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怎么办狗证?
一、申请:申请人向办证窗口或办证服务点提出申请,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养犬登记表。
3、犬只照片。
4、犬类免疫证。
二、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即时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的犬只符合养犬条例规定且材料齐全的,给予受理;不符合养犬条例规定的,不予受理并退回申请材料。
三、审核:工作人员3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
四、审批:工作人员2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批。符合养犬条例规定的,将材料录入系统后制作养犬登记证。
五、窗口办结:工作人员1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送达。在区办证窗口办理的可当场领证,也可自费邮寄到申请人指定的地点。
扩展资料
《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中规定:
第八条? 实行养犬登记制度。养犬人应当到住所所在地的区主管部门申请养犬登记。
未经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饲养犬只。
第二十六条? 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时,应当由成年人牵领,为犬只携带号牌、束犬链。携犬人应当携带养犬登记证,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二)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
(三)携带犬只乘坐出租小汽车的,应当征得驾驶员同意;
(四)携带犬只乘坐电梯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犬只伤人。
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养犬初始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