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给点魏晋南北朝时代的奇人异事(鬼怪的)
魏晋南北朝小说从内容上看,一般都将它分为志怪与志人(或称轶事)两大类,它们在写法与审美意识上,有较大的区别。顾名思义,其所以称志怪小说,就是因为所写内容,大都是鬼怪仙妖,奇禽异兽,及遐荒异域、洞天福地的怪异之事物。从其源流关系而言,《山海经》等古代神话传说,对志怪小说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山海经》记载的各种奇鱼、怪兽、异人的形态与性能,为志怪小说提供了有益的借鉴,特别是对博物志怪的影响更为明显。当然,志怪小说得以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兴盛,自有其特殊的土壤、气候。儒学的相对衰微,玄、佛、道思想的勃兴,士人以新老庄思想——玄学为武器,从传统儒学的禁锢中解放出来。而佛、道思想对作家艺术思维空间的开拓,丰富了志怪小说的想象力。在探讨魏晋南北朝小说的审美特征时,我们必须考虑民族文化积淀,玄、佛、道思想的盛行与士人心态等多方面的因素。本文只谈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志怪小说的审美特征,志人(轶事)小说的审美特征则拟撰另文。
志怪小说最突出的审美特征,当然是怪异,否则也就不成其为志怪小说。形成这一审美特征的原因,一是上承神话传说的影响;二是佛、道思想的潜移默化;三是民间传说中的奇闻异事;四是人们好奇尚怪的心理。形成一种审美倾向,既是美的创造者带有群体性审美意识的驱动,又是美的鉴赏者审美心理需求的回应。怪异的特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描写奇异之物的怪诞形象或特异性能,显示其艺术魅力。这在博物志怪类作品中,表现尤为突出。例如《神异经》,就是以记载异物奇人为特色的,某些异物的记载脱胎于《山海经》,而有所创新,写奇人异物,构想新颖奇特。《神异经·东荒经》中东王公的形象是“人形鸟面而虎尾。载一黑熊,左右顾望”。这与《山海经》中西王母的形象“其状如人,豹尾虎齿而善啸,蓬发戴胜”,可谓天作之合。于是在《神异经》“天柱”条,就把东王公和西王母写成爱侣,同受大鸟左、右两翼的覆庇,相会于鸟背,西王母是很主动的,颇有人情味。《十洲记·炎洲》对“风生兽”的记述,富于怪诞而有文学性的幻想,而且善于铺叙夸饰。风生兽的生命力真强:“积薪数车以烧之,薪尽而兽不然(同“燃”),灰中而立,毛亦不,斫刺不入,打之如灰(“皮”字之误)囊。”被打死后,“张口向风,须臾复活。”《十洲记·聚窟洲》写西域使者献给汉武帝一只小如狸猫的猛兽,神奇怪异,耸人听闻:“一声叫发,千人伏息,牛马百物,惊断?系;武士奄忽,失其势力。当其神也,立兴风云,吐嗽雨露,百邪迸走,蛟龙腾骛……”为了表现其怪异,极尽夸张渲染之能事。这两种博物志怪小说都假托东方朔之作,实为东汉末至魏间人所撰,后一种神仙道教幻想艺术的色彩较浓。张华《博物志》中《马化》、《蟒》等篇,也有较强的怪异性,志怪小说的意味颇重,对唐人传奇的同类题材作品《白猿传》、《李黄》等的影响亦大。从审美角度看,《蟒》更具有怪诞奇异之美,那位“长意思人”的探险杀蟒的怪异行动中,包含着正义战胜邪恶的意蕴。《八月浮槎》奇幻美妙近乎神话传说。《诗经·小雅·大东》写道:“彼牵牛,不以服箱。”“彼织女,终日七襄。”这里,牵牛、织女只是徒有虚名不干实事者的比喻,而在小说中,却借美丽的想象联系起来,乘槎者从海上到天河,见牛郎、织女,这一探索宇宙空间的幻想是非常大胆而优美的。
比之于上述几种志怪小说,郭璞《玄中记》中的《狗封氏》(瓠)、《姑获鸟》、《狐妖》诸条,在对异物的描写手法上,显得更加绚丽多姿,禽兽亦具人性,瓠为能娶帝王之女为妻而建功立业;姑获鸟脱毛为女人,与男子结合,生儿育女;百岁狐变为美人,“使人迷惑失智”。禽兽精怪的奇异变幻,丰富了志怪小说的审美价值,亦为后世志怪传奇小说塑造精怪狐鬼形象提供了艺术经验。
二是着意表现奇人或神灵言动行为的怪异,变幻的奇妙。这在刘向(?)《列仙传》、葛洪《神仙传》、王嘉《拾遗记》诸书中,以及干宝《搜神记》的某些篇章中,表现得最为充分。这里我们不论其创作意图如何,只着眼于这些作品的审美价值。《列仙传·园客》的故事颇具艺术美。园客其人善良、勤劳,姿貌又好,辛勤种植香草数十年,收获的是五色蛾,生桑蚕。养蚕时,有一位好姑娘主动与他结为夫妻,蚕茧丰收,“得百二十头,茧皆如瓮大,缫一茧六十日始尽”。这正是农民希望有幸福婚姻,生产喜获丰收的心理表现。“讫则俱去,莫知所在”,给人以遐想与悬念,神秘离奇,而仙味并不浓。道教神仙文化渗入志怪小说,极大地丰富了艺术想象,创造了不少奇异绚丽、具有艺术魅力的意象。《神仙传》固然有故神其教之嫌,但其中也不乏精彩的志怪小说,《张道陵》就是突出的代表作。张道陵得道后,“能分形作数十人,其所居门前水池,陵常乘舟戏其中,而诸道士宾客往来盈庭,盖座上常有一陵,与宾客对谈,***饮食,而真陵故在池中也”。分身法的奇妙想象,不仅为志怪小说增强了审美的吸引力,而且为后来的神魔小说,在艺术构思、表现技法上提供了借鉴。张道陵“七试赵升”,是道教文学想象艺术的杰作,洋溢着浪漫主义色彩,文学气息、韵致都很浓郁,提高和丰富了人们的艺术幻想,使人从中得到怪异美的享受。
对变幻之术的描写,是道教文学或佛教文学的一大优势,而为传统的儒家文学所望尘莫及。《神仙传·壶公》所写的神仙变幻之术,离奇光怪,扣人心弦。壶公跳入壶中后,费长房依言效法跳入,“入后不复是壶,唯见仙宫世界,楼观重门阁道”。他们对饮时,“酒器如拳许大,饮之至暮不竭。”变幻层次之多,比现代魔术似犹胜一筹,意象也更复杂奇异。变幻之奇,借助于丰富的想象,才能创造出颖异新奇的意象,而这正是审美心理的需求。宗教文学在当时之所以能够盛行,因为它满足了人们的审美心理。《拾遗记》作者的想象力就非常丰富。《拾遗记》“载伏羲以来异事,前世奇诡之说”,如《颛顼》条,写“有曳影之剑,腾空而舒,若四方有兵,此剑则飞起指其方,则伐;未用之时,常于匣里,如龙虎之吟”。读者从中得到审美享受,并为“曳影之剑”的神奇功能所倾倒。《宛渠之民》条描写的“螺舟”,也是饱含艺术想象情趣的:“始皇好神仙之事,有宛渠之民,乘螺舟而至。舟形似螺,沉行海底,而水不浸入,一名‘沦波舟’。”这在当时,也是神仙家的幻想,“曳影之剑”、“螺舟”都无法与现代的导弹、核潜艇相比,我们却不能不佩服神仙家的幻想之奇异,富于创造性。又如《燕昭王七年》条所描写的申毒国(即印度)道人尸罗,其变幻吐纳的意象,比后来吴均《续齐谐记·阳羡书生》只少一个层次,而其复杂变幻之情,则各有千秋。它们同受佛经的影响。佛教与中国土生土长的道教,对文学,尤其是对小说艺术意境的开拓,具有不容忽视的作用,对怪异之美的创造与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三是写人与鬼神恋爱甚至生儿育女的奇异之事,为表现志怪小说怪异美的一个重要题材。曹丕喜谈神仙鬼怪,他撰《列异传》就是“序鬼物奇怪之事”。其中的《谈生》篇,可以算是写人鬼恋爱异事的滥觞之作,踵其步武者亦不少,如干宝的《搜神记·崔少府墓》、陶潜的《搜神后记》中的《徐玄方女》、《李仲文女》等都具有代表性,其中有喜剧性的,而更多的是饱含悲剧意蕴。前者如描写马子拯救被枉杀的徐玄方女,真诚的爱,使死了四年的女子复活,这在现实生活中当然是不可能的,但却是人们的美好愿望。作为志怪小说,则于奇幻荒怪中显其真情,笔调雅洁而神韵气息宛然如现,使读者感到爱情的美。谈生与睢阳王女的鬼魂结合时有约:三年后谈生才能用灯照看她的躯体。儿子二岁时,谈生出于好奇,“夜伺其寝后,盗照视之”,终于酿成悲剧。《李仲文女》是因秘密泄露,家长急于发冢开棺,遂以悲剧告终。女鬼复活的理想破灭,遗恨黄泉。《搜神记》中的《王道平》、《河间男女》则都是写女子为忠诚于爱情而死,又因爱情的力量起死回生,爱情在战胜死亡的同时,也战胜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包办婚姻。这种离奇怪异的艺术构思方式,体现了古代青年男女渴求婚恋自主的美好愿望,而在当时现实生活中,又因受封建婚姻制的约束,婚恋自主的理想往往成为悲剧,也促使志怪小说中这类题材作品审美心理的怪异性向更高层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