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300字
地心游记读后感
“地心游记”是一部描写冒险的书,它出自“科幻小说之父”法国作家凡尔纳之手。这本书描写地非常精彩,全书讲述李登布洛克教授在一本古老的书籍里偶然得到了一张羊皮纸,发现前人曾到地心旅行,李登布洛克教授决心也做同样的旅行。他和侄子从汉堡出发,到冰岛请一位向导,他们按照前人的指引,由冰岛的一个火山口下降,经过三个月的旅行,历尽艰险和种种奇观,最后回到了地面。书中的汉斯,阿克塞尔,李登布洛克教授在地心环游了地球一周,好几次险些失去了宝贵的生命。他们从鱼龙的嘴里死里逃生,遭遇水源的危机······最终他们终于排除万难,在一次危险的火山喷发中被炙热的炎浆喷到了地中海的斯德隆布利岛。
在跟随这本书历险的同时,我知道了许多有关地层结构及考古学的知识。但我认为,地心没有另一个世界,只有岩浆和炽热的地核,因为地心的温度让人无法忍受,所以动植物不可以生存。
凡尔纳真了不起,一生写了六十六部小说,一***一百多万字,一百多年来,他的作品一直受到世界各国读者的喜爱。
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一千本好书就是一千轮太阳。灿烂千阳,会照亮我们前进的方向,也会让这个世界所有的秘密在我们面前一览无余地展开。
地心游记》读后感
我读了被誉为“科学时代的预言家”凡尔纳早期著名的科幻小说《地心游记》。《地心游记》发表于1864年,主要讲述了德国汉堡的里登布洛克教授受十六世纪冰岛学者阿尔纳的一封密码信的启发,和侄子阿克赛尔、向导汉斯,进行了一次穿越地心的探险旅行。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不管做什么事,都要有冒险精神和坚持不懈的精神,这样才能成功。
这个故事让我感受最深的是里登教授的冒险精神,他能勇敢地面对大自然的挑战,并且战胜了它,这使我想起了一个小故事。
有一个人,住在小镇上,他从未见过海,非常想看看海。有一天,他得到了了一个机会,他来到了海边时,笼罩着浓雾的大海正在涨潮,波涛汹涌,天气又湿又冷。他想:我不喜欢海,幸亏我不是一个水手,当一个水手真是太危险了。在海岸上,他遇到了一个水手,他问:“你怎么会爱上恶浪滔天、大雾弥漫、又冷又湿的大海呢?”水手说:“其实大海有时是美丽、明亮、温顺的,而且,不管大海是波涛汹涌还是温顺安静,我都深深地爱着它。”“那么,当一个水手不是很危险吗?”“当一个人热爱他的工作室,他不会也不怕危险。我们家庭的每一个人都爱着大海。”水手说。
“你的父亲现在何处呢?他也在海上吗?”他问。“他死在海里了。”水手回答。“你的祖父呢?”“死在大西洋里了。”“你的哥哥呢?”“当他在印度的一条河里游泳时,被一条鲸鱼吃了。”“既然如此,”这个人说,“如果我是你,我就永远不到海里去。”水手笑笑,反问他说:“你的父亲死在哪?”“他在床上断的气。”“你的祖父呢?”“也死在床上了。”“这样说来,如果我是你”,水手说,“我就永远不到床上去。”
这个故事中的水手和里登教授不是一样吗?他们都很勇敢,都富有冒险精神。其实,很多人都希望自己可以生活在温暖的环境中,希望自己不受到风吹雨打,平平安安地度过一生。如果我们像小蜗牛一样,一遇到风吹草动,马上就躲进壳里,那怎么还能体会到生活的情趣呢?
人的一生应该是多姿多彩的,我们应该不断地去探索,为自己确定的目标而奋斗,坚持不懈的去努力,敢于冒险,不断地磨炼自己,勇敢地接受生活的挑战,这样才能成功。《梵高传》读后感——梵高并不伟大
很多人知道他的名字,是因为他的油画在拍卖行以天价成交。你问他们最喜欢哪一个画家,他们总是说梵高啊梵高啊。但是,他其实相貌平平,有着棱角分明的大下巴,并不讨人喜欢。他偏执孤独,嗓门粗大,举止无礼,招人厌烦。他被小孩子称作红头发的傻瓜,被大人称作三十岁的白痴。他割下自己尖叫的耳朵,却毫无知觉。为了表达自己的爱,任烛火将自己的手掌灼烧至暴皮起泡……
在他出生的前一年,他的母亲生了第一个男婴,取名文森特,但不幸夭亡。一年以后,我们认识的画家梵高出生,父母就把他那夭折的小哥哥文森特的名字,连同对这个哥哥的哀悼与忧郁,一起给了他。除了弟弟提奥,他始终没有得到父母的宠爱,兄弟姐妹的包围。
人们总是说,梵高是一个疯狂的天才。似乎我们有意无意地认为,天才总是和疯狂脱不了干系。他步行数百里去看自己的初恋乌苏拉,他追求自己的表姐把手掌烧烂,他拿着刀子追着朋友高更,他用剃须刀割掉自己的耳朵献给一个妓女小鸽子……这一切,难道还不算是疯狂?可也许,在疯子的眼里,最正常的人才是最疯狂的。疯子没有我们这个文明社会所有的逻辑。疯子惟一的逻辑,就是可以不必按照正常人的逻辑行事。
初恋遭受重大打击,与父母兄弟不和,与牧师学校不和,与画商叔叔们不和,与画家们闹崩,与妓女克莉丝汀同居又分离,与高更吵架,最终被送进精神病院。他的这些遭遇被我们读着,他的苦难也被我们感受着。临终的时候,他留下脍炙人口的名言:“这苦难啊,永远也不会终结”。于是全世界的人都同情他。这没什么丢人的,我也同情过他,与千千万万的人们一样。我们阅读梵高的苦难,我们将自己的生活与梵高的生活比照,我们把自己内心的痛苦投射在他的身上,于是两个本来毫不相干的人,就这么风马牛地有了联系。
每当我们对这个世界稍有不满,我们就会找到他那里去,对比一番,唏嘘一番,侥幸一番,然后觉得自己的困难也不过如此。梵高成了什么?他是释迦摩尼,还是关公像?一个死去的画家,一个普通的荷兰人,就这么被我们的口水和眼泪注解成了一个虚幻的图腾。我们享受他的苦难,我们歌颂他的伟大。那么多人写下这样的文字:梵高,我爱你。接着是一连串肉麻到极致的各种句子成分。喜欢是私人的迷恋,无可厚非。关于诸如此类种种,我只想问一句:你们有多少人真正看过他的画?他笔下的星夜,他笔下的乌鸦与麦田,还有他最爱的向日葵,你们真的都看过吗?
关于梵高,正是一个专业学画画的朋友刺穿了我的虚伪。当我对梵高赞不绝口的时候,她突然问我:你看过他的画么?你知道他的《星夜》怎么看才是效果最好的呢?我当场呆住,哑口无言。尽管他的生平事迹八卦野史我早已熟记于心,但我肉眼凡胎,他的画对我来说,只是一团厚厚的颜料。那我瞎扯淡什么呢?那一瞬间我突然意识到:是的,他是一个画家啊。
现在,我不得不承认了,我最初爱上的不是他的人格,也不是他的画作,更不是他相伴一生的苦难,而是他的伟大。我和大多数人一样,死死盯住他的伟大,像一群喜欢荤腥的苍蝇。为什么我们中间的这么多人当初没有一丝犹豫的就认可了他的伟大?为什么那么多女孩子皮笑肉不笑:“如果梵高活在这个时代,我一定要嫁给他。”省省吧,我亲爱的小白们,我敢打赌如果他真的活在当下,你是断然不会爱上他的,你只会爱上一具死了一百年以上声名显耀的干尸。
《立春》里的黄四宝和王彩玲,就是当下的梵高,受难的梵高。你还爱么?你敢爱么?你屑于爱么?不用脸红,我们都是选择性*的动物。只不过,我们选择了伟大,而梵高选择了苦难。关于事实种种,书里都有,不想多说。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这些梵高的不完美?是想破坏凡高的伟大的形象吗?不是,我只是想告诉大家他的另一面,只有了解他的疯狂,才能洞悉这个苦难的生命背后隐藏的意义。他很伟大,但他并不完美,完美只是我们内心的一种误解。歌手周云蓬说:爱上梵高,其实是爱上了虚妄中的悲剧英雄。而现在我们要知道:惟有清醒的爱,才真实可靠。
有空看看他的画吧,画才是他真正的救赎,真正的伟大。在浓烈得刺眼的色*彩里, 你会看到到那个迷惘的梵高,那个痛苦的梵高,那个热爱太阳的梵高。他对自己说:你是麦子,你的位置在麦田里,种到故乡的土里去,将于此生根发芽,别在巴黎的人行道上枯萎掉。但他还是枯萎了,这么多这么多的苦难,一个平凡的生命不能承受。1890年7月29日,他用一把左轮手枪对准自己的腹部。他走的那天,夜晚繁星点点。
后来在朋友的相册那里看到一张图片:无情的烈日照射着奥维尔的一片麦田,田里一座小小的墓园中间,是文森特与提奥。兄弟俩在常青藤与向日葵的庇护下,安然长眠。间或有人来这里哀悼,却从来不带鲜花,代以一小束金黄的干麦穗,中间包着一只用得断残的油画笔。就像圣经里大卫王的做哀歌吊唁扫罗及其子一样:他们活着的时候相亲相爱,死时也不分离。
罗素认为一切伟大的生活皆由无趣的片段组成。叔本华认为痛苦是一种常识,将痛苦视为人生永恒的主题。梵高则实实在在地告诉了我们:伟大的来源,一个是对爱的渴求,一个是对痛苦的体验。因为,他告诉我们:艺术即生活,正如书的副标题所书:Lust for life(对生活的渴求)。
“这苦难将永不终结”,我现在已经不喜欢念念不忘他临终前的这最后一句话了。相反,我记住了塞内加的另外一句话:何必为部分生活而哭泣,君不见全部人生都催人泪下。
梵高传·读后感——感受生命的激情
凡高原本只是因为价值连城的名画而进入我的视野,但那本渴望生活却让我真正为他所感动,为他那种对艺术的执着和热情,为他那种对生命的热爱和渴求,为他灵魂深处的激*情。他在用自己的生命在作画,在书写着自己的艺术史和心灵史。
凡高的画总有着自己鲜明的特征,但他那从传统美术的角度来说似乎糟透了的透视和拙劣的笔法让你在第一眼就记住,让你无法忘怀,也让你能深深地体会到那隐藏在他每一笔每一划之间的感情,而他那种亢奋的艺术激*情也在油画中燃烧。现在已经无法清晰地记得最初看完《凡高传》时的心情,但我可以肯定的是当时心情久久不能平复,感觉到全身充满着力量,充满着激*情。而今天,当我在多年后再次看到凡高的这些画的时候,我仍然能够感觉到那种充盈在身体中的力量。也许是时候再次重温这本书了,虽然它已经是为数不多的我认真读过两遍的书。
如果你也喜欢凡高,一定不要错过这个本书。因为它能让你明白凡高画作中那些生命的力量,让你感受到他那不息的生命的激*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