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教育局投诉举报电话
长春市教育局投诉举报电话为0431-88787040。
举报电话:
0431-88787040。
受理单位:
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举报范围:
要求教师、家长、学生安装、使用各类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政务类APP或公众号的现象。向学校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涨粉”“评比”“推销”等指令性任务的现象。
将政务类APP或公众号“涨粉”需求以及各类评比任务,通过家长群转嫁给学生家长,加重学校和家长负担的校园“指尖形式主义”的现象。
长春市教育办事公开联系电话:
市教育局信访投诉电话:88787075。
办公室:88787016。
人事处:88787059。
基础教育处(中小学招生入学咨询):88787051。
职业与成人教育处:88787069。
学前教育处:88785041。
校外培训监管处:88787110。
督导室:88787040。
市教育考试院(中考咨询):89965277。
市教育考试院(高考咨询):89965255。
教育局的主要职能:
1、指导与协调
负责普通高中、义务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指导与协调。负责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教育评估、检查和验收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中等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
2、发展与改革
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负责职业学校职业指导工作,负责教育经费的年度预决算工作,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
3、指导党建
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党建、思想政治、宣传统战和维护稳定以及德育、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教育系统知识分子、老干部工作和工会、***青团、妇女工作及计划生育工作。
4、各类招生考试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教育系统股级干部的考察、任免工作。负责审核发放义务教育阶段毕业证书;负责中等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中等教育招生计划;负责各级各类招生考试、自学考试、高中毕业会考等项工作。
5、学校教育工作
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教学仪器配置、电化教育、实验教学和现代信息技术教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学校后勤社会化工作。
6、其他事项
负责审批各类公办、民办教育机构,加强对民办教育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规范管理。承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