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一个男人一生中可能遇到的四种女人

韩寒说过一句话,“中文写作中,我第一佩服钱钟书,第二佩服李敖,第三个是我自己。”

我很喜欢韩寒,因此对于他的推荐,我十分重视,并付诸行动。

看完钱钟书先生的《围城》后,我恍然发现曾经的无知,心里的花园有了钱钟书先生这棵大树,竟无法再装下韩寒了。

可惜的是,《围城》作为青少年读本,过早的进入初中生的视野中,没有生活的历练,大部分少年是无法体会《围城》的内涵的。

听过很多的故事,经历了几个妹子,被生活狠狠那啥过的人,《围城》中的许多点滴,都会让你暗自笑笑说:“嗨呀,这不是在说我么?”

钱钟书先生在《围城》以超高的语言天赋加上非常高级的幽默,嘲讽了他那个时代知识分子的可笑姿态;通过一个个饱含深意的故事,写了许多关于生活、关于爱情的深刻哲理。

为了使文章通俗易懂,我摘选了《围城》主人公方鸿渐遇到的四个女生作为叙事主线来聊聊人生中或许会经历到的“爱情”以及主人公的失败经历带给我们的启示。

1

主人公方鸿渐的家境不错,父亲是当地有名的乡绅,家里送他去欧洲留学,方鸿渐在欧洲四年,换了三个大学,伦敦、巴黎、柏林;随便听几门功课, 兴趣颇广,心得全无,生活尤其懒散。

在回国的船上,从未经历过女人的方鸿渐,遇到了他的第一个女人——鲍小姐。

她只穿绯霞色抹胸,海蓝色贴肉内裤,漏空的白皮鞋里露出涂红的指甲。

那些男同学看得 心头起火,口角流水 ,背着鲍小姐说笑个不了。

有人叫她“熟食铺子”,因为只有熟食店会把那许多颜色暖热的肉公开陈列;

又有人叫她“真理”,因为据说“真理是赤裸裸的”。鲍小姐并未一丝不挂,所以他们修正为“局部的真理”。

鲍小姐的外在形象,可以类比于《西西里美丽的传说》中的女主,男人们一边口角流水,小欲望暗地里跳跃着;一边在道德上唾弃之,在公开场合要和大家一起嘲笑她的“骚”。

可是,在这段海上漂泊的干巴巴的日子里,头上难免长出一撮撮无聊的小草来,所以她找到了方鸿渐,两人一起,就开出了花,生活便有了色彩。

方鸿渐与鲍小姐甜蜜的场景,在夜晚十点人影稀少,灯光洒不到的夹板上:

“一个大浪把船身晃得厉害,鲍小姐也站不稳,方鸿渐勾住她腰,傍了栏杆不走,馋嘴似地吻她。

鲍小姐的嘴唇暗示着,身体依顺着,这个急忙,粗率的抢吻渐渐稳定下来,长得妥帖完密。”

鲍小姐是有未婚夫的,方鸿渐心里明白,方鸿渐也并不爱鲍小姐,可是他要她 , 偶尔拌嘴,甜言蜜语也说得格外动听:

“ 你嘴凑上来,我对你嘴说,这话就一直钻到你心里,省得走远路,拐了弯从耳朵里进去。 ”

方鸿渐与鲍小姐自然没有结局,终点一到,花就自然脱落,没有果实。

“她不是变心,因为她没有心;只能算 日子久了,肉会变味 。反正自己并没吃亏,也许还占了便宜,没得什么可怨。”

像鲍小姐这类女子,于男人而言,是无法摆到门面上的,更无法产生什么爱情。

刺激、欲望战胜了理智、道德,兴奋地扑上去,只为消灭生活的平淡,满足生理的需求。

2

与方鸿渐发生“纠缠”的第二个女孩叫苏文纨。

那个戴太阳眼镜、身上摊本小说的女人,衣服极斯文讲究。皮肤在东方人里,要算得白,可惜这白色不顶新鲜,带些干滞。

她去掉了黑眼镜,眉清目秀,只是嘴唇嫌薄,擦了口红还不够丰厚。

假使她从帆布躺椅上站起来,会见得身段瘦削,也许轮廓的线条太硬,像方头钢笔划成的。

在钱钟书先生笔下,苏文纨属于典型的有知识没文化的女博士。

因为曾经将爱情看得过于名贵,不肯随意谈恋爱,等到博士毕业,有了年纪,再回首,却又惋惜当初怎么没谈个恋爱。

钱钟书先生顽皮的将苏文纨的爱情比作衣服,做好了,舍不得穿,过一两年发现这衣服的样子和花色都不时髦了,有些自肠自悔。

苏文纨和方鸿渐曾经是大学同学,她对方鸿渐的家庭背景有些了解,也看他人看着并不讨厌,因此想借着这次海上旅途,给方鸿渐一次亲近的机会。

没成想,方鸿渐让鲍小姐给勾了去。

大概是因为女孩认定的人,总要追到手;亦或是因为女孩的争强好胜,下船后,苏文纨竟放下了架子,主动的向方鸿渐示好。

当着心爱的男人,每个女人都有返老还童的绝技。

苏小姐在方鸿渐面前顽皮、娇痴,脸上冒出迷人的红晕;

甚至为方鸿渐洗手帕,补袜子,缝纽扣,主动的做了一位妻子该做的事。

女追男,隔层纱,于苏小姐而言,最厉害的攻势,发生在一个月光温柔的夜晚。

鸿渐偷看苏小姐的脸, 光洁得像月光泼上去就会滑下来,眼睛里也闪活着月亮 ,嘴唇上月华洗不淡的红色变为滋润的深暗。

苏小姐知道他在看自己,回脸对他微笑,鸿渐要抵抗这媚力的决心,像出水的鱼,头尾在地上摆动,可是挣扎不起。

那天晚上,苏小姐小声的用法语说了句:“吻我”,方鸿渐就轻轻吻了她。

苏小姐是做女朋友的理想人选,有头脑,有身份,带出去也不会丢了自己的面子,可方鸿渐对她并无感觉,就像是两条平行的直线,无论彼此距离怎么近,拉得怎么长,终究无法有交集。

在苏小姐理想的恋爱里,自己应当是“艳如桃李,冷若冰霜”之傲娇状的,应当让方鸿渐死心塌地的追她,她在万般无奈之下,才勉强答应。

但莫名其妙的自己竟成了不断暗示、甚至主动用上女孩的优势的人。

苏小姐自幼受到特别好的教育,家庭背景又扎实,在读了很多年的书之后,才将爱欲释放,所以才会忘了自己“冷若冰霜”的理想状态。

女孩的主动,对渣男而言,是表现渣男之渣的机会;

对怯弱善良的人而言,是有可能逐渐上套并就此一直走下去的。

倘若没有遇到唐晓芙,兴许方鸿渐那天吻下去之后,就和苏小姐在一起了;但是方鸿渐遇到了唐晓芙,竟让怯弱的他,一改本性,勇敢地和苏小姐袒露自己另有喜欢的人。

3

唐晓芙是方鸿渐真正深爱的人。

唐小姐妩媚端正的圆脸,有两个浅酒窝。天生着一般女人要花钱费时,调脂和粉来仿造的好脸色,新鲜得使人见了忘掉口渴而又觉得嘴馋,仿佛是好水果。她眼睛并不顶大,可是灵活温柔,反衬得许多女人的大眼睛只像政治家讲的大话,大而无当。

她头发没烫,眉毛不镊,口红也没有擦,似乎安心遵守天生的限止,不要弥补造化的缺陷。

即便钱钟书先生精妙的语言已经把唐晓芙描绘得十分动人了,但女孩的美丽,也体现在男人的日思夜想以及无穷无尽的喜欢上。

方鸿渐看唐晓芙不笑的时候,脸上还依恋着笑意,像音乐停止后袅袅空中的余音。

他的快乐从睡梦里冒出来,使他醒了四五次,每醒来,就像唐晓芙的脸在自己眼前,声音在自己耳朵里。

他把今天和她谈话时一字一句,一举一动都将心熨贴着,迷迷糊糊地睡去 , 一会儿又惊醒,觉得这快乐给睡埋没了,忍不住睡,重新温一遍白天的景象。

他第一次收到唐小姐的信,临睡时把信看一遍,搁在枕边,中夜一醒,就开电灯看信,看完关灯躺好,想想信里的话,忍不住又开灯再看一遍。

这封信要寄给你了,还想写几句话。可是你看纸上全写满了,只留这一小方,刚挤进我心里那一句话,它怕羞不敢见你的面呢。哎哟,纸——

即便方鸿渐已经经历过鲍小姐肉体上的欢愉,大家闺秀苏小姐的倾心,对女孩并不陌生了,但是面对唐晓芙,那种初恋的滋味还是满到要溢出来,甜到让人嫉妒!

唐晓芙是苏小姐的表妹,年纪尚小,未曾谈过恋爱,因此她对男朋友的要求比较理想主义。

我爱的人,我要能够占领他整个生命,在他碰见我之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着我。

方鸿渐显然是有故事的男人,除了鲍小姐、苏小姐之外,他还有未过门便去世的未婚妻。

但即便历史不怎么样,方鸿渐的热烈追求,还是让唐晓芙动了心,况且还有她表姐苏小姐在与她争方鸿渐,人会因为被别人争而显得有价值,因此最后如果没有苏小姐从中作梗,方鸿渐就和唐晓芙在一起了。

唐晓芙是方鸿渐寄托爱情最深的人,因为深爱,所以最后被伤的也深,以至于没有再回头。

而一边的唐晓芙正等着他回头,就等他一分钟,若是回头了,便原谅他,可他终究没有回头,在雨中淋了一会就走了。

4

最可能和方鸿渐一直走下去的人,是孙柔嘉。

(网上找的图片,孙小姐扎心了......)

孙小姐长圆脸,旧象牙色的颧颊上微有雀斑,两眼分得太开,使她带着惊异的表情;打扮甚为素净,怕生得一句话也不敢讲,脸上滚滚不断的红晕。

孙小姐长相一般,家境也一般。

苏小姐对于方鸿渐的喜欢,始于方鸿渐和赵辛楣在夹板上的聊天。

方鸿渐心疼孙小姐一个女孩子和一帮大男人上路多有不便,且为大学没给她寄路费而抱不平。

这些话,偷偷让孙小姐听到了,孙小姐假装没听到,但心里却非常的感动。

孙小姐喜欢鸿渐,但又不像苏文纨那样明目张胆地表现出来,她是用一种含蓄的、不知不觉的方法,让方鸿渐率先向她表白!

在前往三闾大学的路上,孙小姐明知道鸿渐在看她,她就是假装睡着,心里却是各种欢喜。

灯光里她睫毛仿佛微动,鸿渐一跳,想也许是自己眼错,又似乎她忽然呼吸短促,再一看,她睡着不动的脸像在泛红。

一件比较难的事若要达成,需要强大的外部势能或者一个巧妙的 契机 。

孙小姐与鸿渐之间的契机是陆子潇对孙小姐的追求。

鸿渐得知孙小姐和陆子潇通信之后,心里十分的不快,孙小姐得知外面有人宣扬她和陆子潇在一起了,脸气的通红。

孙小姐为了自己的名誉,向方鸿渐讨教如何是好,方鸿渐为她出了主意。

孙小姐利用了女生的优势,可以向男人讨帮忙。

孙小姐感激道:“我照方先生的话去做,不会错的。我真要谢谢你。 我什么事都不懂,也没有一个人可以商量,只怕做错了事。我太不知道怎样做人,做人麻烦死了!方先生,你肯教我么? ”

孙小姐的讲话,令人佩服。

先是表明孤独,露出委屈,“没有一个人可以商量,只怕做错了事”;然后再以小女子身份求教,“你肯教我么?”

男人最受不了这样了,方鸿渐哪怕原先是不喜欢的,也因为自己的保护欲得到满足而想要一直保护下去。

钱钟书先生的契机造的非常的妙,先是陆子潇对孙小姐的追求让方鸿渐内心产生猜疑、嫉妒,接着当孙小姐和方鸿渐俩人在聊天时,又出现一只李梅亭。

孤男寡女的聊天,正是八卦和谣言的绝好机会。

方鸿渐和孙小姐被李梅亭造谣“你们什么时候吃喜酒啦?”

孙小姐勾紧方鸿渐,一脸“求保护”的样子。

方鸿渐热血冲上头,立马回应:“到时候不会漏掉你的。”

陆子潇尖声叫道:“订婚了?是不是?”

然后方鸿渐就和孙小姐订婚了......

孙小姐平凡但却智慧,她是唯一一个既不靠肉体又不靠学历、背景等外在因素,也不靠让男人有怦然心动初恋般的感觉,就搞定方鸿渐的。

作为读者,意淫自己是方鸿渐,倘若一辈子能和唐晓芙在一起那是做梦啊要笑醒的,但是最后若是被孙小姐给俘获了,那也是心甘情愿啊。

如若不是真心喜欢,且希望日后彼此之间可以有举案齐眉的尊重,又怎会如此大费心机呢?

5

唐晓芙: 在男人的一生中,那些真正相爱、喜欢的不得了的女生,总要被各种因素给打散;(有的是因为自己的不成熟,有的是因为自己的不坚定,有的是因为异地、家庭等外部因素)

鲍小姐: 经不起自己的动物本性,玩玩的归玩玩的;

苏小姐: 不喜欢的即便经历过月光下的轻吻也不喜欢;

孙小姐: 那种初见并不惊艳,待到彼此慢慢熟悉,日久后渐渐生起了许多保护欲,才有可能开花结果。

书中的方鸿渐和孙小姐最后的结局,那是方鸿渐自身小肚鸡肠的悲剧,和孙小姐无关。

写此文的初衷,是希望汉子们若是遇到唐晓芙,要死死抓牢,被骂几句,淋淋雨又有何妨。

若是不知不觉的遇到了孙小姐,那也是福分。

最怕的是已经有了姻缘了还要随意去玩鲍小姐,或者经不起苏小姐月光下的诱惑。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