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文王为什么不能回王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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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学者张正明在《楚史》中讲了楚文王两个故事。第一个故事是楚文王与太保(官名)申的故事。太保是殷周设置的辅佐大臣,他与太师、太傅一起合称三公,是宰相制度诞生之前的最高官阶。楚文王有一次沉湎于打猎,三个月才返王宫。另一次由于迷醉于美女丹之姬,一年不上朝。保申拍案而起,要用荆条笞打之刑予以惩罚。楚文王说我愿意改正就行了,刑罚就免了吧。保申说,臣受命于先王,如果不责罚王上,就有违先王之命。我宁愿开罪于王上,不愿意开罪于先王。楚文王只好趴在地上受刑。保申将50根荆条扎成一捆,在楚文王背上轻轻打了两下。哪知这个楚文王死要面子,受罚之后还说没什么疼痛。保申抗议道:君子受刑本身就是耻辱,你还敢说痛不痛的问题,哪能这样不知廉耻呀!他说要投水以死相谏。楚文王肯定难于承担逼死保申的责任,赶紧向保申认错,并马上杀死狩猎的猎犬和箭镞,放逐了美女丹之姬,保证此后忠于职守,一心治国。此后楚文王果然成为一位贤明敬业的君王。
楚国大夫鬻拳与楚文王的较量更加激烈。有一次楚文王拒绝接受大臣的意见,鬻拳忍无可忍,竟拿出兵器威逼文王,可见即使贵如大王也不可乾纲独断。事后鬻拳自断一足以谢罪。楚文王并没有因为受委屈而报复鬻拳,而是安排鬻拳担任守卫宫门的要职。
他们之间更有趣的故事还在后边。公元前676年,楚文王率兵抵抗西方巴国的侵略,虽说把敌人赶跑了,可是代价太大,国人认为楚文王失败了。楚文王率领部队回到都城的时候,负责守城门的大夫鬻拳竟然因为楚文王没有取胜而拒不开门。最有趣的是,楚文王的权力竟然不足以命令守门官打开城门让他回宫。他只好振作精神,带兵到东北方向去攻打黄国。将黄国军队打败之后,他才敢于撤兵回国。可是此时楚文王由于劳累过度,还没有回到国都,就在路上暴死。
从这两个故事可以看出,王公贵族对君王具有十分严厉的要求,君王如果不能符合这些要求,就要受到制度的制裁,包括接受刑罚。保申敢于给楚文王实施刑罚,鬻拳敢于武力威胁君王甚至敢 于拒绝君王入宫,决不是仅仅出于个人的勇气,而是借助制度的力量。保申强调先王之命,实际上就是强调祖传制度的严肃性。这种处罚和威逼不称职的君王的制度,可能就是更早时代处死不称职的君王(或酋长)的制度的演变形式。
这些故事最好地阐释了“职责”一词的含义,带给我们许许多多的启示。
第一,远古时代的国王是当时人类文化(比如巫术文化)最高水平的代表人物,这种现象在中国一直持续到了周代,周文王是巫术文化集大成者,八卦文化的代表人物。国王由没有文化的人担任在中国是从汉代的刘邦开始的。
第二,古代国王权力存在的基础就是为臣民尤其是为权贵集团履行祈风降雨、增收五谷、征战保安的责任,没有能力履行责任的国王必须受到惩罚甚至杀戮。《楚史》作者张正明讨论楚文王劳累猝死时说,此一时代的国王“仍然是以公族为核心的国人的工具。他们毕竟是刚戴上王冠的大酋,对自己的天职有清醒而坚确的认识,虽死不辞。”这种风气乃是“原始社会末期的军事民主主义”制度的遗风。国王是否合格地履行了责任,评判的权利不是掌握在国王本人手里而是掌握在臣民手里,就像西方社会自从19世纪以来评判社会和政治的权利掌握在舆论手里一样。
第三,古代社会责任与权利的统一,远远超过了“以今人之心度古人之腹”的现代人的想象。统治者只享受赋税和赞颂、不承担责任和祸患的局面,即使在中国也不是“古已有之”的。许多罪恶制度、罪恶心理、罪恶态度都是肇始于中古时代或者更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