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盘点损益如何进行财税处理

年终盘点是个恒古不变话题,无论企业大小,无论管理技术先进与否,无论资产多寡,年终资产盘点是企业必经的过程,在这儿给您您梳理一下资产盘点损益的财税处理。

资产盘盈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十一条规定,前期差错通常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以及舞弊产生的影响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盘盈等。即存货、固定资产盘盈虽都属于会计差错,但会计处理不同:

存货盘盈时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核算,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固定资产盘盈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借:固定资产

借: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累计折旧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资产盘盈税务处理

存货与固定资产盘盈均不涉及增值税,存货与固定资产的盘盈收入均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财税处理无差异。

?资产盘亏会计处理

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亏的存货或固定资产,均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

资产盘亏税务处理

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即存货与固定资产盘亏所造成损失需要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仅限于“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如果不是这几种原因造成的盘亏损失则无需做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所得税

存货与固定资产盘亏损失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主要依据是《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 25号)。存货盘亏中属于“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可采用清单申报;其余的存货与固定资产盘亏损失应使用专项申报;分不清楚的,也使用专项申报。

例1、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因暴雨毁损库存原材料一批,其成本为200万元,已抵扣增值税税额为34万元;收回残料价值8万元,收到保险公司赔偿款112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会计分录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00

贷:原材料? 200

借:银行存款 8

借:其他应收款 ?112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120

借:营业外支出 8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80

例2、甲公司2016年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时,发现丢失一台冷冻设备。该设备原价52000元,已计提折旧20000元,并已计提减值准备12000元,已抵扣进项税8840元。经查,冷冻设备丢失的原因在于保管员看守不当。经批准,由保管员赔偿5000元。

发现冷冻设备丢失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28840

借:累计折旧   20000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2000

贷:固定资产 ?  52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840

报经批准后:

借:其他应收款 5000

借:营业外支出 2384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28840

归纳总结

1、以上例1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材料毁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用转出,其毁损净损失应计入营业外支出。例2固定资产盘亏是管理不善造成的,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2、固定资产的进项税处理和存货有一个时间点的不同。

(1)2009年1月1日之前,固定资产的进项税在购入时计入成本而没有抵扣,不存在进项税转出的问题;

(2)2009年1月1日之后,固定资产的进项税在购入时不计入成本,进行过进项税抵扣的,处理方式和存货相同。

3、固定资产盘亏是否属于非正常损失与存货处理一致,如果属于因管理不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以及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或者强令自行销毁的,为非正常损失,要做进项税转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