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鱼》疯子是由大多数人定义的吗?
二零零九年七月的一个凌晨,我在科波拉的《斗鱼》面前嚎啕大哭,悲呦一九八三年那段流逝的青春,以及谜一般诱人的男子,于小镇上鱼龙混杂的酒吧里喝啤酒跟可乐,穿白色汗背心,头上扎着漂亮的绑带,那个时候的马特·狄龙很像早夭的詹姆斯·迪恩,连五官轮廓都雕出被焦躁的热情灼伤过的痕迹。空中急速流动的云层像诗人胆怯的伤感,阳光拉长铁栅栏的身影,让它们笼上每一道污迹斑驳的墙壁。他去女朋友家里约会,亲热中途却睡着了,醒来已是晚上九点,记得白天跟人约了决斗,仿佛听到了血腥的召唤,他飞奔出去,投入进去……米基·洛克是在那之后出场的。这是位无法识辩颜色又弱听的神,说话声量总是放得很轻,宛若情人在耳边温柔地呢喃,眼神里没一缕长年混迹帮派积攒下来的杀气,反而透出某种淡蓝色愁绪,凝结在双眸深处,隐藏在灵魂疲惫的皱缝里。他主宰过激情岁月,将爱情削得薄到不能再薄的程度,创造炽焰传奇,却看不见复杂的颜色。所以他的金发是灰色的,蓝眼珠是灰色的,吻过女友的唇是灰色的,和酗酒的父亲同桌聊天时嘴角的浅笑亦是灰茫茫一片,这灰色笑容一直延续到影片末尾。洛克受到的崇拜不仅仅来源自己的弟弟,好友形容他为“落难王子”,无所不能,可恨王子却离开畅游过的大海,折回故土,重新成为良民口中的“疯子”,作为要回来赎清罪过,尝试安于现状的人,他很习惯地依照古惑仔的方式对待周围人,比如从不带受伤的弟弟去医院治疗,和有毒瘾的恋人果断分手,但还是会在露天派对上与她亲密***舞,一次微笑就是一个暧昧的春天,一个转身便是一次优雅地云雨,一双手调拨所有情欲,一俯首天使亦不惜陨落人间,沉溺在他眉间享受甜蜜的亲吻。是女子都恨不能碎在他怀里,没有人可以离开他,他却能离开所有人,年少就可以那么没心没肺地伤害及被伤害。然而,他却总是心事重重,似有万千的牵挂与幽怨不曾被酒精麻痹,因此他像是几百年以后才归家的浪子,看到家乡还是旧模样的辰光,会感到既失望又欣慰。王子终究还是无法释怀从前血气方刚的傲慢与执着,他们以聚众打架的方式刻意忽略迷茫,和无形中被环境禁锢的状态,于是成了“斗鱼”,在贫民住宅区围成的鱼缸里与人斗,与已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