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怎么办狗证?

一、申请:申请人向办证窗口或办证服务点提出申请,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养犬登记表。

3、犬只照片。

4、犬类免疫证。

二、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即时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的犬只符合养犬条例规定且材料齐全的,给予受理;不符合养犬条例规定的,不予受理并退回申请材料。

三、审核:工作人员3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

四、审批:工作人员2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批。符合养犬条例规定的,将材料录入系统后制作养犬登记证。

五、窗口办结:工作人员1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送达。在区办证窗口办理的可当场领证,也可自费邮寄到申请人指定的地点。

扩展资料

《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中规定:

第八条? 实行养犬登记制度。养犬人应当到住所所在地的区主管部门申请养犬登记。

未经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饲养犬只。

第二十六条? 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时,应当由成年人牵领,为犬只携带号牌、束犬链。携犬人应当携带养犬登记证,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二)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

(三)携带犬只乘坐出租小汽车的,应当征得驾驶员同意;

(四)携带犬只乘坐电梯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犬只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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