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为什么娶王闰之
本来王弗侍亲甚孝,对苏轼关怀备至,二人情深意笃,恩爱有加。可惜天命无常,治平二年五月(1065年)王弗卒,年方27。所余一子苏迈,年仅6岁。
有人猜测,王闰之能以11岁的年龄差距,给姐夫做填房,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从小暗恋姐夫。这有些八卦,也有推测王闰之应是被苏轼对堂姐的一片深情所感动,还有就是对苏轼文采和人品的仰慕。她知道,这样的男人,足以托付一生,嫁给他,才有真正的安全感。其实从苏轼公元1093年(北宋元祐八年)写的《祭亡妻同安郡君文》中,可以看出点端倪:
昔通义君,没不待年;嗣为兄弟,莫如君贤。妇职既修,母仪甚敦。三子如一,爱出于天。(《苏轼文集》卷六十三)
“通义君”为朝廷后来对王弗的追封,“没不待年”,说明在王弗去逝尚不到一年,苏轼和闰之的婚事便已定下。这样做目的很简单:惟有闰之作为继室,王弗所留下的幼儿苏迈才会得到精心呵护。果然,闰之对姐姐的儿子和自己后来所生的苏迨、苏过,“三子如一”,皆同己出,苏轼不久便重新有了和谐、美满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