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禧命李鸿章负责设计图案。经过多方征集筛选,李鸿章上呈了八卦旗、黄龙旗、麒麟旗、虎豹旗等多种方案,供慈禧太后选定,最后决定使用黄龙旗为大清国国旗。最初用于作为北洋水师的军旗,并于光绪十四年(1888)《北洋海军章程》颁布与确认本为海军旗的“黄底蓝龙戏红珠图”为大清国旗(俗称“黄龙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