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广西河池市宜州区事业单位体检标准
1.根据考生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由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应在符合条件的上一级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勤政廉政、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进行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原则上,2023年7月31日前仍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原件者,作为自动放弃聘用处理。
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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