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卦刀昆山

作为一名中国公民,对于此问题本人认为楼主的理解有错误或偏见之处,以下为本人对类似事情的见解,同时本人反对随意抨击、反对炒作、反对就事论事、反对片面地看问题,赞同通过讨论提出合理性建议***同解决问题,赞同理性看待问题。

1、警察打人属违法违纪行为,应受到纪律处分或法律处罚。(但警察打坏人应该合法化)

2、由于各地警察执法水平不高而产生的问题,同一地区的警察与警察的水平和素质还有区别(犹如人民群众的素质水平是不一样的一个道理),造成人民警察或其他执法机关粗暴执法、简单执法和违法办案的原因是与当地人民群众、政府机关的整体素质文化水平成正比的(如:唐僧用佛经来教化白骨精是没有用的,会被白骨精吃了唐僧肉的)。而且现实生活中也不是所有人都是无反抗能力的合法市民,我个人认为公安机关、警察、部队作为国家暴力机构就应该具备相应的暴力手段和措施,但不应该不加条件的对任何人加以实施,解决这方面问题应该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做到恶人恶治,好人弘扬,同时执法者也要提高执法素质。如果一味的要求警察温柔化、服务化、笑脸化、合法化(就犹如老虎变了猫一样)丧失的震慑性,反而更不利于对社会治安的治理,久而久之就成为了猫怕老鼠,到时候警察反而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我注意观察一个问题就是猫厉害了老鼠没有了,猫怂了、干净了、温柔了,老鼠多了。因此在违法与执法的问题上,不是单单一个警察可以体现出来的,在一个本人觉得与人民群众接触最多人民警察应该要具备拳头和尖刀的作用,现在有些地方的警察做事束手束脚、怕违规怕违纪、前怕有狼后怕有虎,扭扭捏捏不像样,一点都没有警察是条硬汉的样子,如果警察要让所有人都说你好,不是靠服务,也不是靠形象,而是靠拳头。你打了坏人,为合法公民出了气,报了仇,解了恨这才是好警察,因此本人提倡警察一定要横、要硬,让人民提起警察就不敢违法、让违法分子看见警察就不敢出来,这样社会治安才会得以根本治理。但是本人也反对警察不分情况不分条件随意出手,要分清好坏、分清是非,这些需要相关管理部门进一步进行规范,而不要成为完全的制约。不要像古代“宁可错杀100,不可放过1个,但更不要想当前宁可放过100,不可错杀1个”这些都是不可取的,提高警察整体素质的同时还要健全相关打击措施。坏蛋就要打得满地找牙才会让老百姓拍手称快。从而要依法,结合地区实际制定一整套打击和推崇的措施,不能让刁民横行、也不能让群众受侵害后忍气吞声。警察作为社会治安与法制的前沿者,一定要当好天平,与人民群众的素质水平保持统一,不得过高,也不得过低,从而***同更好、更稳的推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

本人微薄之见,禁不起板砖!

3、最后批评楼主一句,警察是通过付出劳动获取工资的,同时也是纳税人,所以他们的钱也是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体现,不是你的也不是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