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中八卦的总根源是什么?
易经》成书于何时,作于何人,迄今无定论。《汉书·艺文志》提出“人更三圣”说,认为伏羲氏画八卦;周文王演为六十四卦,作卦辞和爻辞;孔子作传以解经。“五四”运动以后,史学界对传统说法提出怀疑,认为卦和爻辞中讲到周文王以后的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足证《易经》成书非出于一时一人之手,因此出现了周初说、春秋中期说和战国说,所据不一。
《易经》的卦象指卦的图像,由阳爻“-”和阴爻“--”两种爻象,按每卦六画排列组合而成,***六十四种卦象。卦中六画的排列从下到上,用初、二、三、四、五、上表示位序,阳爻称九,阴爻称六,爻象***三百八十四。解说卦象的辞句称为卦辞,系于卦象之下,解说爻象的辞句称为爻辞。卦辞***六十四条,爻辞三百八十四条,加上乾卦“用九”,坤卦“用六”,总称为筮辞,***四百五十条。
六十四个卦象的排列顺序,现传有两种本子:一是通行的《周易》本,分上下经,上经始于乾卦,次为坤卦,下经终于未济卦;二是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帛书本,首卦为乾,次卦为否,终于益卦。卦辞和爻辞的内容大致有三类;一是讲自然现象的变化,用来比拟人事;二是讲人事的得失;三是判断吉凶的辞句。据研究,卦、爻辞反映了奴隶制的社会生活。
《易经》虽属占卦书,但在其神秘的形式中蕴含着较深刻的理论思维和朴素的辩证观念。例如,它承认事物存在着对立面,六十四卦由三十二个对立卦组成,其卦的爻象和爻辞反映了自然界和社会生活中的“大人”和“小人”、吉和凶、得和失、益和损、泰和否、既济和未济等一系列对立统一的现象,它还承认对立事物的互相转化。从《易经》中可以看出中国古代辩证法思想的萌芽,因而在中国哲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