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娲的炎黄母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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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帛书《创世篇》说:雹戏“乃娶子之子曰女皇”。然而,女娲为“子之子”的说法,未见史书记载,尚需考证。“子”即 尾氏。“ ”:

《说文?又部》谓“叉取也” ,通作摣。

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豫部》说:“ ,字亦作摣”。

杨雄《方言》卷十说:“ 、摣,取也。南楚间凡取物沟泥中谓之 ,或谓之摣”。钱绎疏: ,“今俗语读如揸。

《释名》:揸,叉也,五指俱往取也”。

《集韵·麻韵》说:“ ,取物泥中”。是“ ”有用手向沟泥中捞取物体之义。“ ”,读如尾。

《玉篇·尸部》:“尾,鸟兽鱼虫皆有之”。段玉裁《说文·尸部》注:“尾,为禽兽之尾”。今鱼类以“尾”计数,就是这个意思。

《方言》卷十二说:“尾,尽也”。

《庄子·秋水》:“尾闾泄之”。

《文选·养生论》:“而泄之以尾闾”。李善注引司马彪曰:“尾者,在百川之下,故曰尾”。

王引之《经义述闻·尔雅中》按:“水之下游谓之尾。”故“尾闾”即大水倾泻的地方,可泛指水流积成的湖泊沼泽。

“子”,是美称。因此,“ 尾子”当是善于在湖泊沼泽的水泥中捞取物体的原始部族。“ 尾子”与女娲的名义相关联。“ 尾子”在水泥中捞取的物体,当然应是其赖以生存的食物,主要是指湖泊沼泽中生活的螺类动物。这使我们联想到“ 尾子之子”女娲的名义。

“娲”本是女娲的专名,其字本当作蜗。《说文·虫部》:“蜗,蠃也。从虫、呙声。”段玉裁注:“蠃者,今人所用螺字。”郑玄《仪礼·士冠礼》注:“今文蠃为蜗”。薛琮《文选·东京赋》注:“蜗者,螺也”。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随部》说:“古蜗、蠃同训,后人别水生可食者为蠃,陆生不可食者为蜗牛”。这说明蜗、螺都是一种有螺旋形硬壳的软体动物,陆生者为蜗牛,水生者为螺,“古人盖无此分别” ,均统称谓蜗,或名为螺。可见“ 尾”氏当是以捞取螺类动物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原始部族。

图腾崇拜是人类文化的普遍现象。远古部族常以某种动物、植物或自然现象,来作为本部(氏)族的象征或标志。奥地利著名学者弗洛伊德说:“图腾是氏族的***同祖先,同时也是他们的保护神与提供帮助者” 。正因为螺类水生动物与“ 尾子”的生活休戚相关,他们便对这种动物产生特别好感甚至怀有崇拜心理。于是,“螺”便与“ 尾氏”部族形成了一种特殊的关系。这就是 尾氏把“螺”作为图腾标志的根本原因。因图腾标志常作为部(氏)族的名号,所以 “ 尾子”就是以蜗(螺)为标志的部族。故“ 尾子”也可称为有蜗(娲)氏。 女娲族活动的地域,古史多有记述。《世本·氏姓篇》载:“女氏,天皇封弟于汝水之阳,后为天子,因称女皇。”“天皇”指伏羲,“弟”读如娣,“ ”通作娲。汝水源于今河南嵩县龙池曼山西麓,流经汝阳、郏县、舞阳、汝南、新蔡至淮滨入淮河。“汝”本当做女,盖因是女娲族的居住地而得名。这说明女娲族的居住地域南达汝水沿岸。

《隋书·地理志》河内郡济源县有“母山”,即王母山。北宋《新定九域志》卷一说:孟州有“皇母山,又名女娲山,其上有祠,民旱水祷之。”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四十六《河南一》说:“太行山,一名五行山,亦名王母山,又名女娲山”。“济源县”即今河南济源市,“孟州”即今河南孟县。这说明女娲族活动的地域北达济源、孟县境内的太行山南麓。

女娲的陵墓古史也有记载,但说法有别。有山西芮城说、河南陕州说、河南任城说、山东济宁说,等等。从以上文献记载可以看出,女娲氏的活动地域,大体是在以今洛阳为中心,南自汝水、北抵太行,西起潼关,东到今山东西部的广大地域。 楚帛书《创世篇》有“黄能雹戏”氏的记载。这里所说的“黄能”,本是指三足鳖讲的:

《尔雅·释鱼》:“鳖,三足能。”

《论衡·是应》:“鳖三足曰能。”

《慧琳音义》卷五十三注:“鼋似鳖而大,腹黄而头斑。”因这种大鳖体呈黄绿色,故亦名黄能。

《左传·昭公七年》:“今梦黄熊。”《经典释文》作“黄能”。

《楚辞·天问》:“化为黄熊。”洪兴祖补注:“《国语》作黄能。”是“能”通作熊。

《左传·宣公四年》:“葬我小君敬嬴。”“敬嬴”,《公羊传》、《谷梁传》作“顷熊”。

《左传·宣公八年》:“夫人嬴氏薨。”“嬴氏”,《公羊传》、《谷梁传》作“熊氏”。是“熊”通作嬴。

《战国策·燕策二》:“羸则兼欺舅与母。”黄丕烈按:“羸,《史记》作嬴。”

《晏子春秋·内篇谏下》:“冠无孤羸之理。”羸,《淮南子·本经训》作“蠃”。

《周易·井》:“羸其瓶。”焦循注:“羸,与蠃同。”皆是其证。

所以,以“黄能”为图腾的伏羲氏,有可能是从有娲氏分离出来的。弗洛伊德指出:“氏族图腾通过母系或父系传承。可能起初是由母系传承盛行于所有地区,只是后来被父系传承取代。” 在距今八九千年的原始社会,中国尚处于母系氏族时代,那时的图腾传承制度应是通过“母系传承”的。于是,伏羲氏从有娲氏分化出来后,便以与其母族图腾名称相通而又有区别的“黄能”来作为图腾徽号,故帛书称其为“黄能雹戏”氏,是合乎情理的。

然而,古史传说多认为伏羲氏是以“黄熊”为图腾的部族。例如:

《诗·含神雾》:“大迹出雷泽,华胥履之,生宓牺。”

《帝王世纪》载:“燧人之世,有巨人迹,出雷泽,华胥以足履之,有娠,生伏羲于成纪,蛇身人面。”

《宋书·符瑞志》也说:“大昊庖牺之母,居华胥之渚,履巨人迹,意有所动而生大昊。”

“大昊”即伏羲。这里的“大迹”、“巨人迹”,与《史记·周本纪》“姜原出野,见巨人迹”所说的“巨人迹”,都是指黄熊直立行走时留下的脚印而言。伏羲氏本以“黄能”为图腾,因能、熊古音相近,可以通用,故后世就演变出华胥“履巨人迹”而“生伏羲”的感生神话。这个问题的澄清,有利于解决伏羲、黄帝之后到底是以“熊”还是“天鼋”为图腾的纷争。

孙作云先生在《周先祖以熊为图腾考》中力主“周先祖以熊为图腾”的看法。 赵光贤先生评论说:“孙先生喜用图腾解说初民习俗,《周先祖以熊为图腾考》,根据《史记》黄帝号‘有熊氏’,而周人与黄帝同姬姓,因谓周祖以熊为图腾,立论亦殊牵强。……《周语》记伶州鸠之言:“我姬姓出自天鼋”。据此说周人以鼋为图腾,不是更有力吗?”

其实,这两种说法并不矛盾,周族本是伏羲、黄帝之后。《国语·周语下》记载伶州鸠所说“我姬姓出自天鼋”的话,古“天”、“大”同字,“天鼋”即大鳖之义。这则史料进一步说明伏羲氏本以“天鼋”(即黄能)为图腾,后来才演变成以“黄熊”为图腾的。 伏羲氏居住在河洛地区。《左传·昭公七年》说:“陈,大皞之墟也。”“陈”在今河南淮阳县一带。传说中的太皞陵就在今淮阳县西北。《帝王世纪》说:“伏羲生于成纪”,即在今甘肃天水市秦安县北。因有娲氏居住在以洛阳为中心的豫西地区,伏羲与有娲氏应是两个互为婚姻的部族,最初它们必定居住在相邻的地区里。这样“陈”和“成纪”离女娲族的距离,都显得太偏远了。

《周易·系辞传下》载:“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今洛阳市孟津县的黄河岸边有龙马负图寺,洛宁县西长水镇有洛出书处,相传这里就是伏羲氏依河图、洛书而“画八卦”的地方。

《楚辞·天问》载:后羿“射夫河伯而妻彼雒嫔”。王逸注:“洛嫔,水神,谓宓妃也。”这位洛水之神“宓妃”即伏羲氏之女,说明伏羲氏与河洛地区有着密切的关系。

《山海经·中山经》载:“浮戏之山,汜水出焉,而北流注于河。其东有谷,因名曰蛇谷。”郭璞注:“言此中出蛇,故以名之。”

《水经注·河水》说:“河水又东合汜水,水南出浮戏山,世谓之方山也。”

《史记·项羽本纪·正义》引《括地志》云:“汜水源出洛州汜水县东南三十二里方山。”“浮戏之山”亦名方山,在今河南荥阳市庙子乡境内。“浮”,通作包。

《春秋·隐公八年》载:“公及莒人盟于浮来。”《公羊传》、《谷梁传》俱作“包来”。王引之《经义述闻·谷梁》按:“凡从孚、从包之字,古声相近,故字亦相通。”

因此,“伏羲氏”古文献常作“包戏氏”。据文献记载,伏羲氏亦以龙蛇为图腾。《文选·鲁灵光殿赋》说:“伏羲鳞身,女娲蛇躯。”《帝王世纪》也说伏羲氏“蛇身人面”。女娲族本以螺为图腾,盖因蛇在盘踞时与螺相类。螣蛇行进时能腾空飞行,古人视其为龙类神物。这可能就是伏羲氏以龙蛇为图腾的重要原因。

十分有趣的是,在浮戏山的东谷,因蛇类众多,故名“蛇谷”。这不仅是伏羲氏以蛇为图腾的直接原因,也是伏羲氏曾居住在这里的重要佐证。由此可见,伏羲氏本居住在洛阳、“浮戏山”一带的河洛地区,考古学上的裴李岗文化可能就是女娲、伏羲氏的文化遗存。而后来,伏羲族一部东迁至今河南淮阳及山东境内,一部西迁至今甘肃天水一带。这就是伏羲生于“成纪”及“陈”为“大皞之墟”传说的缘由。考古发现的甘肃秦安大地湾文化和山东北辛及大汶口文化,可能就是伏羲族迁移后的文化遗存。 少典、有蟜氏是炎帝、黄帝的先祖。最早记载少典、有蟜氏与炎、黄二族关系的权威文献是《国语》一书。《国语·晋语四》载:昔少典娶于有蟜氏,生黄帝、炎帝。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成而异德,故黄帝为姬,炎帝为姜。韦昭注引贾逵云:“少典,黄帝、炎帝之先。有蟜,诸侯也。炎帝,神农也。……姬、姜,水名。成,所成长以成功也。”

这说明少典、有蟜氏是互为婚姻的两个古老部族。“少典”是黄、炎二族的父族,“有蟜氏”则是他们的母族。也就是说,“炎帝、黄帝两个氏族,是少典、有蟜氏两个氏族之后裔” 。因伏羲、女娲氏生活的年代久远,二族的后裔在中国早期文献记载阙如。《国语·晋语四》关于少典、有蟜氏的记载,为人们探索伏羲、女娲部族的历史演变提供了可信资料:

1.少典有熊氏为伏羲氏的后裔

伏羲氏与少典、黄帝族都是以黄熊为图腾标志的部族。《大戴礼记·五帝德》记录孔子的话说:“黄帝,少典之子也,曰轩辕。”《帝系篇》也说:“少典产轩辕,是为黄帝。”这说明黄帝是少典氏的后裔。

今本《竹书纪年》载:黄帝“居有熊”。《白虎通·爵篇》说:“黄帝有天下,号为有熊氏。”《史记·五帝本纪·集解》引《谯周》曰:“黄帝,有熊国君少典之子也。”《史记·五帝本纪·集解》引皇甫谧曰:“有熊,今河南新郑是也。”《水经注·洧水》说:“有熊之墟,黄帝之所都也。郑氏徙居之,故曰新郑矣。”

可见,居住在今河南新郑市的少典、黄帝族,继承了伏羲氏黄熊的图腾标志,故号称有熊氏。

2.“有蟜氏”就是有娲氏

炎、黄母族有蟜氏,在《山海经》里有明确记载。《山海经·中山经》载:缟羝山之首曰平逢之山,南望伊洛,东望谷城之山……有神焉,其状如人而二首,名曰骄虫,是为螫虫,实惟蜂蜜之庐。郭璞注:“言群蜂之所集舍。蜜,赤[亦]蜂名。”郝懿行疏:“平逢山即北邙山,郏山之异名也。”“骄”,通作蟜。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小部》说:“骄,假借为蟜”,可以为证。

《说文·虫部》:“蟜,虫也。”

《史记·秦始皇本纪·正义》说:“蜂,虿也。”

《左传·襄公九年》载:郑“公孙虿”,字“子蟜”。故“蟜”当是蜂的别名。“伊、洛”指伊水和洛水。“平逢山”即北邙山,在今洛阳市北。这说明远古时代声名显赫的有蟜氏,当居住在以洛阳北邙山为中心的豫西地区。

“有蟜氏”就是远古时代的有娲氏:

《国语·晋语四》记载“少典娶于有蟜氏,生黄帝、炎帝”。

《帝王世纪》说:“有乔氏之女名女登,游于华阳,有神龙首,感女登于常羊,生炎帝。”

唐司马贞《史记·三皇本纪》则作“炎帝神农氏,姜姓,母曰女登。有娲氏之女为少典妃,感神龙而生炎帝”。司马贞自注:“按《国语》炎帝、黄帝皆少典之子,其母又皆有娲氏之女。”这说明“有蟜氏”亦可称为有娲氏。

有蟜氏就是有娲氏,还可从《山海经》中找到佐证。《山海经·中山经》载:“青要之山,实惟帝之密都。……是多仆累、蒲卢。”郭璞注:“仆累,蜗牛也。”“蒲卢”即《说文》所谓的“细腰蜂也”。“青要山”是邙山的支脉,在今洛阳市新安县西北二十里。这里至今仍生长着大量的蜗牛(螺)和土蜂,为有娲(蟜)氏的图腾崇拜提供了动物学的佐证。也就是说,司马贞“有蟜氏”即有娲氏的说法,是信而有征的。 有娲氏与少典、黄帝族是世代互为婚姻的远古部族。《帝王世纪》说:“黄帝母家有蟜氏,世与少典氏婚。”直到虞夏时期,这种婚姻关系仍然见诸记载:

1.黄帝妻嫘祖为有娲氏女

黄帝娶西陵氏之女嫘祖为妻有史记佐证。《山海经·海内经》载:“黄帝娶雷祖,生昌意。”《史记·五帝本纪》说:“黄帝居轩辕之丘,而娶西陵氏之女,是为嫘祖。嫘祖为黄帝正妃。”《索隐》引皇甫谧云:“元妃西陵氏女,曰累祖。”人们知道,黄帝族居住在今河南新郑一带,而以螺为族徽的有娲(蟜)氏,居住在今洛阳邙山为中心的豫西地区,因位于黄帝族的西部,故称西陵氏。因此,有学者认为“黄帝母家与妻家是同一部族———有娲族”的推测是正确的 。

黄帝的元妃“嫘祖”被尊称为“蚕神女圣”。在中国古代有祭祀蚕神的典礼。《后汉书·礼仪志上》载:“祠先蚕,礼以太牢。”“先蚕”即蚕神。

《隋书·礼仪志》载:“皇后乘翠辂,率三妃……三孤内子至蚕所,以一太牢亲祭,进奠先蚕西陵氏神。”

唐元稹《长庆集》卷二三《织妇词》有“蚕神女圣早成丝”的佳句。

淮南王刘安《蚕经》说:“黄帝元妃西陵氏始蚕,盖黄帝制衣裳因此始也。”

刘恕《通鉴外纪》载:“西陵氏之女,为黄帝元妃,始教民养蚕,治丝蚕以供衣服,后世祀为先蚕。”

《路史·后纪》也说:“黄帝元妃西陵氏曰倮祖,以其始治蚕,故又祀之先蚕。”

这说明黄帝元妃西陵氏,因“始教民养蚕,治丝茧以供衣服”,因此被后世祀为“先蚕”,尊为“蚕神”。

2.禹妻涂山氏为有娲部族

虞夏时期居住在伊、洛流域的女娲氏,仍与黄帝后裔保持着联姻关系。这从禹妻涂山氏的记载,可以得到印证。夏禹为黄帝、颛顼之后。《大戴礼记·帝系》载:“黄帝产昌意,昌意产高阳,是为帝颛顼。……颛顼产鲧,鲧产文命,是为禹。”

《史记·夏本纪》也有同样的记载,这说明夏禹为黄帝之后。

《吕氏春秋·音初》载:“禹行功,见涂山之女,禹未之遇而巡省南土。涂山氏之女乃令其妾待禹于涂山之阳,女乃作歌,歌曰:“侯人兮猗”,实始作为南音。”

《大戴礼记·帝系篇》载:“禹娶涂山氏,涂山氏之子曰女蟜氏,产启。”

《吴越春秋·越王无余外传》说:“禹因娶涂山,谓之女娇。”

这说明禹娶涂山氏之女为妻,名叫“女娇”。必须指出的是,这位“女娇”就是女娲。《史记·夏本纪·正义》引《帝系》作:“禹娶涂山氏之子,谓之女娲,是生启。”同书《索隐》说:“《世本》曰:“涂山氏女名女娲”,是禹娶涂山氏号女娲也。”以往学者对《世本》、《帝系》“涂山氏号女娲”的记载“多不置信”。闻一多《天问疏证》说“涂山氏女名女娲,学者多不置信。”孙淼《夏商史稿》也说:“女娲是我国古代神话中的重要人物,与伏羲同时,又能炼石补天,或者是此女娲为女娇之误。” 然如前所述,《国语·晋语四》的“有蟜氏”即有娲氏。因涂山氏为有蟜氏之后,故得以“号女娲也”。

“涂山”的地望在哪里?以往有不同的说法:

《史记·夏本纪》载:“禹曰:予娶涂山,辛壬、癸甲生启。予不子,以故能成水土功。”

《集解》引孔安国曰:“涂山,国名。”

《索隐》:“杜预云:“涂山在寿春东北。”皇甫谧云:“今九江当涂有禹庙,则涂山在江南也。”“寿春”在今安徽寿县,“当涂”在今安徽怀远县东南。

《华阳国志·巴志》载:“禹娶于涂山……今江州涂山是也,帝禹之庙铭存焉。”地在今四川江北县。

《国语·鲁语下》说:“昔禹致群神于会稽之山,防风氏后至,禹杀而戮之。”这里的“会稽山”即涂山。

《水经注·淮水》说:“涂山有会稽之名。”杨守敬疏:“《述异记》上:“禹会涂山,防风氏后至,禹诛之”。足证《国语》之“会稽”即涂山。”涂、嵞,古今字。

《说文·山部》:“嵞,会稽山也。”然而从大量考古和文献资料来看,夏族活动的中心地区在今嵩山周围的伊、洛河流域。大禹治水不可能远涉今安徽、浙江一带。

《逸周书·度邑解》载:“我南望过于三涂,我北望过于有岳。”

《史记·周本纪》作“我南望三涂,北望岳鄙”。

《左传·昭公四年》载:“四岳、三涂、大室、荆山、中南,九州之险也。”杜预注:“三涂,在河南陆浑县南。”

《水经注·伊水》载:伊水“东北过陆浑县南。……陆浑县之西南王母涧,涧北山上有王母祠,故世因以名溪。……伊水经其下,历峡北流,即古三涂山也”。这里的“王母”即涂山氏之女。

《读史方舆纪要·河南三·嵩县》说:“三涂山在县西南十里。”这说明“涂山”即古所谓的三涂山。顾颉刚说:“这三涂山大约就是熊耳山的东角。禹娶涂山,从禹传说的核心来看,应该在这一边才对,所以认为涂山即三涂山的简称。”

因此,“涂山”即“三涂山”,在今洛阳市嵩县西南5公里。这里正是有蟜(娲)氏居住的地区。因“涂山氏”为有蟜氏后裔居住在三涂山的一个支族,故以地名称之为“涂山氏”,若以族名称之则为有娲氏。这正是“涂山氏号女娲”的缘由。由此可见,黄帝妻“嫘祖”和禹妻“涂山氏”均为有娲氏之女。这一则说明有娲氏与少典、黄帝族世代为婚,二则可由此推测古史传说中的有娲氏长期居住在以洛阳邙山为中心的河洛地区,是信而有征的。 通过对楚帛书《创世篇》和《国语·晋语四》等有关伏羲、女娲与少典、有蟜部族史料的疏理,大体可以得出四点基本认识:

1、楚帛书《创世篇》中的“ 尾子”,是指善于在湖泊沼泽中捞取蜗(螺)类动物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原始部族,于是蜗(螺)就成为“ 尾”氏的图腾标志。因此,“ 尾”氏亦名有娲氏。因“娲”即蠃,通作熊,故“黄能雹戏”氏当是从有娲氏分化出来的部族。这样,雹戏(伏羲)氏与有娲氏便成了两个互为婚姻的原始部族。

2、少典、有蟜氏是炎、黄二帝的先祖,见诸《国语》等史籍。因伏羲、少典均以“黄熊”为图腾,故少典、黄帝族当为伏羲氏之后。有蟜氏以蜜蜂为图腾,因蜗、蜂的名义相通,故有蟜氏就是有娲氏。

3、伏羲、女娲是两个世代互为婚姻的原始部族。少典娶于有蟜氏,生黄帝、炎帝。黄帝妻嫘祖为有娲氏,禹妻女娇亦号女娲。这说明直到炎黄、虞夏时期,伏羲、女娲部族的后裔,仍保持着世代联姻的特殊关系。

4、伏羲、女娲部族的发祥地域,因年代久远而难以确定。依《山海经》、《国语》诸书的记载,有娲(蟜)氏居住在以今洛阳北邙山为中心的河洛地区,伏羲氏可能居住在洛阳、“浮戏山”(今河南荥阳)一带的河洛地区。也就是说,女娲、伏羲氏最初的活动地域,应以河洛地区为中心。因而,以河南舞阳贾湖为代表的裴李岗文化遗址和郑州、洛阳、三门峡地区的仰韶文化遗址,可能就是伏羲、女娲以及黄帝族的文化遗存。

综上所述,以洛阳为中心的河洛地区是华夏文明的发祥地。伏羲、女娲与少典、有蟜部族间的关系及其居住地望的澄清,对于探索中华民族的起源和形成诸问题,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