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辩证法对自然界的总体认识

我国古代对“天”、“地”、“人”有不同的理解,从“天、地”即自然界的范畴来谈论人与自然界的关系,我国有“人定胜天”和“天人合一”的观点,前一观点在人类早期丛莽盖地、野兽特多,生存、生活受到威胁时起过极积作用;后一观点在人类生存环境变坏,生物资源大量减少时就十分可贵。我国早就产生了持续利用生物资源的思想,并在实践中创造了许多科学利用和保护生物资源的经验,在发展我国经济、保护生态环境上做出了巨大贡献。

从工业时代开始,殖民主义者的疯狂侵占及掠夺式开发,使人类对自然资源的占有和消耗猛增,并且长期以来对其索取有增无减,延续到今日,已酿成环境、资源、生态的严重危机,人们这才从争服自然的陶醉中醒来,重新开始思考:人类到底应当怎样对待自然?怎样利用生物资源?其实我国古代早就讨论过这些问题,其中一些观点、主张和实践经验对我们造成危机的反思以及加强对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都是有现实意义的。

一. 对自然界的认识

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经历了不同时期。最早人类本身过着极其原始的生活,对周围发生的事很不理解,对自然界抱着一种恐惧感,认为冥冥中有一位神在支配、安排一切,自然界的昼夜往返,四季更替,风、雪、雷、电的发生,更有日蚀、月蚀的出现等等,无不是天神的意志。例如殷商出土的甲骨文卜辞记载:“帝令雨足年?帝令雨弗足年?”(《殷墟书契前编》)。这“帝”就是“天帝”, 就是“天神”。

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和人际交往的增加,人对自然的认识有了质的飞跃,有人认识到自然界是物质组成的,民间流传世界就是“天地万物”,是由金、木、水、火、土五种成分所构成,据说武王伐纣到殷商郊邑时,士兵欢呼道:“孜孜无怠,水火者,百姓之所饮食;金木者,百姓之所兴生也;土者,万物之所资生,是为人用。”(《尚书大传》)。对自然环境还有一种认识,就是相传伏羲创造的“八卦”,即用八种符号命名为乾、坤、震、巽、坎、离、艮、兑卦,分别代表天、地、雷、风、水、火、山、泽等环境对象,后来进一步研究各类环境相互关系,发展成《周易》,把对自然现象的认识提到了新的高度,不仅有唯物的成分,而且具有一定辩证法。这些都是我国古代最早朴素的生态思想。

由于农业不断发展,人们对自然的认识变得更为实际,劳动者把自然界高度概括为“天”、“地”〔1〕。有很多情况常把天、地与“气”联系在一起,这“气”不是道学中抽象的“气”,而是物质的“气”,如“天气”、“地气”。“天气”是指气候、季节,如《尚书》提到的“五气”是指雨、旸、燠、寒、风;《左传》上提到的“六气”是指阴、阳、风、雨、晦、明,就是生态学上所说的光、温度、水、空气等因子。“地”是指“地域”、“土地”,如“禹别九州,随山浚川,任土作贡”(《禹贡》);也指地势和土壤,如“肥硗高下”(《淮南子》);还有“地气”是指土壤水蒸气,如“春解冻,地气始通,土一和解;夏至,天气始暑,阳气始盛,土复解”(《氾胜之书》)。在劳动者和农业家眼里的“天、地”就是自然界,生物是自然界的产物,正如《月令》所说:“天气下降,地气上腾,天地和同,草木萌动”。《周礼》也说过:“天地之所合也,四时之所交也,风雨之所合也,阴阳之所和也,然则百物阜安”。显然,这里的“天、地”及其产物――“草木”、“百物”就是“大自然”。

二. 对人与自然界关系的认识

1.对“天人合一”争论的认识

中国古代在认识人与自然界的关系上,内容相当丰富,特别在“天人合一”问题上有多种观点,意见不一,争论不休,论战至今。之所以如此,其中可能与讨论者们对“天”、“地”、“合一”等概念、内涵理解〔2〕及讨论范畴不同有关,才致使问题复杂化了。对“天”不仅不同人就有不同理解,就是同一人也有多种理解,譬如孔子说“获罪于天无所祷”(《论语。八佾》),这是把“天”当“天神”;“天生德于予”,这是将道德中的“仁”与天命结合起来,“天”是义理的“天”;“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论语。阳货》),这是把“天”看成产生各种自然现象的天。

在对“人”的理解上也是多种的。医生理解为有血有肉的人体;农业上将“人”看成是劳动力;但在“天人合一”讨论者常常赋予“人”不同的含义,一种是“圣人”(《中庸》),一种是“人君”(《春秋繁露。深察名号》),有的还将“人”抽象为“人道”、“人性”(《中庸》)。

在“合一”上更是各异,道家认为人要效法“天”,效法到最高境界就是“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庄子。各物论》);孟子的“合一”是指天命、人性、道德、教化一脉相通,如“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孟子。尽心上》);董仲舒的“合一”是“天人感应”,“天”对人的主宰;张载的“合一”是人性与天道的合一,“性者万物之一源,非有我之得私也”(《正蒙。诚明》);程氏兄弟则认为“天人本无二,不必言合”(《二程遗书》卷六);重农派认为是 “人与天调,然后天地之美生”(《管子。五行》)。

以上“天人合一”议题概念虽多,但似乎可以归纳为三类:1。天对人主宰,即人服从于“天”;2。自然界的规律与人具有的规律是统一的;3。协调人与自然界关系。各家各派将各自赋于的不同概念、内涵混为一谈,难怪会引起长时期的激烈争论。限于个人水平,不敢对“天人合一”进行全面的评论,仅能对其中“人与天调”一类谈点认识。

其实,“人与天调”一类最早在《周易》中已提到自然的天、地,天人关系是物质的关系,是人活动与自然规律的关系[3]:“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咸卦。彖传》);“天地絪緼,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系辞上》),说明通过天地阴阳合气的作用,万物就变化产生。《易。文言传。乾》中又说:“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表明人的活动要与自然规律相符。《周易大传》也说:“裁成天地之道,辅成天地之宜”,这些论述至少包含两点意思,即人与天、地有关,人活动规律要与天、地的规律相统一。即主张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以达到天与人的和谐。这是最早提出的“天人合一”观点,也是“人与天调”的观点,这样的“天人合一”在对待大自然上有其积极的意义。

2.对古人对待人与自然关系的议论

就人类对待自然界关系的认识上我国历来有两种观点:即“人定胜天”和“人与天调”。前者公认为荀子(况)的主张,他提出“天人分相”、 “ 制天命而用”等论点,的确荀子认为人是天地万物的主人,万物都等待人去治理,“宇中万物生人之属,待君子而后治也。”(《荀子。礼论》)。他的学生韩非后又加以继承和发展,反对天命,崇尚人力,“缘道理以从事者,无不成”(《韩非子。解老》)“治强者王”(《饰邪》),认为只要按事物规律办事,没有办不成的。后来王充、柳宗元、刘禹锡等也都发扬了这一思想,反对“天命论”,在历史上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农业上一些农学家用这一思想来指导农业实践,如说:“土性虽有宜不宜,人力亦有至不至,人力之至,亦或可以胜天,况地乎?”(《大学衍义补》);古代权威性的养花著作《花镜》也说:“审其燥湿,避其寒暑,使各顺其性,虽遐方异域,南北易地,人力亦可以夺天工”。但这里要说明一点,荀子并没直接提出“人定胜天”的口号,也没有人要战胜“天”的意思,人们常引用的原话是:“大天而思之,孰与物畜而制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望时而待之,孰与应时而使之?因物而多之,孰与聘能而化之?思物而物之,孰与物理而勿失之也?愿于物之所以生,孰与有物之所以成?”(《荀子。天论》),这是说:与其慕天、颂天不如掌握、控制天的变化规律,因时制宜为生产服务;与其羡慕万物的生存,不如掌握它的规律,促进其成长,放弃人的努力而指望自然恩赐,那就不符合事物发生、发展的真实情况了。显然,荀子是主张人去掌握自然规律,不是去战胜大自然、征服自然,他所说的“制天命而用之”并不是后人所说的“人定胜天”,理解成征服自然是后人的发挥。实际上他极力主张适时利用生物资源,不滥用资源,多次提出:“斩伐养长不失其时,故山林不童,百姓有余材也。”“鼋鼍鱼鳖鳅孕别之时,罔罟毒药不入泽,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污池渊沼川泽谨其时禁,故鱼鳖优多而百姓有余用也。”(《荀子。王制篇》)。

当然,在最早的古代草木特别茂密,野兽特别多的情况下,当人类生存和生活受到严重威胁时,提出“人定胜天”或“征服自然”观点在那个历史阶段也是对的,确实对人类战胜各种灾害、危险,发展农、牧业经济起过积极作用。不过在后来资源减少,环境状况变坏时,仍坚持“人定胜天”、“征服自然”,甚至“向自然索取,是我们的任务”这样一些观点就不恰当了。

至于涉及实际人与自然的“天人合一”或“人与天调”思想源于《周易》,后来阴阳五行家及重农派大力发展,提出“圣王务时而寄政”,政令、刑德要与“四时之序协调”(《管子。五行》),要求君主“无变天之道,无绝地之理,无乱人之纪”(《吕氏春秋。十二纪》),很强调天、地、人的统一,如“力地而勤于时,国必富”(《管子。小问篇》)。特别在农业上将天、地、人统一的思想大加推崇、应用,基本成了指导农业生产的根本思想,“夫稼,为之者人也,生之者地也,养之者天也。”(《吕氏春秋。审时篇》)。对我国农业影响最大的农书《齐民要术》明确地指出:“顺天时,量地利,用力少而成功多,任情返道,劳而无获。”天、地、人统一的观点也是我国最早提出的生态体系,比国外提出的体系更早更科学〔1〕。即使侧重哲理“天人合一” 主张的核心人物孔子、孟子在对待实际的自然上也是主张爱护和合理利用生物资源的。例如孟子与梁惠王论政时说:“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木材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木材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撼也。王道之始也。”(《孟子。梁惠王上》。孔子也认为不按适宜时间伐木、杀兽,是不孝的行为。

由此可见,“人与天调”,天、地、人统一的思想在中国影响是多么的深远。特别在今天森林受到严重破坏,环境遭到广泛污染,温室效应加剧,臭氧层减薄,气候反常,灾害增多,荒漠化不断扩大,生物资源减少,生态平衡失调等情况下,主张人与大自然协调、和谐相处的思想更显得可贵。

三. 利用生物资源的主张和策略

今天,由于人口增多和人类活动增强,生物资源数量日渐减少,环境状况不断恶化,“永续利用资源”的呼声高涨起来,1992年,在巴西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里约热内卢宣言》和《21世纪议程》将“可持续发展”作为世界各国当今和面向未来的战略和对策,得到了各国的响应。其实,我们的祖先早在几千多年已产生持续利用生物资源的思想并加以实践。

我国有保护、持续利用资源的思想和行动可追溯到很早,在法家代表人物商鞅的著作中已有记述:“昔者昊英之世,以伐木杀兽,人民少而木、兽多。黄帝之世,不麛不卵,官无供备之民,死不得用椁”(《商君书。画策》),可见在原始社会轩辕黄帝时代人民就注意到树木、禽兽资源少了,便不猎取小兽和不寻鸟蛋吃,人民也不给官吏供应物资,死了不得用棺材。明确告诫人们,生物资源也不是可以随心所欲无限制利用的。我国同世界各国一样,在自然资源日渐减少时,将野生生物变为家植、家养,发展了农、牧业,无疑对减轻过度利用自然生物资源压力做出了最大的贡献(此处无须多议)。除此之外,我们的先人们在长期实践中,对持续利用生物资源,特别是野生生物资源,创造了许多宝贵的经验,有的经验至今天仍不失其指导意义〔4〕。

1. 善待各生物,维护生态平衡:

早在两千多年的伟大思想家、政治家荀子已提到:“人善治之,……然后昆虫万物生其间,可以相养食者,不可胜数也”,指出生物之间是通过食物链关系(“相养食”)来维持彼此数量的相对稳定性,只有不破坏这种平衡关系,生物才会“不可胜数”。他又说:“上得天时,下得地利,中得人和,则财货浑浑如泉源,滂滂如河海,暴暴如丘山.” (《荀子。富国》)。也就说生物资源得到外界生态条件的保证和人们对其合理的维护,生物资源就会如江河滚滚,源源不断供人利用。这也恐怕是最早十分明确提出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观点。

2. 维护生态环境,依照生物生长发育规律科学地利用生物资源:

在长期生活、生产实践中观察到生物都有自己固有的生长发育规律,人们只有在生物生长发育的最佳时期加以利用才能保证生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淮南子。主述训》有段文字对这一观点表述得十分明白:“畈不掩群,不取麛夭;不凅泽而渔,不焚林而猎;豺未祭兽,且罦不得布于野,獭未祭鱼,网罟不得入于水;鹰鶽不挚,罗网不得张于豀谷;草木未落,斤斧不得入山林,昆虫未蛰,不得以火烧田;孕育不得杀,鷇卵不得探;鱼不长尺不得取,彘不满期年不得食,是故草木之发若蒸气,禽兽之归若流泉,飞鸟之归若烟云,有所以致之也。”《逸周书。文传》也有类似的论述:“山林非时不升斤斧,已成草木之长。川泽非时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泽不行害,土不失其宜,万物不失其性,天下不失其时”。总之不竭泽而渔,不焚林而猎,掌握生物生长、发育规律来利用就能永续利用。

3. 建立管理自然资源的机构和制度:

为了保证永续、合理利用生物资源,国家当权者对各类自然资源设置了相应的管理机构和制度、法规[4]。据说夏朝就有“禹之禁”,禁止在不宜时间捕鱼(见《逸周书。大聚篇》)。到周朝设置了分工相当细的管理机构和相当严厉的各项规章制度,例如“山虞”是“掌管山林之政令,物为之厉而为之守禁”;“迹人”是管理田猎禁令的;“渔人”是管理捕鱼政令,“囿人”掌“囿游之兽禁,牧百兽”等等。在管理规定上相当细致和严厉,例如,采伐树木方面规定“令万民时斩材有期日”(《周礼。地官司徒。山虞》、《月令》),“有动封山者,罪死而不赦”(《管子。地数篇》),周朝还严禁烧荒、伐大树,作为最高法令规定:“毋行大火,毋断大木……天子之夏令也”(《管子。轻重篇》)。以后历代对保护自然资源都制定出制度、法规,如秦朝的《田律》,汉代的《九章律》,明代的《明会典》等都有相关的条例。

也正是我们的祖先创造了许多宝贵合理利用生物资源的经验,并竭力推行和宣扬这些观点和措施,使我国保存下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哺育了世界上最多的人口。在今天全世界面临环境、资源、生态危机时,应当继承和发扬我国对待自然界的优良传统,与大自然和谐相处,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为发展我国经济,保护全球环境做出新的贡献。

望采纳O(∩_∩)O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