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三把刀
清代三把刀:乡勇刀可怜,士兵刀寒酸,后一把为一省或数省第一刀
国有句俗话:“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当然也有其他说法,意思一样,都是说人不人攀比,货也不能攀比,攀比的最终结果,就是人没法活,货没法要。我们今天说说清代三把刀,可以说“人比人得死,刀比刀得扔”。为什么呢?因为清代人分三六九等,刀亦是如此,人贵刀贵,人贱刀贱,高层刀和低层刀差距太大,没法比。
乡勇砍刀。这把刀是清代乡勇使用的砍刀,即民用刀。乡勇是清代为保卫家乡,临时组织起来的民间武装,相当于“民兵”。武器自己打造,家家都要捐款。由于民间铸造技术一般,打造出来的刀比清朝制式军刀还差。
这种砍刀在清代很常见,为区别于军刀,刀挡采用宋明时期的“斗牛”款式,柄首有环。打造这样一把刀,至少要花二百钱,有的家庭为了捐钱打刀,就得勒紧肚皮挨饿,太可怜了!
1.健锐营士兵刀。这把刀为清八旗军健锐营士兵佩刀,名为顺刀。木质刀鞘,外包铁皮,其上吊皮带。钢质刀身,木柄。这种刀上没有一件值钱物,刀的质量也一般般,太寒酸了!
2.封疆大吏刀。又称“御赐二品”刀,为清代总督所使用的刀。刀长97厘米,刀刃宽4厘米,为清宫造办处所造。绿鲨鱼皮鞘,两端包铜鎏金,中间的吊带箍也是包铜鎏金。刀身精钢打造,开有分段血槽两道,相当锋利。
3.刀鞘上包的铜箍,以及刀镡、刀柄头均镶有红绿蓝宝石,总数达百余颗,极为华贵。刀头上部开假刃,既能劈砍又可刺杀。刀镡镂空雕花,其上镶红绿蓝宝石18颗,代表清朝18省。刀身根部一面有“御赐二品”字样,另一面镶金雕刻的金龙一条,战时此刀先斩后奏,为一省或数省第一刀,牛气冲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