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怀化会同县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深入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吸引集聚更多优秀人才助推会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会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及对象

本公告所指引进人才是指从本县行政区域外引进或从县本级企业引进到县直事业单位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部分急需紧缺型岗位放宽至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人才。

其中研究生是指全日制研究生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规定的从2017年起通过全国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引进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7个。

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会同县2023年县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目录》(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引进人才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学历、学位、职称、专业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其中应届毕业生仅指2023年应届毕业生。

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

5.年龄要求:所用岗位一般要求1988年2月20日(含)以后出生。

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放宽至1978年2月20日(含)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放宽至1973年2月20日(含)以后出生。

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2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6.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有吸毒史或毛发毒品残留物检测不合格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在我县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的;

10.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通过我县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公示的;

11.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我县相关事业单位辞职未满一年或辞退未满两年的;

12.已通过我县以往县直事业单位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考试环节后主动放弃的;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引进程序

引进人才程序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3月2日

1.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于报名期间在怀化市人事考试网站(人。

2.生活补贴。

对全职引进人才给予生活补贴,标准如下: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在聘用期内每月补助2000元;符合我县实际制定急需紧缺人才认定目录标准的急需紧缺人才,在聘用期内每月补助1500元;以上两项享受时限为三年,每年考核合格后,一次发放12个月生活补贴,之后仍在聘的按我县同类人员的相关政策落实待遇。

3.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学。

对全职引进的各类人才,其配偶是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且属于我县干部管理权限的,在编制内给予对口安排;无固定工作的,积极推荐参加我县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

其未成年子女申请就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给予妥善安排。

4.其他保障。

对全职人才引进相关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 为引进人才在社会保障、户籍、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政策咨询和便利服务。

对全职引进人才的人事档案转入、户口迁移、社会保险等服务事项由用人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予以办理。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相关信息在怀化人事考试网()、会同县政府门户网()等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本人所留联系电话畅通。

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引进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的规定参加报名和考试。

对在报名资格条件上弄虚作假或违反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3.全职引进人员在引进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综合实际考核结果和实际工作时间享受住房补贴、生活补贴和其他人才政策。

全职引进人员在服务期内原则上只能从事引进岗位的相关工作,不得借调、抽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主管部门和其他单位。

在服务期内,如需提前终止合同或协议,用人单位和人才本人均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部门汇报,征得县委人才办同意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解除合同或协议等手续。

4.应聘人员和用人单位须遵从我县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的未尽事宜由中***会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会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20日

附件1:会同县2023年县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目录.xlsx

附件2:会同县2023年县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doc

附件3: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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