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皮甲一般有多厚

在中国古代战争中,军队装备皮甲的历史悠久而长远,从先秦时期直到清代,经久不衰。只是它在军队常备的个人防护装具中的地位,随着社会历史发展的进程有所不同。在青铜时代以青铜兵器为主要格斗兵器的作战军队中,皮甲胄是主要的个人防护装具。进入铁器时代以后,钢铁兵器取代青铜成为军中主要格斗兵器,铁铠也取代了皮甲成为主要的个人防护装具,但是与青铜兵器不同,皮甲并没有完全退出战争舞台,而是配合铁铠继续使用,仍旧是军中装备的重要个人防护装具。

先秦时期使用的皮甲,目前在田野考古发掘中获得的时代最早的标本,是从河南安阳殷墟1004墓中出土的整体皮甲残迹。皮甲仅存残迹,是皮革腐烂后遗留在土上的纹理,有黑、红、白、黄四色的图案花纹(图1)。发现的两处残迹,最大径都在40厘米左右,看来是一种整片的皮甲。

此后到两周时期,以车战为主的军队装备的个人防护装具仍主要是髹漆皮甲胄。所以直到《考工记》成书时,记述甲胄制作技术的“函人为甲”中,叙述的就是皮甲。早在20世纪50~60年代,已在湖南等地的东周墓中不断发现皮甲实物,1954年长沙左家公山15号墓还发现过保存颇完好的卷放的皮甲,但是一直缺乏复原研究。直到湖北随州战国曾侯乙墓发掘中获得了数量较多且保存情况较好的髹漆皮甲胄标本,并进行了仔细的揭取复原研究以后,才使先秦的皮甲胄的面貌呈现在今人面前。这些皮甲胄的皮胎,为未加工成革的生皮。皮胎外髹黑漆或深褐色漆,一般要髹二至三层,有的甲片先髹红漆上面再髹黑漆。用宽0.6~0.8厘米的丝带编联成甲,丝带用朱砂染成朱红色,正是古代文献中所记的“组甲”。至少清理出13件随葬于曾侯乙墓中的皮甲,并多带有皮胄。此外,还清理出马胄和马甲,有的马胄和马甲上不仅髹漆,还绘有精美的装饰图案。由已复原的皮甲胄来观察,当时的制作工艺相当规范,据保存比较完整的3件,可知皮甲都是由甲身、甲裙和甲袖三部分构成,并都配有1件由甲片编缀的皮胄,合成1套完整的皮甲胄。甲身由胸甲、背甲、肩片、肋片及甲领组成,胸、背、肩、肋的甲片系固定编缀,随着所在部位不同而形状各异,编好后全形类似“背心”状,再在肩片上缘编联向上斜张的大型甲领。甲裙一般由4排甲片编成,每排横联14片,甲片上窄下宽略呈梯形,作固定编缀,由左向右依次叠压,形成口窄底阔的圆圈形状。各排甲片的大小稍有不同,下排的甲片比它上一排的尺寸略大,其圈口上缘正好套住上排圈口的下缘,然后通过甲片居中的一组穿孔作活动编缀,因此下圈甲裙可以向上推叠至上圈甲裙的外侧,使披甲的战士弯身时,得以俯仰自如。甲袖由较小的半弧形甲片编成,多用上下13排甲片联成整只甲袖,每排甲片横向作固定编缀,大致构成下面不封口的圆环状,除最下面相当袖口处的一排外,其余各排所用甲片数量相同,有的皮甲用4片,也有的用7片,最上面肩部的一排甲片尺寸最大,向下各排依次减小,然后把各排之间作活动编缀,形成上大下小可以伸缩的袖筒。再将左、右两只甲袖与甲身左、右的肩片联缀在一起,构成完整的皮甲。皮胄亦由各式甲片编缀而成,顶部居中是纵向凸起的脊棱,两侧各联一半球状的顶片,构成圆顶。前额缀一倒“凹”字形的甲片护额,自颜面两侧向后悬垂两排胄片,用来遮护双耳和脖颈。在清理时曾据3号甲胄对所用甲片进行过分类,把它们划分为A~W***23型,其中A~L型***12型25式183片组合成皮甲,M~W型***11型14式18片组合成皮胄(图2)。复原以后,这件皮甲从领缘至裙底高约84厘米、肩宽48厘米、胸围119厘米、袖长40厘米、裙底围156厘米,它可以有效地防护战士躯体自颈至膝的各部位,长而厚重的甲裙,不利于长程步行战斗,而适用于站立在战车上作战(图3)。在发掘曾侯乙墓以后,继续在湖北、湖南、河南等地的东周墓中发现过髹漆皮甲胄,其中以在湖北江陵天星观1号墓和荆门包山2号墓出土的髹漆皮甲胄保存较为完好,可以进行复原研究。经过复原以后,可以看出天星观1号墓和包山2号墓随葬的髹漆皮甲胄,从形貌到制作工艺都大致与曾侯乙墓皮甲胄相同,只是天星观1号墓的皮甲没有甲袖,也没附皮胄,而且在皮甲片内附有木胎,这是只有这里出现的特殊作法。包山2号墓出土的皮甲则除一些细部外全与曾侯乙墓皮甲相同,具有甲身、甲裙和甲袖,并有大型甲领,也附有由皮甲片编缀而成的皮胄,复原后皮甲长约96厘米、胸围126厘米、袖长56.8厘米,编组甲胄亦用丝带。其余各处出土的皮甲,均已散乱无法复原,但从残存甲片的形制观察,也都与曾侯乙墓皮甲甲片相同。由此可以看出东周时期南方系统皮甲胄有着大致相同的形制和工艺规范,曾侯乙墓皮甲胄可视为代表。还应看到在曾侯乙墓3号皮甲胄所用23形***39式甲片中,除了裙片和袖片的横排甲片基本相同外,其余部位的甲片外形和大小多有差别。原来制作时,需要用多种金属模具来加工,据统计至少甲身片需19副模具、甲裙片需4副模具、甲袖片需5副模具、胄片需18副模具,总计需46副之多,工艺相当复杂。这一方面表明当时已拥有技术熟练的专门工匠,甲胄制造业已经具有一定规模。另一方面,由于各部位的甲片形状、尺寸不同,因此不能互相代替。因此不但使甲胄制作费工费时,而且战斗中有部分损坏,极难及时修配。甲胄所用甲片的形制,如此缺乏标准化和统一化,又表明当时甲胄制作工艺处于发展期,距成熟期还有相当的距离。这种现象的出现,也是与当时的政治形势和军队组织相关联,由于全中国当时分割成各自独立的诸侯国,自然影响了甲胄工艺的发展和技术交流。同时使用髹漆皮甲胄的是战车上的车士,他们的身分都在士以上,随葬有髹漆皮甲胄的墓中所葬死者多为贵族高官,曾侯乙更是小国的最高统治者。同时还有以金属饰片装饰皮甲片的实例被发现,例如湖北当阳曹家岗5号墓出土多达193件贴饰于皮甲片上的金属饰片,其中有以金箔或银箔制作,也有以锡、铅、铜、硅、铋金属及非金属成分的合成物所制作,可辨识出68种不同形式及花纹,纹饰以蟠龙为主体,还有三角纹、兽形纹等,饰在皮甲片上显得极为华美。这些都表明制工精美的髹漆皮甲胄,是为高级贵族准备的防护装具,因此制作时不怕费工费时,所以当时人们并不认识甲片的标准化和统一化等利于大规模生产的手段的重要性,自然难以被提到日程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