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生前擅自将345万赠与前女友,此举的原因是什么?

男子生前擅自赠巨款给前女友,因为两个人分手以后前女友的生活过的不如意,这笔巨款是男子为了补偿前女友支付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均为夫妻***同财产,夫妻中的一方要将财产转赠他人必须经过另一方同意,否则这种转赠就是无效的。按理说夫妻之间即使要赠送数额较大的款项给别人,也应该相互商量,除非这中间存在隐情,不方便让另一半知道。黄老伯突发疾病去世了,他的妻子宋阿姨在整理物品的时候,发现黄老伯这些年多次向同一个账户转账,转账金额高达三百多万,细查之下才发现这个账户的主人是李阿姨,而这个李阿姨跟黄老伯之间的关系也让宋阿姨不解。

一、男子将巨款赠予前女友的原因。

原来李阿姨是黄老伯的前女友,当年两个人一起下乡并产生了感情,两个人在一起后李阿姨有了身孕,但是黄老伯的父母一直不同意两个人的婚事,最终两个人被迫分开。分手后李阿姨到诊所做了手术,手术的过程中伤了身体,李阿姨无法再生育,后面的日子也一直过的不如意。黄老伯给李阿姨转钱,是为了弥补自己的内心的愧疚之情。

二、妻子知道后将前女友告上法庭。

作为黄老伯的妻子,宋阿姨自然不认可黄老伯的行为,她觉得黄老伯赠送给李阿姨的款项是夫妻***同财产,黄老伯在赠送的时候并没有告诉她,这种赠送应该是无效的,于是宋阿姨把李阿姨告上了法庭。

三、财产无法定性,法院折中判决。

最终法院的判决是李阿姨需要返还50%的款项给宋阿姨,因为黄老伯在与宋阿姨结婚之前的个人财产已经远远超过三百万,所以这笔钱是黄老伯的婚前婚后财产也不好定性,所以法庭采用了折中的办法,希望事情能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