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区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椒江区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通知
椒江区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为进一步落实精密智控要求,全力防范疫情输入,尽快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就疫情防控措施调整通告如下:
一、对外来人员实施全国“健康码”入椒互认互通。
二、对所有境外入椒返椒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并自行承担交通费、住宿费、餐费。拟从境外入椒返椒人员应提前通过浙江省入境信息预申报平台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通知其境内联系人向所在村和单位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做好信息沟通。
三、除线下培训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外,取消公***场所开放开业负面清单。各类餐饮场所、村暂停举办婚宴等大型宴席。
四、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开放开业的公***和经营场所,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继续实施“健康码”等管理。要加强场所通风换气、清洗消毒、安全巡查,合理控制场所内人员数量,防止人群过度聚集。认真执行员工凭“健康码”上岗制度。
五、对列入从严管控的社区继续实施“亮码+测温”管理,其他社区实施“亮码”管理。对新进社区的外来人员,实施“亮码+测温”管理。
六、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特定场所继续严格实施“健康码或通行证+测温”管理。
七、倡导公众养成健康生活习惯,加强个人卫生及防护。根据浙江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公众科学佩戴口罩指引》的通知,以下情形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
不需佩戴口罩的情形
1.办公、居家、户外,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的场所;
2.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场所人员查验“健康码”为绿码、体温测量正常;
3.召开各类会议,参会人员查验“健康码”为绿码、体温测量正常,会场座位应保持一定间隔距离,尽可能保持良好通风。
需要佩戴口罩的情形
1.有发热、咳嗽、打喷嚏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
2.医疗机构就医、陪同及探视人员;
3.乘坐公***汽车、出租车、客轮等公***交通工具,厢式电梯,车厢内人员较为密集;
4.汽车站、海上客运中心、公***交通工具、餐馆,以及快递、外卖从业人员和社区、单位进出口等场所的工作人员;
5.进入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培训机构的所有人员;
6.与居家隔离、出院康复病人***同生活的人员;
7.境外回国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
8.会展场所、购物中心、大型商场、超市、影剧院及其他娱乐健身场所、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等场所的工作人员,进入以上场所的其他人员“健康码”为绿码、体温测量正常的,可视情佩戴口罩;
9.具有职业暴露风险人员的口罩佩戴与防护按有关规定执行。
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我区原实施的防控措施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椒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