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曹雪芹写红楼梦

第三章 “博爱而心劳”的朦胧觉醒 《红楼梦》作为对女性的歌颂,不仅加强了她作为女性的悲剧力量,而且是他之所以能够写出女性悲剧的原因。也就是说,中国封建社会的青年女性的悲剧,早已演出了一两千年。直到曹雪芹,才把这个悲剧写出来,这不是偶然的,而是因为他把女人当人,尊重女性,才看得出这是悲剧。“世有伯乐而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世有曹雪芹,才看得出青年女性是“山川日月之精髓”,才看得出她们的悲剧命运——有才情的女子常有,而曹雪芹不常有的。 前面说过的传统的“宫怨”诗,已经算是同情那些不得宠的嫔妃宫女了。但是,替她们“怨”什么呢?“有不得见者三十六年。”“入时十六今六十。”见了又怎么样呢?原来怨的只是没有得到“君王恩幸”罢了,直白的说,只是没有受到封建帝王的玩弄罢了。如果用这个眼光看,宝玉的大姐贾元春,如宫受宠,晋封贵妃,全家沾光,“烈火烹油,鲜花着锦”,该是多么幸福!总不该是悲剧了吧!可是曹雪芹也罢她列入“薄命司”的册子,写她奉旨回娘家省亲,说不尽的繁华热闹、富丽庄严之中,从头到尾一片呜咽哏噎之声,在艺术上达到“以乐景写哀”的极致。对元春的描写只是寥寥几笔,但是她公然埋怨父母当初送她如宫是把她送牢狱一般的“那见不得人的去处”,只这一笔就是读者隐约窥见她的内心深处闪烁这某种高出流俗的光晖。 曹雪芹的眼中才看得出的悲剧,在《红楼梦》的艺术世界里,就是贾宝玉眼中才能看的出的悲剧。 可以设想,如果不是从宝玉的角度来看,而是从贾母、贾赦、邢夫人、贾政、王夫人的角度来看,所有的女孩子的悲剧,都不成其悲剧——有的是咎由自取,有的是死有余辜,有的是命中注定,有的是偶然事件,……例如,贾母认为黛玉的死,是死于自己的“心病”。王夫人认为晴雯的死,是死于她自己的“女儿痨”。贾赦认为迎春的死,是死于她自己的“命”;鸳鸯的死,是公然要逃脱我老爷的掌心,正是活该。至于贾珍、贾琏、薛蟠之流淫魔色鬼的心里,怎样想那些美丽的女孩子,更是不可问。 便是道貌岸然的正人君子如贾政者,心里有何尝干净呢?他听说儿子从小就宣布的“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子是泥作的骨肉”那些话,便十分不喜,认为这个儿子将来不过是“淫魔色鬼”、“酒色之徒”。可见者为正人君子眼里,女人仅仅是性的对象而已,男人除了“淫魔色鬼”、“酒色之徒”而外,都不会也不应该对她们发生兴趣,也可见被贾政认为是“淫魔色鬼”的宝玉眼里所见的悲剧,从贾政看来都不是悲剧。 宝玉其实也并不是“淫魔色鬼”,而是中国中国封建社会末期的母腹中开始孕育的“新人”的胎儿。除了自家的姐妹而外,她对周围那些美丽的青年女性是爱的,他的爱要说全无直接间接或隐或显的**成分,也不符合书中写明的事实。但是,他的爱却有一个全新的性质,这就是鲁迅深刻的指出的:“昵而敬之,恐佛其意,爱博而心劳,而忧患亦日甚矣。” “昵而敬之。”说的真好!昵,就是多少含有**因素的爱,何其芳曾经指出,贾宝玉这个典型形象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多情”。这是说的对的。但是,贾宝玉这种“多情”,不但不是西门庆式的兽性的占有,甚至也不是晏小山、纳兰荣若那种“多情”能所比拟。新就新在加上了一个“敬”字,这就大不同了。惟其“昵而敬之”,方能看出所敬的每一个人的命运都是悲剧,把她们美意根的悲欢哀乐,荣辱得失,全都包括在自己的关心注念当中,这就叫做“爱博而心劳”。 这就是说,宝玉感受到的,不只是他自己的悲剧的重量,加上所有青年女性的悲剧的重量的总和,而是远远的超过这个总和。因为身在悲剧种的青年女性,特别在那个年代,远不是都能充分感受到自己的这一份悲剧的重量,更不能充分的同感到其他女性的悲剧的重量。例如平儿,宝玉深深同情她夹在“贾琏之俗,凤姐之威”当中的不幸处境,替她愤恨贾琏之“惟知淫乐悦己,不知作养脂粉”;可是她自己却一味“周全妥帖”,不仅不有什么不满,就是平白无辜挨了凤姐的打,稍经调停,反倒跪下来给凤姐磕头谢罪:“奶奶的千秋,我热了奶奶生气,是我该死。”事后照旧贴心得力的当凤姐的助手。又如香菱,从小被扔出来,卖到花花太岁式的恶少薛蟠受理,已经够不幸的了,可是她一味酣头酣脑的学做诗,似乎一点不幸之感都没有。 甚至林黛玉,她对自己的价值,对自己的悲剧,也未必能向贾宝玉认识的那么深刻。宝玉最敬她的,是她从不劝宝玉走“仕途经济”的路。但是,宝玉是常常不得不参加“峨冠博带”的场合,见惯了那些讲“仕途经济”的人,厌恶他们。黛玉则是一个深闺女子,不可能有同样的阅历,对于“仕途经济”不可能达到与宝玉同样的认识水平。而这一点认识水平上的差距,足以使得黛玉不能充分估计自己在宝玉心中的价值,和自己的悲剧在宝玉心中的分量。宝玉在黛玉面前说“你死了,我当和尚”,黛玉很不愿意听,几次为此生气,恐怕她只把这句话理解为一般的爱情誓言,不理解自己在宝玉心中是世人最高价值的体现,不理解自己如果死了,对宝玉不仅是爱情的毁灭,而且是人世最高价值的毁灭,这样的世界当然不值得留恋。 宝玉说就是这样的“爱博而心劳”。比所爱者本人还要操心,还要忧深虑远,自然是“忧患亦日甚矣”。几千年来被否认的女性价值,仅仅在宝玉眼中充分反映出来,几千年来被遮掩的女性悲哀,也仅仅在宝玉眼前拉开帷幕,所以鲁迅又说:“悲凉之雾,遍被华林,然呼吸而领会之者,独宝玉而。” 第四章 “痴狂”到“狂人”的蹒跚 《红楼梦》虽是女性的悲剧,女性的歌颂,全书最中心的人物,还是男性的贾宝玉。前面说她是中国封建社会末期的母腹开始孕育的“新人”的胚胎,她为女性颂歌悲乐,都是他作为“新人”的表现。 所谓“新人”,就是有了“人的觉醒”的人。但是贾宝玉的觉醒,不是看到了自己是个“人”,自感人的尊严,倒是看到了自己世人当中的“渣子浊沫”,自惭形秽。这似乎很奇怪,其实也平常,无非仅仅是如同草芽刚刚出土是对于阳光雨露的神仰一般。 贾宝玉对女性的尊重,并不是来自理性的人士,而是来自直接的感受。他对一切“峨冠博带”的“须眉男子”深恶痛绝,又在自己的家庭里,自己的身边,长期接触到那么多的聪明美丽的年轻女性,看到她们受到不应有的轻视,看到他们的地位是那样的屈辱,命运是那样的屈辱,命运是那样的悲惨,对她们又爱又敬,为他们又被又愤,回过头来就更加对“须眉男子”深恶痛绝。他对女性的尊重,看来也许有过于美化的地方,其实那只是他所理想的最完美的“人”,穿着女装的形象罢了。他在穿着女装的“人”面前自惭形秽,就是以理想的完美的“人”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实际上,人类的“渣子浊沫”并不是宝玉,而是贾琏、贾环、薛蟠、之流,正因此,他们决不会自惭形秽,他们正自幸生为“须眉男子”,可以玩弄女人,奴役女人,在女人面前决高她们一等。 贾宝玉对女性的尊重,事实上就是对“人”的尊重。他理想者完善的“人”,但是现实中的男人他觉得太丑恶了,只有美丽的女性才能比较能作他塑造“人”的完美形象和原型。他唱的女性的颂歌,其实就是“人”的颂歌。但是,他又眼见一幕又一幕的女性的悲剧,眼见这人世间仅有的美,逃不了毁灭的命运。他念着《芙蓉女儿讳》,其实就是悼念整个“人”的毁灭;他痛哭潇湘馆,就是为“人”的毁灭放声一哭。 今天我们来看,当时“人的觉醒”才看是,怎么就见到了“人”的毁灭呢?贾宝玉未免太悲观了吧!其实这也是难怪的。甚至历史已经发展到“五四”运动以后,大革命以前,据鲁迅分析,尚且是这样的:“那时觉醒起来的知识青年的心情,是大抵热烈,然而悲凉的,即使寻到一点光明,‘径一周三’,却分明看到了周围无边际的黑暗。”这就是或,热烈,是由于爱人;悲凉,是由于觉醒;开始的觉醒者寻找到的光明总是微弱的,只照到了身边的一小圈,却更反衬出周围的黑暗的无崖际。在两百年前的青年贾宝玉,他心中拿点光明更加微弱,照亮的圈子更小,反衬的黑暗却愈浓烈,他的心情自然分外热烈而悲凉,当然就是不足怪的了。 不过话还得说回来。贾宝玉所能寻到的一点光明虽然是微弱的,他的心情虽是悲凉的,他这个艺术形象作为“新人”的力量却是强的。书中给他勾勒出一幅速写的可爱肖像:他自己被烫了手,倒问烫了他的那位姑娘疼不疼。他自己大雨淋的水鸡儿似的,反而提醒一位姑娘赶快避雨。没人在眼前,他就自哭自笑的,看见燕子就和燕子说话,看见鱼儿就和鱼儿吐露,见了星星月亮,不是长吁短叹,就是咕咕哝哝。他甘心为了丫头充役,受丫头的气。他爱惜起东西连个线头儿都是好的,糟踏起来值千值万都不管了。他聪明而憨厚,女性化而不是侧媚。他喜欢女孩子,也为女孩子所喜欢,尤其是林黛玉也是他唯一的知己。可是,另一方面,有人认为他是“孽根祸胎,混世魔王”,认为他“乖僻邪谬,不近人情”,认为他“潦倒不通庶务,愚顽怕读文章”,“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轻一点说也是有“痴病”,……这样看宝玉的,不是他的仇人,而是疼爱他的祖母、母亲、和“恨铁不成钢”的父亲,他们的观念都是当时最正统的观念。贾宝玉这样复杂的形象,带着光辉和芳泽出现在中国文学史上,不是一件小事。 在《红楼梦》以前,中国文学作品里有许多忠良被谗,英雄失路,才人不遇,公子落难,佳人薄命,等等。他们不管早遇到什么不幸,同当时环境时不协调的,同当时的政治道德观念、真善美的标准是协调的,就是说,他们代表着当时舆论公认的正义和美好的力量,在作品里总是能得到当时正直、善良的人们的了解、赞助和支持。而迫害他们的人、不管怎样的嚣张,总归为当时的清议所不容,公认为奸邪,为丑类。即使是梁山好汉,他们的“忠”也好,“义”也罢,“替天行道”等等,仍然包括在封建伦理观念的体系之内。《儒林外史》里的杜少卿,是中国文学作品里第一个正面人物而不被了解的,但不了解它的知识那些卑俗的八股之士;此外毕竟还是世外高人了解他,而这些人仍然世理想化乐得封建人物。 只有贾宝玉,才是同他的环境完全不相协调的。他是整个的性格,同当时社会,同他所属的阶层,完全格格不入。他只好逃到女儿国里去,尽管她们——包括林黛玉也未必能从理智上彻底理解他,但却能够爱他,暂时给他一个温暖的存身之所,这种情况又使他在世人心目中更见荒唐乖谬。所以他一出场,作者便用一阙《西江月》描写他与环境的格格不入,其中说他“似傻如狂”,这不禁使人想起了鲁迅的《狂人日记》,从而思考一个问题:贾宝玉可不可以算是那位“狂人”的遥遥先驱? “狂人”并不狂,他其实是从封建中国的母腹中脱胎而出的第一个“新人”,只因为他全面的叛逆了旧世界,并被其视为“狂人”。这是和贾宝玉一样的。这说明他是属于贾宝玉的血统。但是,“狂人”看得出一部中国世都是在仁义道德的掩盖下“吃人的历史”,看得出他周围的人,他家里的人,以及他自己,都是“吃人的人”,闻到他们的血腥;宝玉却只看到所有的男人,以及他自己,都是“你做的骨肉”,之闻到他们的浊臭。“狂人”看到的“将来是容不得吃人的人”,高呼“救救孩子”;宝玉却只希望自己死后,能葬在女孩子们的眼泪里。这就是两者的差异,也说明相距两百多年,“狂人”贾宝玉比他的后代“狂人”,软弱的多,模糊的多,欠成熟的多了。 尽管如此,贾伯与这个前代“狂人”的艺术形象,仍然提出了一个极尖锐的问题:究竟是他错了,还是社会错了?曹雪芹,《红楼梦》,以及《红楼梦》的百年十代的读者,一致用美学的评价做出了回答:这样美好的心灵,美好的性格,绝不可能是真正的痴狂。那么于他不相调和,把他看作痴狂的整个社会,才是真正不合理的变态的痴狂。《红楼梦》不仅写了一群女青年的毁灭,也写到了整个贾府的败落,过去很多人说这就是整个社会败落的预兆,其实未必如此——倒是贾宝玉这样的“新人”的出现,从精神上,从审美标准上,宣布了整个社会的不合理,这才是真正的封建社会的列车走到了社会历史终点站台前的征兆。尽管书里还是社会毁灭了宝玉,但这样的社会,在读者眼中,更是显出丑恶,更是不合理的存在了。 封建社会果然彻底崩溃了。但是,从封建社会的思想和文化的影响,直到见天还在对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和当今世界的浪头航帆冲击和侧症着。 第五章 毁灭的永生 《红楼梦》写了一大群美人。她们住在大观圆里,形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女儿国。贾宝玉是这个女儿国力唯一的男性公民。小小的女儿国,短暂的几春秋,充满了“花招绣带,柳拂春风”的美丽,春天的笑和泪,爱和怨,酒和诗,享受到今人所难以忍受的有限,却得到古人舍弃性命的自由。他和以前的文学作平比较起来,有几个显著特点:第一,不但容貌美,而且心灵美。第二,美的有个性,至少二十个左右的主要人物写的个性鲜明,互不雷同。第三,她们是现实生活中的女子,不是仙女,也不是木兰苏帆,却也是一样的如诗如画。第四,她们一平常的女儿之身,体现了非凡的审美理想。第五,她们大都是十五六岁的姑娘,不管是天真无邪还是心存世故,都在青春的纯洁的范围内。第六,她们的爱情纠葛,有灵有肉,却是灵基于肉而脱于肉——而这“灵”的主角,就是黛玉的艺术魂魄所在! 这个芳香美丽的小小女儿国里,实际上是贾府的“私处”——所谓“现之于众人则淫,隐之于闺阁却腻,是以无心之道,驾前缘后尘,莫所以从其一而终,亦不可分其身而退,唯有悬梁于苟股之间,求魂魄追来世之精华以求生(笔者杜撰语)”。在整个封建社会的压力下,唯独以鲁迅定义的“毁灭”来爆发自己的价值和生命,不求闻达天地,感泣鬼神,只愿颠得乾坤,换我金身正果! 中国古典的其他三部小说,笔者以为不足为谈:《三国演义》的雄主名王,谋臣勇将,攻城拔池,纵横驰骋不过是涂炭生灵并以内耗为荣的人兽交易;《水浒传》的草蟒英雄,江湖豪杰,仗义行侠,报仇雪恨逃不脱江山易主且以人头作基石的悲凉苦涩;《西游记》的神美猴王,怒可指天,恨能冲宇,历难奉经终也走不出神亦人乎安可乱序的无限循环……唯有一部《红楼梦》,或曰情乎,则岂是信誓旦旦,私易假走之辈可比?或曰史乎,焉能现人世死穴于粉黛,托济世之措与闺阁之中?或曰经乎,但见古今中外上下千年,何人咏夫子呕秽治于世而捧圣人之道贤与民——是以禁锢思绪以求稳而某人忌医病养病也!然则爱乎,君不见人之出兽曾易几世,通情会意有哪厮?然则,何也?答曰:智也,灵也,美也!石头之于世,莫若微粒比与子,既知后为天地所依赖,当差前者人所存——此曰智也;红尘世故,最难离人却也最易乱人,若要生而适之,否受其毒,当秉性而存,转灵而延——此曰灵也;出于智而行与灵,天地否改,万物协存,取自然之羽,还瞬息之理,亘古长存,寿天体地,岂不美哉——此曰美也!呜呼,古之雪芹以贾府病女私处以喻世,随显智、灵、美之真谛,不肖今之小儿或为生机泯其智,或为钱财丧其灵,更以色相失其美,又大言适者生存——犹如那八卦网中吃母而生并淫威的爬虫,睁眼的瞎子,枉聪的懦夫! 作者题记: 这是雪狼给我的一封书信,我(茹儿)代为抄录。文中前四章平淡的叙述口吻和后一章的尖刻论调,格格不入,为何——“茹,家中闲来无事,思君之心悠然而生;人言‘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今奉命修养蓄势在家,安敢再生无望之念?幸好无聊中还有她(《红楼梦》)的做伴——再次促膝而谈,又觉领悟不少,于是写下这感触的蚊蝇,叮咬一番你我或许麻木的心田……”。“看了新人类的好多文章,特别是情感天地的,再看看这旷世奇作,总觉自惭形秽——我等爱情俗了?曹笔下也不过是当时的纸醉金迷之家的别院另事;我辈爱情淡了?君不见《浪》中军娥生死相许,君不见《恋恋香干子》他她千里相随;我们爱情浅了?如何说《同居无语》中‘12’不像几分湘云,怎的推诿《心情笔记》小悠酷似宝玉!是我们写作功底不够?醇酒的芳香怎么会因为破楼的坛罐而丧失醉人的芳香,幸辣的菜椒如何因为厨师的爆炒缩减了甘冽的倔强?《毕业前我们一起失恋》是这样,《走卒》故事也是这样!是我们立意不够洞悉?那燃烧的心田何曾输给前朝的古人,那奔腾的血脉怎会遗弃祖先的灵气?《穷人路过爱情》如是,《傅新暗恋史》亦如是!是我们阅历不够?可只有初伸的草芽才能穿石透岩,才长的竹节方敢直指天阙!《性并不意味着……》是这样,《再次挑战道德观念-----一个女性的自白》也是这样!——那么,我们缺少了什么呢?我不知道,或许和着初升的朝阳一般,尽管刺眼,但并不热烈,虽然在着炎热的夏天是多了几分凉爽,可成长后的他在午间的狂妄放肆正好如同冬天中那般捉肘见襟的尴尬一样——如出一辙的幼稚和一脉相承的无奈。不过总有他得意的那一天,无论是晚风翠霞还是红叶秋分,伴着成熟的我们,恋着昨日的前辈,盼着明照的后生……”。 “之所以写这些话,总还是相让你我有心灵的直达列车,不至于将来与君相望,黯然泪下却不知悲从何来——你我都在二十岁着人生最最关键的时候,是你我塑造自己第二次生命的时刻,总想将这满腔的肺腑之言递与君阅,不至于泯灭天真的笑容,无邪的晶莹;也不至于在这变革当中,让蚊子臭虫叮咬了心灵的雪原,毁灭了那神圣的火种!” “思君,念君,常伴君; 踏草,戏雀,永怀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