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朝历代有没有国旗?

黄龙旗作为中国正式确立的第一面国旗,是在清朝晚期出现的。

1840年鸦片战争后,随着西方列强的侵入,原来闭关自守的清王朝同各西方列强的交往日益增多。李鸿章在同西方列强谈判、签约、通商、互派外交人员等外交活动中,看到西方列国庄严悬挂国旗,而中国却无旗可挂,深感有失“天朝威仪”。于是上奏慈禧太后,提出在外交场合中需要有代表大清国的旗帜,请求颁制国旗。慈禧就命李鸿章负责设计图案。经过多方征集筛选,李鸿章上呈了八卦旗、黄龙旗、麒麟旗、虎豹旗等多种方案,供慈禧太后选定,最后决定使用黄龙旗为大清国国旗。并于1888年(光绪14年)《北洋海军章程》颁布与确认原本为海军旗的“黄底蓝龙戏红珠图”为大清国旗(俗称“黄龙旗”)。

黄色及龙都是大清皇帝的象征,以黄龙旗做为国旗有“朕即国家”的意思。而据五行学说,认为中央属土,黄色。以黄色代表中国。

黄龙旗在1912年1月10日,清朝政府被推翻后由五色旗取代。

而在1917年7月1日,发生“张勋复辟”事件。张勋、康有为等迎清朝末帝爱新觉罗·溥仪出御太和殿,改民国六年为宣统九年。张勋受命为议政大臣、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黄龙旗又在北京城出现。此次复辟仅历时十二天即告结束。1917年7月12日,段祺瑞率军入京,张勋遁入荷兰使馆,爱新觉罗·溥仪再次退位。黄龙旗又被废除。

五色旗(1912~1928)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于1912年1月成立。孙中山任临时大总统,孙中山虽倡导使用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为中华民国国旗,但五色旗原为清朝海军一二品的官旗,革命党革命时期江苏、浙江、安徽等省多用此旗。因此五色旗在当时国民心中具有崇高地位,各界一致认同五色旗为中华民国国旗。青天白日满地红旗则被定为海军旗。

1912年1月10日,临时参议院通过专门决议,使用五色***和旗(或称五色旗)作为国旗,含“五族***和”之义。同时通过的还有十八星旗为陆军旗。1913年(民国二年),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为海军旗。除了上述三种使用上较普遍的旗帜外,其他地区亦使用其他的旗帜。此时五色旗亦被用作海军舰艏旗。

五色旗由红、黄、蓝、白、黑组成,分别象征中国汉、满、蒙、回(穆斯林)、藏五大民族。另有一说五色旗是根据清朝的五色官旗改变而成。而此五色也是五行学说代表五方的颜色。

五色旗由于产生于革命时期,对当时民众影响很大,在国民心中具有崇高地位。正是因为这样,它又被当时各军阀所利用,托革命之名,成为笼络人心的工具。

最后其中国国旗的地位于1928年(民国十七年)12月17日,国民党北伐成功后,被青天白日满地红旗取代。1935年后的各种政权不再采用五色旗(除了附日的傀儡政权外)。

在民国政府废除五色旗后,五色旗变成了抗日战争时期亲日政府的代表旗帜,伪满洲国“国旗”就是由五色旗衍生设计外,其他像“冀东防***自治政府”、北平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华北政务委员会前身)或南京的“中华民国维新政府”等政权都采用五色旗为基本元素。

青天白日满地红旗(1929~1949)青天白日满地红旗由“中华民国国父”孙中山提议,将陆皓东设计之青天白日旗置于红底旗帜的左上角而来,经国民政府立法定为国旗,并在北伐征战结束后颁行全国。《中华民国宪法》于第一章总纲第6条明定“中华民国国旗定为红地,左上角青天白日。”

青天白日满地红旗采用蓝、白、红三色。“青天”象征中华民族光明磊落、崇高伟大的人格和志气;青色象征自由,也代表民族主义。“白日”象征光明坦白、大公无私,指示人们要有光明洁白、毫无污点的纯正心地与思想;白色象征平等,也代表民权主义。“红地”象征革命党的热血,指示人们要有牺牲奉献、勇敢奋斗的精神;红色象征博爱,也代表民生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