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有这么一个地方:女人的地位比男的高
东女国是公元六、七世纪出现的部落群体及地方政权,是昌都地区及整个藏族历史上重要的文明古国。
《旧唐书》卷197《南蛮西南蛮传》记载:“东女国,西羌之别种,以西海中复有女国,故称东女焉。俗以女为王。东与茂州、党项接,东南与雅州接,界隔罗女蛮及白狼夷。其境东西九日行,南北二十日行。在大小八十余城,其王所居名康延川,中有弱水南流,用牛皮为船为渡。”
康延川”即今昌都一带,“弱水”即今之澜沧江,所谓“大小八十余城”,谓其国辖有八十余“纵”(Rdsong),即农业聚邑。大抵而言,“昌都、察雅、类乌齐、八宿、察#龙、盐井、门空、贫台,北至隆庆,西至丹达山之地,皆旧东女国境”。可知东女国东与茂州(今四川茂汶一带)交界,东南与雅州(今四川雅安一带)交界,包括了今四川阿坝茂汶以西,甘孜州的巴塘、理塘(白狼夷故地)以北及整个昌都地区,范围十分广大。由于女王居于昌都一带,可知东女国是以昌都为政治、经济中心的。
东女国时期,昌都地区及四川西北藏区已有较发达的文明。当时东女国人口4万余户,胜兵1万余人,散布于山谷之间的八十余座聚邑之中,所居之处均筑“重屋”,即碉房:一般民众所住的为上下六层,而女王所居则有九层,这表明了东女国高超的建筑水平。东女国还使用文字处理,“文字同于天竺”;盛行历法,“以十一月为正”,即以十一月为一年之始。
东女国文化最突出的特点之一,就是以女性为中心和女性崇拜的社会制度,前引《旧唐书》称该国“俗重妇人而轻丈夫”,《新唐书》卷146《西域传》上“东女国”条则记载东女国“俗轻男子,女贵者咸有侍男”。东女国以女性为国王,“女王号为‘宾就’,有女官,曰‘高霸’,平议国事。在外官僚,并男夫为之。其王侍女数百人,五日一听政。女王若死,国中多敛金钱,动至数万,更于王族求令女二人而立之。大者为王,其次为小王。若大王死,即小王嗣立,或姑死而妇继,无有纂夺”。可见,东女国王位继承采取了女王终身制与家族垄断制相结合的方式,男子无权参与。
东女国还有着占卜之风和独特的丧葬制度。《旧唐书》称:“其俗每至十月,令巫者赉楮诣山中,散糟麦于空,大咒呼鸟。俄而有鸟大如鸡,飞入巫者之怀,因剖腹而视之,每有一谷,来岁必登;若有霜雪,必多灾异。其俗信之,名为鸟卜。”此为东女国盛行鸟卜之俗的记载。“其居丧,服饰不改,为父母则三年不栉沐”,这可能是吸收了内地汉文化的因素,“贵人死者,或剥其皮而藏之,内骨于瓶中,糅以金屑而埋之”。这是二次葬,而“国王将葬,其大臣亲属殉死者数十人”。则表示东女国仍有残酷的人殉制度。
东女国还有服饰尚青及赭面之俗。《旧唐书》云:“其王服青毛绫裙,下领衫,上披青袍,其袖委地。”皆以青色为美,而男子“以青涂面”,即尚青,又赭面。
东女国与唐中央政府保持了友好关系。早在隋朝时,东女国就与隋朝政府有使者往来。唐高祖武德年间,东女国汤滂氏遣使贡方物。唐太宗时曾降玺书以示慰抚。武则天时,册拜东女国敛臂为左玉钤卫员外将军,赐以瑞锦制蕃服,东女国使者亦多次来朝。后来,吐蕃强大,统一了青藏高原,东女国成为吐蕃政权的一部分,“其部落,大者不过三二千户,各置县令十数人埋之。土有丝絮,岁输于吐蕃”。东女国旧部又接受唐朝赐予的丝帛,成为内地与吐蕃进行丝绸贸易的中间商。所以,《旧唐书》记载说东女国“部落代表刺史等官,然亦潜通吐蕃,故谓之‘两面羌’”。既表明了东女国旧部的中介性质,又说明了羌、藏文明密不可分的联系。
东女国虽亡,但其文化却为吐蕃所吸收,成为吐蕃文化暨藏族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吐蕃的一妻多夫习俗、妇女享有较高地位、鸟卜、赭面之俗、建筑技术与丧葬制度等方面,可以清楚地看到二者的传承关系,而民族学调查则表明至今川藏地区仍残存有东女国文化因素。今四川藏区的嘉戎藏族,仍信奉对木尔多(dmu-rdo)神山的古老崇拜。木尔多神山是木尔多和斯巴嘉尔木(srid-pa-rgyal-mo)的圣山。而所谓“木”(mo)在藏语中一般指女性。“嘉尔木”意即女王、后妃或神妃,“斯巴嘉尔木”即众生之女王。通过民族学、语言学等多方面的调查及研究,格勒博士指出,嘉戎地区在古代存在过以女性为中心,或以女性为王(首领)的女性崇拜时代,“嘉尔木”之称应该就是唐代藏族人民对“东女国”的称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