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改消防装修报建流程和所需要资料
报批申请和各种图纸。
流程: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图——报消防部门审批——出审核意见——按审核意见修改图纸——重新报审——出同意施工意见——把施工图原件及审校意见复印件报物管公司存档——施工——调试——专业单位检测——出检测报告——报原审核单位验收——现场验收——出合格意见——开业前消防检查——出同意开业意见——开业。资料:1、报批申请(业主盖章)2、施工安全措施(建筑施工单位盖章)3、消防安全措施(建筑施工单位盖章)4、用电、用火安全制度(建筑施工盖章)5、施工组织方案(建筑施工盖章)6、装修改造方案2份(设计公司盖章)7、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2份(业主盖章)8、委托书(业主盖章)9、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0、原建筑消防验收意见书11、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甲方:业主乙方:建筑施工单位盖章)12、设计组织方案2份(盖设计单位章)13、原始图复印件1套14、室内装修施工图及消防图纸等蓝图(盖经年检的图纸报审专用章)1)设计说明2)室内平面图3)吊顶图4)地面图5)电器图6)给排水图)7)空调图8)防排烟图9)消防图10)消防系统图。
房屋装修属于建筑工程的范围,根据《消防法》第四十条规定:“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度或者停产停业,可以并处罚款:1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知,擅自施工的。2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擅道自使用版的。3公众聚集的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或者开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