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启明的农村改良实验

乔启明无论在金陵大学农业经济系从事教育,或后来主持农业推广委员会和中国农民银行农贷处,都极力倡办农村社会经济改良实验。他强调,“近世以来,农村的封守状态打破,交通发达,农产商品化,农民与外界接触日多,则非有组织不可”,并指出农村组织的意义和作用在于:“组织的力量是许多个人力量的总和……若各个人倾其全力于组织,则此种组织的力量必较个人力量的总和为大。”这是乔启明倡办农村组织的理论基础。

早在30年代初,乔启明就在金陵大学农学院设在安徽和县乌江镇的农业推广实验区组织农会,建立信用及运销合作社,办小学,设诊所,以发展社区。1936年前后,乌江实验区设有6个农会,会员达4000人以上。会员入会交纳会费半元,可享受农会的一些权利,还可得到推广机构(如金陵大学)及政府良种贷款等帮助。

抗日战争初期,乔启明任金陵大学农业经济系系主任并兼全国农产促进委员会技术组主任时,得到促进会的资助,由农业经济系会同四川温江县政府及地方社团,***同组成乡村建设协会,从生产、经济、社会、教育等方面对农民推广农业科学技术,辅导设立造纸、纺织等小型工厂,开办农民学校及夜校,组织辅导信用合作社业务。1940年10月,登记的合作社有140个,联合社5个,社员6697人。受到温江人民的欢迎,引起当时社会的重视,也遭致地方反动势力的疑忌,被扣上“搞赤化”的帽子,终于在1943年被迫停办。

乔启明的农村建设实验,是以农会为中心来推进各种乡村建设事业的。他认为,农会是农民自有自治自享的合法团体,可以融合政治、经济、社会建设为一体,使农村组织单纯化。在安徽乌江和四川温江试办取得成效之后,后来还在他主持建立的农业推广体制内,把乡农会作为县农业推广机构的基层组织,推行到四川壁山、广西临桂、贵州遵义、陕西汉中、甘肃天水、湖北恩施等办有农业推广实验县的地方,都收到一些效果。但在当时的社会制度下,农会组织不可避免的弊端,正像乔启明在其专著里曾经慨叹的那样:“会务多操于地方土劣之手……无经济自立计划,仰赖会费及政府机关津贴”,农会“以数量言不可谓少,但欲其加惠于农民,建基于永固,则亟待改进之处尚多”。

乔启明深感“多年来每办一事,常因资金缺乏而掣肘”,于是利用政府将各个银行分办的农业金融业务集中归中国农民银行统管的有利条件,使“农业金融与农业技术推广紧密结合,促使农业生产改良提高,以改变农村贫困落后面貌”。他对农业金融的要求是,所有资金不能用于救济,投资的作用在于改良农业生产条件,投资的目的要能发展农业生产”。这体现了他一贯的学术思想和农业金融理论。抗日战争胜利以后,在苏、皖、浙等省,中国农民银行所融通的资金,也为农民做了一些实事。例如:安徽和县乌江农业推广实验区利用农贷建立机械轧花打包厂;南京八卦洲垦区贷款购买拖拉机和抽水机;江苏省用农贷在江宁县办“常平仓”式的粮食仓储,在丹阳县兴建电力灌溉,在秣陵关开展农产品加工,等等。对苏、浙两省奄奄一息的蚕桑业,农贷处也予以金融上的支持。这些业务对于当时当地的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也有过一些补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