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尔盖·布林和拉里·佩奇的Google理念

Google取得的成功源于其创建者的想象力,同样也源于他们的天赋。在佩奇和布林创建Google之时,业界对互联网搜索功能的理解是:某个关键词在一个文档中出现的频率越高,该文档在搜索结果中的排列位置就要越显著。而佩奇和布林则另有高见,他们以一种“平等,民主”的哲学思想为基础建立起一套名为“PageRank”(页面序列等级)的有序搜索方法。页面序列等级技术,即考察页面在网上被链接的频率和重要性,他们认为,决定文档在搜索结果中排列位置的因素是一个文档在其它网页中出现的频率和这些网页的可信度,网页在受众中的知名度和质量是决定性因素。事实证明,这一判断是正确的。

Google页面极其简洁,没有突然弹出的广告,没有花花绿绿的图片,没有希奇八卦的新闻,只有37个英文单词,四个制表符和一个用来填写查询信息的长方形空格。当你输入了“关键词”,就会在不超过1秒的瞬间得到一个排列有序的网站和文件名列表。用它你总能找到自己所要“去”的位置。

当电子商务兴起后,许多门户网站为了争夺客户资源,展开了全业务竞争,主页变得越来越复杂,服务项目由邮件、新闻、财经,扩展到娱乐、交友、天气,从而带动了企业广告商的大举进入。因为排位较高的网页序列将直接带来企业销售额的提升,所以“竞价排名”“付费排名”等不良竞争手段大行其道。当其他同业者把广告和搜索结果混合在一起获取不道德收入时,Google却刻意地将广告单独列出,用特别的颜色标示,甚至加上“赞助商链接”。统计用户在网站的平均停留时间,Yahoo是10分钟,AOL是11分钟,而Google高达24分钟,这还不排除Yahoo和AOL都使用Google的后台引擎这一因素。在《解析大规模超文本网络搜索引擎》(Anatomy of a Large-Scale Hypertextual Web Search Engine)这篇论文中,佩奇和的布林首次设计出Google的蓝图。在“广告及形形色色的动机(advertising and mixed motives)”这一部分中,他们写道:“广告业务模式的目标并不总是为用户提供优质搜索。” 他们还说:由于用户永远无法完全肯定自己所得到的结果是绝对公正的,因此通过在搜索引擎上出售广告空间赚钱的机会将带来人们“形形色色的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