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与庄子的天道观
天道观。即关于世界本原的根本观点。因其围绕着对天以及天人关系的不同理解而展开论辩,故称天道观。先秦各派哲学都依自己的天道观立论。商统治者将天人格化,视为至上神,称为“帝”或“上帝”。祭祀、征伐、田猎、行止等都以占卜的结果行事,表现出唯心主义世界观。《尚书?洪范》记载殷代贤人的言论,一方面保留了殷商信奉上帝的观念,同时认为五行为世界的五种基本物质,具有朴素唯物主义成分。约产生于殷周之际的《易经》将早期八卦观念系统化,以乾(天)、坤(地)、震(雷)、巽(风)、坎(水)、离(火)、艮(山)、兑(泽)八种基本的自然现象说明宇宙的生成及万物间的联系和变易,在神秘的形式下包含有丰富的朴素辩证法思想。西周灭殷后提出“天命”观念,主张敬德保民以顺应天命,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了人为的作用。周太史伯阳父以阴阳之气的运行说明地震现象;郑国政治家子产提出“天道远,人道迩”,这都表明了朴素唯物主义思想的进一步发展。春秋末年的孔子肯定天命,但同时少言天道,主张“敬鬼神而远之”。战国初墨子反对天命,但主张天志。老子明确否认天是最高主宰,认为世界的本原是道,又讲“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尽管学术界对老子“道”和“无”的含义至今仍有争论,但老子的观点毕竟将中国哲学对世界本原的思考大大地向前推进了一步。以后孟子和庄子分别继承发展了孔子和老子的思想。《易传》主张太极为天地的本原,提出“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的命题;《管子》以“精气说”强调天的物质性;荀子肯定“天行有常”,提出“制天命而用之”;韩非继承了老子、荀子的思想,对老子的道进行了改造。上述观点使先秦的唯物主义思想得到进一步发展。与天道观相联系,先秦哲学还具有丰富的辩证法思想,孔子提出“两端”、“过犹不及”的观点,反对片面性。老子主张“反者道之动”,看到了对立面的相互依存和相互转化。《易传》提出“生生之谓易”,“一阴一阳之谓道”,肯定事物对立面的相互作用是事物发展的原因,对立面的相互转化是普遍的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