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有哪些优点
1.剑战的优点
(1)剑战本身拥有非常高的攻击
剑战在3种战士里面属于攻击力最高的职业,并且在所有职业里面也是出类拔萃的(和其他职业的比较会在后面提到),剑战的高攻击是大部分玩家所公认的,但是与此同时,有一些人提出了异议。就是剑战攻击力固然高,但是命中低,基本不能发挥作用。其实玩过剑战的人都知道,这些观点只是一些人的自我观点,庸人自扰。不知道说这些话的人知道不知道有拼图这种东西。言归正传剑战唯一发生命中低的根源在于高级熟练,高级熟练降低10%命中,但是增加20%攻击力。很多人会说,这样也肯定要加这个技能。非常正确!即使这样当然要加。加了以后就要弥补丢掉的10%命中,怎么弥补?命中拼图,可以这么说,砸个3级拼图应该说是非常简单的事,3级命中拼图最少+5%命中,并且只有武器和手套可以砸命中,这样说我很简单的就在手套和武器上把丢失的10%命中弥补了。其实以后有个高级装备和更多的拼图完全可以砸的更高一点,只不过这里说的3级比较大众,比较安全。并且配合剑战的高攻击技能,的确是攻击输出的主力
(2)剑战拥有得天独厚的武器
剑战的武器最大攻击力同等级武器里面是最高的,但同时最小攻击力是最低的,这方面没有太好的办法弥补最小攻击力,但是剑战的超级系技能的多次攻击就能稍微弥补一下这方面的不足,其实有时候剑战更像一个弩,不暴则已,一暴惊人的效果。很多玩剑战的朋友不会因为最小攻击而沮丧,而且说实话,最小攻击出现的情况我感觉不是很多,可能因为超级系技能的原因,超级系攻击次数多,高伤害也多。并且值得一提的是剑战的稀有武器,可怕和科剑。
可怕拥有物理免疫效果,发动的频率也比较高,虽然说打法怪没有用处,但是以后PK的情况下还是保命的良药
科剑拥有很高的攻击力,受广大玩命剑战的喜爱,虽然没有了可怕的物理免疫效果,但是更高的最求攻击力
稀有结论:保命延续长久攻击的拿可怕,舍命追求速战速决的拿科剑。[page]
2.剑战的加点
技能加点方面我比较赞同766的一位朋友写的《一个剑战3次洗点后的最终选择》作者:月读。
大家按照这位朋友的方法加点还是比较不错的,强烈支持愤怒系剑战!主要是顺序问题
保守安稳型:初级熟练(满)→跳跃系和超级系前2个技能(满)→中级熟练(满)→跳跃系和超级系第3个技能(满)→力量强化(5)→愤怒(满)→愤怒爆发(满)→力量强化(满)→跳跃系和超级系剩下的满→高级熟练(满)86级加完
狂暴高攻型:初级熟练(满)→跳跃系和超级系前2个技能(满)→中级熟练(满)→跳跃系和超级系第3个技能(满)→高级熟练(满)→力量强化(5)→愤怒(满)→愤怒爆发(满)→力量强化(满)→跳跃系和超级系剩下的满86级加完
这里说的是主要技能加法,其实最终都一样,这2种方法就是高级熟练+的顺序不一样,反正出高级熟练就要砸命中拼图,要不然郁闷至极!切记!
最后就要说86以后的加点了,就像《一个剑战3次洗点后的最终选择》提出的观点一样,是出集中系?还是眼神系?
这就要说说我个人观点了
眼神系:可以减目标的攻,防,给队友+暴击伤害。感觉这系在走辅助路线。别的不说,减目标的攻,防升级肯定不用,以后开PK的话,你总部会跑到对方身边放2个状态技能吧?2个技能对于伤害输出的王者来说基本是占据整场战斗的关键。群P可以为大家作贡献。其实眼神系在打boss最突出有用。
集中系:作为一个愤怒系战士来说,加集中好象有点水火交融,生不如死的感觉,因为集中系的集中和愤怒系的愤怒不能同时使用也就是说使用了愤怒,集中就不能使用。但是集中后面几个感觉还不错只少应该属于自我狂暴型的。
说道这大家应该对于技能友谊个比较全面的了解了
剑的发展史
武术器械。古代兵器之一。《释名.释兵》曰:“剑,检也,所以防检非常也。”剑素有“百兵之君”的美称。
据考古史料来看,剑产生在商代。当时的剑一般较短,约为20—40厘米,呈柳叶形或锐三角形,剑初为铜制。
西周时代,战争主要以车战为主。远者以弓矢射之,近者以戈、戟、矛等长兵器争斗之,惟有肉搏以剑击之。故剑的作用不是很大。
春秋战国时期,剑作为步战的主要兵器,得到不断加长。如湖北江陵望山一号楚墓中出土的越王勾践剑全长有55.7厘米。
至汉武帝时期,剑长有超过3尺的,剑刃由两度弧曲而伸,成平直,剑锋的夹角由锐加大。由东汉时期,环首铁刀在当时骑战中占有普遍地位,剑逐渐退出了战争舞台。后作为佩带仪仗或习武强身自卫之功用了。汉代以后铜剑逐渐被钢铁剑所替代,并趋于定型,即剑身中有脊,两侧有刃,前有剑尖,中有剑首,后有茎,茎端设环处称镡,此外尚有剑鞘、剑穗等附属饰物。
至隋唐时期,佩剑之风尤为盛行。《隋书.礼仪志》载:“一品,玉器剑,佩山玄玉。二品,金装剑,佩水苍玉。三品及开国子男,五等散(散)品名号侯虽四、五品,并银装剑,佩水苍玉,侍中已下,通直郎已上,陪位则象剑。带直剑者,入宗庙及升殿,若在仗内,皆解剑。一品及散(散)郡公,开国公侯伯,皆双佩。二品、三品及开国子男,五等散(散)品号侯,皆只佩。绶亦如之。”剑被当时封建伦理道德和区分官职高低所用,被视为权力和贵贱之分的代表物。
唐代为最盛,剑被文人墨客视为饰物。常以来抒以凌云壮志或表现尚武英姿。
如大诗人李白少年习剑,25岁“仗剑去国,辞亲远游。”杜甫有:“检书烧烛短,看剑引杯长。”王维的“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曾动百万师”等剑与战争的诗句留于后人。
后剑与道教接上不解之缘,成了道士们手中的法器之一。剑又被披上了神秘的外衣,成了“神剑”“剑仙”等法力无边的圣物。
剑受到民间武艺家的青睐后,则迅速发展在了多种演练的形式。逐渐演变形成了“斗剑”和“舞剑”两种。“斗剑”即发展成为现今的“击剑”比赛项目;“舞剑”则发展为现今的剑术套路和艺术舞的剑舞表现形式。
至明、清时,剑的发展迅速,各种名剑层出不穷,剑术和善剑的名人辈出,剑被广大人民群众所喜爱。
新中国成立后,剑被列为武术竞赛项目。现代武术用剑的长度,规定为运动员反手直臂持剑,剑尖达于耳垂为准。剑不开刃。剑的各部位包括有:剑身、剑尖、剑锋、剑末、剑脊、剑刃、剑格、剑柄、剑首、剑鞘和穗。
名词解释
剑墩:即剑首。指剑柄的顶部,一般剑首中有孔,可穿绳。
剑镡:即剑格,亦称护手。指剑身与剑柄之间作为护手的椭圆形盘部分。
剑鞘:又我剑匣、剑室。藏剑之物。有铁和木制等,裹以沙鱼皮,涂以朱漆或连云黑漆,又贵者并镶珠嵌宝。
剑茎:剑柄之古称。清.程瑶曰《考工创物水记.桃氏为剑考》:“茎者,言颈也,在首下。”
剑室:即剑鞘。汉.扬雄《方言》:“剑鞘自河而北,燕、赵之间,谓之室。”
剑廓:剑梢的别称。汉.扬《方言》:“剑梢自关而东或谓之廓”。
剑珥:即剑格。又名剑镡。《庄子.说剑篇》释文引司马云:“镡,剑珥也。”
剑穗:剑柄后缚的装饰品。近现代剑术套路有长穗与短穗之分别。
剑袍:即剑穗。有文武之说,文剑佩带剑袍,武剑则无。
剑术的套路有:七星剑、青萍剑、昆仑剑、八卦剑、武当剑、达摩剑、三才剑、盘龙剑、蛾嵋剑、八仙剑、醉剑、对练剑等。
剑的种类繁多,下面一一介绍如下:
(摘自《中华古今兵械图考》,下同)
三尺:剑的别称。因通体长三尺,故以之为剑的代称。《汉书.高帝纪》:“吾以布衣提三尺,取天下。”唐.颜师古注:“三尺,剑也。”
三尺剑:剑的泛称。唐.杜甫《重经绍陵》诗:“风尘三尺剑,社稷一戎衣。”
七尺:古代长剑的代称。李益《再赴渭北使府留别诗》:“平戎七尺剑,封检一丸泥。”《北堂书钞》卷一百二十二:“长剑七尺。”
利剑:名剑的泛称。《公羊传》鲁宣公六年:“子之剑,盖利剑也。”
宝剑:剑的泛称。唐.韦应物《广陵行》:“归来视宝剑,功名岂一朝。”
吴粤剑:泛指春秋时代所制名剑。《周礼.冬官》:“郑之刀,宋之斤,吴粤之剑,迁平其地而弗能为良,地气然也。”
七星剑:古代名剑。剑身近柄处饰有北斗七星文,故名。《吴越春秋》:“伍子胥过,解剑与渔夫曰;“此剑中有北斗七星文,其值百金。”
十字短剑:属双兵短器械。剑长两尺四寸有余,通体为铁制。剑身有脊。呈棱形,两边有,剑尖向上17厘米处,另有一字形剑尖横贯于剑身之中,呈“十”字形。横突之剑,一侧略向下弯,另一侧向下弯曲而略向外折出,横剑有脊,两边锋利。剑柄呈扁平状,上覆半圆硬木,使握手处为圆形,剑柄末端有铁环可系彩绸,握手两侧有护手刃,在护手处略朝上翘。用时两手各执一把,十字剑兼有刺、勾、割的功能。(摘自《中华古今兵械图考》)干越之剑:指古代吴越所制之善剑。《庄子.刻意》:“有干越之剑者,押而藏之,不敢用也,宝而至也。”
上方宝剑:“尚方剑”的俗称。指皇帝的御用宝剑,可授于大臣,掌先斩后奏之权力。
子午鸳鸯剑:双剑的一种。剑长三尺,剑身为扁平状,下部宽一寸半,上部宽八寸,剑身两侧为向上倾斜的尖剑,浑体如锯条,二剑之剑尖形式不一,一为半圆环形,如月牙状,月牙尖向外;另一虽也为月牙状,但其中部有一突出枪刺状枪头,剑把为扁平形,上扎布带,剑把上有圆盘铁护手,剑把一侧有月牙形护手,薄而锋利,剑把末有双棱状枪刺,此器四面有刃,甚是锋利。
宋体昆吾剑:古剑名。原称“锟”,亦作“琨”。属此剑。剑身原为一有刃,一侧无刃,前有尖锋。后来演变为前半身有锋有脊,两侧有刃;后半身无脊无刃,仅呈平板形状。其剑柄较长,可用两手握持。
木剑:用木制作的剑。又名:“班剑”、“象剑”。晋代开始用于朝服佩带。
《南史.陈始兴王叔陵传》:“及仓卒之际,之命左右取剑。左右不悟,乃取朝服所佩木剑以进。”
玉头剑:剑首用玉装饰之剑。参见“玉具剑”条。
玉具剑:剑首和剑柄部分用玉制成的剑。《汉书.匈奴传》:“赐冠带衣裳……玉具剑。”唐.颜师古注:“孟康曰‘标首镡卫尽用玉为之也。’镡,剑口旁横出者也;卫,剑鼻也。”
夺命龙:五代时军中称剑的专门隐语。据宋《清异录.武器.小逡巡》载:五代前蜀王建初起兵时,军刀用隐语称刀曰:“小逡巡”,剑曰“夺命龙。”
杨家山铁剑:我国现存最早的铁剑。系湖南长沙杨家山春秋后期墓出土文物。
剑通体长38.4厘米,剑宽2-2.6厘米,剑脊厚0.7厘米。
尚方斩马剑:“尚方”亦作“上方”。指皇帝赠予臣属的宝剑,为最高权力的象征。《汉书.朱云传》:“成帝时,丞相安昌侯张禹,以帝师位特进甚尊重。云曰:臣愿赐尚方斩马剑,斩臣2人以厉其余,上问谁也?对曰:安昌侯张禹。”唐.颜师古注:“尚方,少府之属官也,作供御器物,故有斩马剑,剑利可以斩马也。”可简称为“尚方剑”或“上方剑”。
尚方剑:皇帝御用剑的代称。为最高权力的象征。参见“尚方斩马剑”。
服剑:古人随身佩带的剑。《战国策.齐》:“遣太尉黄金千斤,文马三驷,服剑一,封书一,谢孟尝君。”
齿铗:剑的一种。指带齿形的铗器。左思《吴都赋》:“毛群以齿角为矛狭。”亦称“角铗”。
神剑:①指灵异之剑。《晋书.刘曜载记》:“尝夜闲居,有二童子入跪献剑一口,置前再拜而去。以烛视之,剑长二尺,背上有铭曰:‘神剑御,除众毒。’曜遂服之,剑随四时而变为五色。”②古代名剑。梁.陶弘景《古今刀剑录》:“孝武帝昌明,以大元元年,于华山顶埋一剑,铭曰‘神剑’,隶书。”袖里剑:短剑的一种。其柄长大,而剑身稍短,总长不及一尺二寸,剑身藏于剑柄之末。柄为中空,内有弹簧。袖里剑平时可藏于袖筒之内。用时取出剑柄,按动按钮,剑身即从剑柄中弹出伤人。
班剑:古代饰有花纹的木制仪仗用剑。盛行于西晋。至南朝称为“象剑”。《宋书.乐志四》:“雄戟辟旷途,班剑翼高车。”《宋史.袁桀传》:“太宗临崩,桀与褚渊并受顾命,加班剑二十人,给鼓吹一部。”棠溪:古代名剑。因战国时期棠溪(今河南舞阳县西南)地方出利剑。故以之名剑。《楚辞.九叹.怨思》:“执棠溪以刜蓬兮,秉干将以割肉。”刘勰《新论》:“棠溪之剑,天下之铦也。”亦作剑的代称。
越剑:指古越所制之利剑。刘勰《新论》:“越剑性锐,必托槌砧以成钝钧”。
象剑:“班剑”的别称。南朝时用作仪仗的剑,称象剑。参见“班剑”条。
短剑:剑的一种。剑身较短,剑盘小,握柄由生铁铸成,柄端有一圆环。
逸龙剑:剑的一种。剑身有龙形图案,因而得名。无剑穗,其剑术套路的主要击法有劈、刺、扎、撩、点、崩、击、截、抹等。
短铗:剑的一种。铗的别称。张协《短铗铭》:“亦有短铗,清晖载烂。”参见“长铗”条。
楚剑:指古楚所制之利剑。《说苑》:“秦昭王中朝而叹曰:夫楚剑利,倡优拙。夫楚剑利则士多悍,倡优拙则思虑远,吾恐楚之谋秦也。”张东:“吴钩明似月,楚剑利如霜。”
腰品:唐代供佩带用的短剑名。宋《清异录》:“唐剑具稍短,常旋于胁下者,多腰品。”
櫑具:古代剑名。木柄上有蓓蕾形的玉饰等,古称櫑具。《汉书.隽不疑传》:“不疑冠进贤冠,带櫑具剑。”晋灼注:“古长剑首以玉作井鹿卢形,上刻木作山形。如莲花初生未敷时。今大剑木首,其状似此。”
彝族波长剑:短剑的一种。源于清代。刃体宽大,近尖处略窄。剑体作火焰形或波浪形,左右曲折,刃之下部尤为弯曲。刃长二尺余,柄长五寸五分,柄与鞘之形式无定制。茎与护手略为十字形,护手之一边另有一直形护手。剑柄首作圆盘形,上有小塔形之尖顶。全柄为钢制,刃上深刻三兽形,或蹲或驰,相间刻有一颗星形花纹。
少林长剑:全长三尺四寸,把长六寸二分。明代悟华,清代清伦、清莲、清云精剑术。
少林青龙剑:全长三尺三寸。历代寺僧和武士用于习武、防身之用。
双剑:双兵器之一,两剑合拢似一剑。双剑的剑格(护手盘)各为一半,对合的一面为平面,使两剑合为一体。剑身与单剑不同之处为单剑两面有脊,而双剑仅一面有脊,对合面为平面,两剑柄首分别各配一根单剑穗。双剑同归一鞘。
少林子母鸳鸯剑:少林双兵之一。全长三尺,为历代少林僧徒习武防身之用。
本文摘自博武网
龙凤双剑:双兵器之一。浙江龙泉出此剑,在两剑有脊的一面分别配有龙(为右手所使之剑)、凤(为左手所使之剑)图案。两剑柄首各配一根双剑单穗。
双剑同入一鞘。
雌雄剑:古代双兵之剑。舞练技法与其他双剑同。但制此剑之材料甚是高级。
雌剑为左手使,雄剑乃右手使也。
指尘剑:古代异样双兵之一。乃道家所使之失械也。由一把拂尘与一把单剑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