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改制后单位性质是什么?
消防改制后单位性质是行政编制,改革后,消防划归应急管理部,改革方案明确写着,是行政单位。
之前消防属于部队,现在改制转隶后,属于行政编制单位,也就说原消防现役人员整体转制为公务员序列,只是和一般的公务员不同。
专职消防队职责
承担责任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普及消防知识。
定期进行防火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防火责任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建立防火检查档案,按照国家规定设置防火标志。
掌握责任区域的道路、消防水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等情况,建立相应的消防业务资料档案。
制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事故处置和灭火作战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指导培训义务消防队。
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处理火灾事故。
定期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按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