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编写台湾历史大事记(截止于清朝前期)

远古~16世纪   远古时代,台湾与大陆相连,后来因地壳运动,相连接的部分沉入海中,形成海峡,出现台湾岛。 台湾早期住民中,大部分是从中国大陆直接或间接移居而来的。1971年和1974年,两次在台南县左镇乡发现了迄今为止台湾最早的人类化石,被命名为“左镇人”。考古学家认为,“左镇人”是在3万年前从大陆到台湾的,与福建考古发现的“清流人”、“东山人”同属中国旧石器时代南部地区的晚期智人,有着***同的起源,都继承了中国直立人的一些特性。台湾早期住民中,还有少部属于尼格利陀人种的矮黑人和属于琉球人种的琅峤人。上述台湾早期住民是现今台湾少数民族的祖先。 台湾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公元230年。当时三国吴王孙权派1万官兵到达“夷洲”(台湾),吴人沈莹的《临海水土志》留下了世界上对台湾最早的记述。隋唐时期(公元589—618年)称台湾为“流求”。隋王朝曾三次出师台湾。据史籍记载,610年(隋大业六年)汉族人民开始移居澎湖地区。到宋元时期(公元960—1368年),汉族人民在澎湖地区已有相当数量。汉人开拓澎湖以后,开始向台湾发展,带去了当时先进的生产技术,公元12世纪中叶,宋朝将澎湖划归福建泉州晋江县管辖,并派兵戌守。元朝也曾派兵前往台湾。元、明两朝政府在澎湖设巡检司,负责巡逻、查缉罪犯,并兼办盐课。明朝后期开拓的规模越来越大。在战乱和灾荒的年代,明朝政府的福建当局和郑芝龙集团曾经有组织地移民台湾。 荷西殖民时期 16世纪,西班牙、荷兰等西方殖民势力迅速发展,开始把触角伸向东方。17世纪初,荷兰殖民者乘明末农民起义和东北满族势力日益强大,明政府处境艰难之时,侵入台湾。不久,西班牙人侵占了台湾北部和东部的一些地区,后于1642年被荷兰人赶走,台湾沦为荷兰的殖民地。荷兰殖民者实行强制统治,把土地据为已有,强迫人民缴纳各种租税,掠夺台湾的米、糖,把其收购到的中国生丝、糖和瓷器经台湾转口运往各国,牟取高额利润。荷兰殖民者的统治,激起了台湾人民的反抗。1652年9月,农民领袖郭怀一领导了一次较大规模的武装起义。这次武装起义虽然被镇压下去,但它表明荷兰的殖民统治已经出现危机。 郑氏执政时期 1644年,清军入关,在北京建立清朝政权。1661年4月,郑成功以南明王朝招讨大将军的名义,率2.5万将士及数百艘战舰,由金门进军台湾。郑成功在进军台湾时,向荷兰殖民者表示,台湾“一向属于中国”,台湾和澎湖这两个“岛屿的居民都是中国人,他们自古以来占有和耕种这一土地”,荷兰“自应把它归还原主。”经过激烈战斗和围困,1662年2月,郑成功迫使荷兰总督揆一签字投降。郑成功从荷兰殖民者手中收复了中国领土台湾,成为一位伟大的民族英雄,受到广大人民的敬仰。 清政府统治时期 1684年,清政府设置分巡台厦兵备道及台湾府,隶属于福建省。至1811年,台湾人口已达190万,其中多数是来自福建、广东的移民。移民大量开垦荒地,使台湾成为一个新兴的农业区域,并向大陆提供大量稻米和蔗糖,由大陆输入的日用消费品和建筑材料等,使台湾的经济得到相当程度的发展。这个时期,台湾与福建、广东的来往十分密切,中华文化更加全面地传入台湾。 由于西方列强向中国边疆侵逼,中国出现了边疆危机。1884—1885年中法战争期间,法军进攻台湾,遭刘铭传率军重创,到1885年6月《中法新约》签定,法军被迫撤出台湾。 中法战争以后,清政府为了加强海防,于1885年将台湾划为单一行省,台湾成为中国第20个行省。首任台湾省巡抚刘铭传积极推行自强新政,清理田赋,增加财政收入,购买轮船,架设电报线,设立邮电总局,建造铁路;购买军舰,增设炮台,设立机器局自造武器;成立煤务局,安装新式采煤机器;设立兴市公司,建街造路;创立西学堂、电报学堂,培养建设人才。刘铭传把众多新式事业集中于一省,使台湾成为当时中国的先进省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