指我们的行为活动对其他生命所产生的作用,在反弹回来之后所产生的力量的“人格化”描述,属对应初级学佛的方便表述,并非特指有一个具体的生命体跟随讨债索命。例如:我们一拳打在墙上,墙体的反作用力会让我们的手产生剧痛,如果打得重,甚至会造成我们手臂骨折。数月后,我们的手可能还会疼痛,这只能说明我们拳头和墙体产生的作用力和反作用力造成的影响深远巨大,而不是说“墙体的鬼魂”跟着我们报复了这数月。我们与其他生命所发生的行为关系在具体行为结束时,即停止对撞,但行为所产生的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却在自然法则中相续。伤害他人,会得到伤害;关怀别人,会获得关怀。“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来世果,今生作者是。”任何一个懂得因果道理或者禅定功夫到位的人,都可以通过某人所受的果报,大致推究或者观想出此人的业因。这便如同一个经验丰富的刑警可以根据蛛丝马迹找出真凶一般。“鬼道众生”在六道中代表了“苦难、贫穷、愚痴、牢狱、失去自由”的生命群,与人类处在完全不同的维次空间。我们所受的善恶果报,是由因果法则来完成,而不是鬼神自行复仇的结果。我们应深信因果,念佛诵经,忏恶修善,改变业因,化解冤业。绝不能听信外道神棍别有用心的迷信论调,误认为鬼道众生“神通广大,无所不能,自由来去,想报复谁就报复谁,想跟着谁就跟着谁”,导致自己疑神疑鬼,幻听幻觉,诱发癔症,严重者甚至走火入魔,精神分裂。“唯心所现,唯识所变”,“一切法由心想生”。学佛要正信,不要迷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