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梦和金庸的故事是怎么样的?
夏梦被名导演李翰样称为是中国电影史上最漂亮的女明星。现在在有关她的网页里,开头就说她向金庸有事。想当年金庸还是小小编剧“林欢”,却能和夏梦好上,足见“大侠”魅力。
凡金庸写的剧本,夏梦都担纲主演,二人的合作令人艳羡。投拍电影《投奔怒海》,夏梦是老板,许鞍华执导,而这电影名字却是夏梦特请金庸改出来的。夏梦在1954年“嫁作商人妇”,并于1967年9月移民加拿大。当时,《明报》曾以罕见的头版全版报道。金庸还特写社评《夏梦的春梦》,称夏梦为“善女人”,还写诗咏她:“去也终须去,住也不曾住,他年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可谓才子风流。
金庸处处精彩,在感情方面当然不会木讷,叫观众失望。要不,他怎么能写出杨过与小龙女那样叫人神魂颠倒的故事呢?记者曾问他,一生浪漫究有多少。他答:“多啦,当然我希望不要太多,爱情能够简单一点当然好啦,但这是身不由己的。”
其他的基本没有关系,可在金庸笔下的小龙女却是有原型的。给你一个我复制粘贴的吧,希望对你有帮助。
小龙女的名字比她的来历更加蹊跷莫名。她本是被扔在重阳宫外的弃婴,被古墓派第二代传人收养,并授以武功。“丘处机道:‘这姓龙的女子名字叫作甚么,外人自然无从得知,那些邪魔外道都叫她小龙女,咱们也就这般称呼她罢’”,而‘那些邪魔外道’之所以知道世间有小龙女其人,得诸她的师姊李莫愁。
小龙女的父亲姓龙?她妈姓龙?还是她师父姓龙?这名字是她父母起的?她师父起的?还是她自己起的?
这个问题困扰我十余载,总算于2007年大彻大悟:小龙女的名字,是金庸给起的!
我在《破译金庸密码》中这样解读这个名字:小龙女——在杨过口中呼作“龙儿”。金庸的表哥徐志摩《爱眉小札》对陆小曼的称呼计有:“小龙”、“爱龙”、“龙龙”、“我最甜的龙儿”四种。徐诗《我来扬子江边买一把莲蓬》:“忍含着一眼悲泪——我想着你,我想着你,啊小龙!”。
此外,没有多作解释。
此后承网友寒雪牵魂箫教示:“小龙女这个名字应该得自‘吴城小龙女’,吴城小龙女的词‘荆州亭题柱’后人评价很高,被收录进了《白香词谱》作范词。但她的生平事迹不详。《白香词谱》金庸焉有不看之理?”
有些网友夸我‘渊博’,于我绝对是‘不虞之誉’,我的‘渊博’程度只够让我知道真正的‘渊博’是怎么回事。例如《白香词谱》就不曾寓目,‘吴城小龙女’其人此前也是闻所未闻。
或许小龙女之名,与‘吴城小龙女’其人确有关联?而我的初衷终于未改:《神雕侠侣》一书与徐志摩陆小曼的惊世婚恋关系实非浅鲜。或许是我太过敏,总感觉这70年来许多言情作品的背后,隐约可见徐志摩的背影。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读《神雕侠侣》!〈神雕〉说是武侠小说,毋宁认作言情之作。金庸立意要写出一个惊世骇俗、惊天动地、惊心动魄、惊涛骇浪的爱情传说。小说当然出自虚构,想来以金庸的大才,也不能完全向壁虚造,一无所本,多多少少总是以自己所遭遇或所闻见的实事为蓝本,加以提炼、敷演而成。
“〈神雕〉企图通过杨过这个角色,抒写世间礼法习俗对人心灵和行为的拘束。礼法习俗都是暂时性的,但当其存在之时,却有巨大的社会力量。师生不能结婚的观念,在现代人心目中当然根本不存在,然而在郭靖、杨过时代却是天经地义。”(〈神雕。后记〉)
如果〈神雕〉故事确有蓝本,一定与“世间礼法习俗对人心灵和行为的拘束”有关,但不会是师生恋,因为“师生不能结婚的观念,在现代人心目中当然根本不存在”,不仅不复存在,甚至成为时尚,例如我们的文化旗手伟大的鲁迅先生就是与自己的学生许广平先同居后结婚的,当时也不见社会有多大的反对反应。
1915年前后,查家“敬业堂”赫山房查枢卿成亲,娶徐申如(徐志摩的尊翁)的堂妹徐禄为妻。先后生下良铿、良镛、良钰、良镐四子。年幼时,查良镛常随父母到舅家作客,与表兄徐志摩曾有数面之缘。1931年,志摩遇难身亡,翌年春上,灵柩迎回海宁安葬,8岁的查良镛随母前往吊唁。
1922年,徐志摩和有夫之妇陆小曼坠入情网,与原配夫人张幼仪协议离婚,此举触犯、挑战了当时的‘世俗礼法’,遭到包括父母在内的亲朋好友的一致反对,社会上文坛中也是一片谴责、怒斥之声。在世人的冷眼观照下,二人终于在一起了,他们暇时也回海宁,住在新建“清远楼”,徐志摩称之为“香巢”。此巢今日犹存,大门匾额为“诗人徐志摩故居”字样,匾额下端有“表弟金庸敬题”的落款。
海宁很小一座县城,相信金庸在1937年离开故乡前的十数年,不知多少次经过这座‘香巢’。对自己的表哥和他的传奇婚恋(1963年,梁实秋撰文为老友抱屈“徐志摩的文名几乎被他的风流韵事所掩”)一定不会陌生。
徐陆婚恋,既失欢于父母,不容于师友,亦见讥于亲族,包括他的姻亲查良镛一家。1931年志摩乘飞机失事遇难后,查家挽以“司勋绮语焚难尽,仆射余情忏较多”之句。这是我见过的最不厚道的挽联。用的是杜牧(司勋)、(关盼盼故主)张建封(仆射)故事,完全从逝者的感情生活着眼,多有微言非议:徐志摩的诗歌与书信中的种种‘绮语’,应当‘焚’却,只患‘难尽’耳!
谁写的?!当然不是金庸,那年他7岁。是他父辈或祖辈写的,代表了当时查府老辈对徐、陆恋的态度,以及关注程度。可以推定:这件事,多年以后,在金庸家庭,仍然会是日常讲论的话题,未必没有长辈对金庸进行‘机会教育’,令少年金庸耳熟能详。
只是,那个年代跟今天极其相似,父子两代的思想几乎南辕北辙,父辈反对反感的,往往正是下一代衷心向往的。在金庸的‘少年维特’阶段,对表哥的这段恋情,不能毫无感觉。他后来追述自己少年时,读过表哥的《西湖记》与诗作,受益良多。问题是:《爱眉小札》他没读过?《眉轩琐语》也没读过?不会吧?
郭靖对于杨过而言,既是师,亦似父,杨过娶师为妻,最在意的是郭靖的态度,而郭靖是强烈反对的:“过儿,你可要立定脚跟,好好做人,别闹得身败名裂……过儿,我心里好疼,你明白么?我宁可你死了,也不愿你做坏事,你明白么?”
而志摩是梁启超先生的关门弟子,梁先生也是坚决反对他和陆小曼婚姻的,经不住胡适先生反复游说,才勉强答应做证婚人。在婚礼致辞中,梁任公以严师的身份,当着一百多位来宾的面,滔滔训话:“徐志摩,陆小曼,你们听着,你们都是离过婚,又重新结婚的,这全是由于用情不专,以后要痛自悔悟……我作为你徐志摩的先生——假如你还认我这个先生的话——又作为今天这场婚礼的证婚人,我送你们一句话:祝你们这是此生最后一次结婚。”
这份别出心裁的‘证婚词’如今陈列在海宁徐志摩故居,2003年,金庸回乡,据报载:“金庸读着梁启超的证婚词,会心地笑”,“会心处不必在远”,看到这条新闻,我也装模作样,跟着‘会心地笑’。
真正理解徐志摩的是他小学同学郁达夫:“他们的一段浓情,若在进步的社会里,有理解的社会里,岂不是千古的美谈?忠厚柔艳和小曼,热烈诚挚如志摩,遇合在一起,自然要发放火花,烧成一片了,哪里还顾得到纲常伦教?更哪里还顾得到宗法家风?当这事情正在北京的交际社会里成话柄的时候,自己就佩服志摩的纯真和小曼的勇敢,到了无以复加。”
我们试着把徐、陆的名字,换成杨过、小龙女,是否也很合拍?而郁达夫所指斥的“纲常伦教、宗法家风”与金庸在《神雕。后记》所言之“礼法习俗都是暂时性的,但当其存在之时,却有巨大的社会力量”是否也暗合?
徐志摩,是杨过!!
开什么玩笑!二人的出身经历、精神气质,太多不同。相似的几点,无非:(一)“不顾一切,带有激烈的燃烧性”,“不管天高地厚,人死我亡,势非至于将全宇宙都烧成赤地”的热情;(二)不恤人言,追求个性自由的心声;(三)到处留情之大众情人的潜力与做派。
尤其需要注目的是,金庸本人在撰写《神雕》之前,遭遇了与徐志摩相似的困境,到香港后,如曹子建初遇洛神,金庸遇到一个人---长城电影公司的当家花旦夏梦。金庸1953年与杜冶芬离婚,夏梦1954年结婚,1956年与第二位夫人朱玫结婚。金庸当时的心境,当与表哥徐志摩深有***鸣,志摩与金庸,‘难兄难弟彼此彼此’。
或谓:金庸57年进入“长城电影公司”,全是为了追求夏梦。据我猜想:金庸进入长城未必与夏梦有关,但离开长城一定跟夏梦有莫大干系。
如果金庸与夏梦有过开始,那么59年已经结束,如果根本没有开篇,那么到59年的金庸也已经绝望。这种心境体现在杨过‘逐日’的小说情节中,一样的绝望,一样的愤懑,又一样的无助。
1959年,对金庸而言,是相当关键的一年。这一年,他离开了长城电影公司以及夏梦,5月20日,创办了《明报》。
浮士德是在爱情幻灭后,追寻事业的,金庸在此前已发表《射雕英雄》,夏济安先生惊呼为“真命天子已出”,然而金庸本人(尤其早年)根本不把武侠小说当作‘事业’经营,唯有“〈明报〉是我毕生的事业和荣誉,是我对社会,对朋友,对同事的责任”;“我写小说实际上是当时的一种副业,我主要是要办报纸。报纸要吸引读者,那么我写点小说就增加点读者。”
就在《明报》开张当天,金庸开始撰写并连载一部新作品——《神雕侠侣》。
三毛认为:“金庸小说的特殊之处,就在于它写出一个人类至今仍捉摸不透的、既可让人上天堂又可让人下地狱的‘情’字。而不了解金庸与夏梦的这一段情,就不会读懂他在小说中‘情缘’的描写。”。
金庸离开夏梦当年创作的《神雕侠侣》一书,以及小龙女这一形象,尤其如此。
看金庸后来的态度,夏梦对他绝不是完全不假辞色,因此,金庸才会在《明报》创设不久,当夏梦在国外旅行期间,开辟专栏供她发表游记。80年代初,夏梦投拍的电影《投奔怒海》,片名也是夏梦特意请金庸修改而成。
夏梦在“六七暴动”后移民加拿大,金庸在《明报》特地发表社评《夏梦的春梦》:“ 对于这许多年来,曾使她成名的电影圈,以及一页在影坛中奋斗的历史,夏梦一定会有无限的依恋低徊,可是,她终于走了。这其中,自然会有许多原因,在我们的想象之中,一定是加拿大草原的空气更加新鲜,能使她过着更恬静的生活,所以她才在事业高峰之际,毅然抛弃一切,还于幽谷,遗世独立,正是‘去也终须去,住也不曾住,他年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我们谨于此为她祝福。”
“还于幽谷,遗世独立”?是否与杨过小龙女“神雕侠侣绝迹江湖”的情节多有相似?当然,那已经是后来的故事了——距金庸完成《神雕》,已经5年了。那时的金庸,未尝不会兴起贾宝玉“毕竟没有看错林妹妹”的知音之感。虽然与夏妹妹‘偕隐’的,不是他自己。
至此,或许可以猜度杨过与小龙女(如果有)的原型人物:徐志摩——金庸——杨过;陆小曼——夏梦——小龙女。
金庸何以在《神雕》中安排‘小龙女失贞’情节,并且固执不作修改?是因为贞操观念亦是‘世俗礼法’之一,对宋人思想限制极大。又或许哪怕仅仅在潜意识中,金庸也不能消除小龙女的原型印记——在遇到现实中的‘杨过’之前,陆小曼与夏梦都曾是别人的女人?
1970年,金庸写《卅三剑客图。虬髯客传》:“ 我国传统的观念认为,爱上别人的妻子是不应该的,正面人物决计不可有这种心理,然而写现代小说,非但不必有这种顾忌,反应去努力发掘人物的内心世界。”不知写这些文字时的金庸,是否也反观过自己的‘内心世界’?
至于金庸笔下,田归农与南兰,另一个‘ 爱上别人的妻子’的故事,显然与夏梦无关了。
“终于,在一个热情的夜晚,宾客侮辱了主人,妻子侮辱了丈夫,母亲侮辱了女儿”,读《飞狐外传》,似乎很能感应到作者本人的一腔愤懑之情。
1998年,已经74岁的金庸,眼含泪光地说:“是她(第一任太太杜冶芬)背叛了我”。
记得接触到金庸先生的一些人生介绍。金庸年轻的时候很迷恋长城三公主之一的香港演员夏梦。
金庸曾说:“西施怎样美丽谁也没见过,我想她应该长得像夏梦才名不虚传。”还说:“生活中的夏梦真美,其艳光照得我为之目眩;银幕上的夏梦更美,明星的风采观之就使我加快心跳,魂儿为之勾去。”
为了接近夏梦,金庸很是痴情。那时他已是名满香江的大才子,却委屈自己加盟长城影片公司做编剧,为能天天见到同一公司的夏梦。他的才华也让夏梦欣赏,无奈夏梦与金庸相识时已与商人林葆诚订婚。夏梦对金庸保持着一份尊重。
从这些金庸的经历可以看出,金庸小说里的很多女主角都有夏梦的影子,她们的原型就是夏梦。
据介绍,金庸很注重书香门第,女主角出身好金庸会赋予她女性的优点。反举例,碧血剑中的女主角出身不好,金庸就把她写得很爱吃醋,不是大家闺秀。由此可见一斑。
金庸,原名查良镛,祖籍江西婺源,于1924年2月出生在浙江海宁县袁花镇一个显赫的书香世家。抗战胜利后,金庸进入上海东吴大学法学院,后来到杭州《东南日报》任记者,在此期间,他因工作原因结识了自己的第一位妻子——出生在中产阶级家庭的杜冶芬。不久,金庸考入上海《大公报》,被派往香港担任国际电讯翻译。1948年秋天,金庸和杜冶芬在上海举行了盛大的结婚典礼,双方家长对这桩看上去门当户对的婚事非常满意。然而,金庸却不安于那种富足而平庸的生活,他心里始终无法舍弃做外交官的梦想,尽管因为当时特殊的历史情况,他屡屡受挫,却一直没有放弃个人奋斗,一直奔波于内地和香港之间。时间长了,他和妻子的关系越来越冷淡,最终杜冶芬爱上了别人。1953年,金庸在香港报纸发表声明,以杜冶芬不能生孩子为由,宣布与她离婚。他后来沉痛地对友人说了这么一段揪心的话:“你爱一个人,要一生一世爱她,但往往做不到。不是你不想做到,是你没法做到。世事难料,当初再好的夫妻,日后说不定也会分手……”经过这番沉重打击,金庸突然领悟到自己在情感世界竟那样贫穷,他渴望寻觅到一位真正能和自己同甘***苦的爱人。
半年后,金庸邂逅了一位让他一生难以忘怀的女子,她便是香港长城影业公司的著名影星、有“长城公主”和“香港西施”之称的夏梦。金庸对容貌不俗、气质高雅的夏梦一见倾心,觉得真正的爱终于在自己身上降临了。为了常见到夏梦,金庸进入长城公司编写剧本,夏梦主演的《绝代佳人》、《午夜琴声》、《有女怀春》等电影剧本都是金庸完成的,他们的合作非常成功。
然而,金庸对夏梦的爱注定只能是柏拉图式的,因为此时夏梦已名花有主,早已嫁作商人妇,尽管她非常敬重金庸的才华和人品,也明白他对自己的心意,可是她深爱着自己的丈夫,只能把他视作知己,所以,金庸的这段个人苦恋注定没有结果。但他特别珍惜这短暂而美丽的爱,他在一篇散文中写道:“其实跟一个人交往,感觉很深刻。也不一定要天长地久,虽说爱情重恩义,但闪电式的爱情也有很惊心动魄的,二三天也可抵二十年。”
不久,他黯然神伤地离开了长城公司,并怀着失恋的痛苦完成了武侠名著《神雕侠侣》。细心的读者发现:《神雕侠侣》中“小龙女”的一颦一笑,似乎跟夏梦很相似。其实,金庸在“小龙女”身上寄托了自己对理想爱情的渴望和期待:梦中的“她”应该是那种兰心慧质而又能琴瑟和鸣的女子。可是,理想的佳人又在何方呢?金庸不禁叹道:“念枉求美眷,良缘安在?”
丧子之痛情感触礁
1956年5月1日,金庸再次走进了婚姻,第二任太太朱露茜外表典雅而秀丽。她毕业于香港大学,有很高的英语水平,而且意志坚强,是一个敢打敢拼、风风火火的事业型知识女性。1959年,夫妇合作创办了《明报》,金庸任主编,朱露茜是惟一的女记者,工作紧张而又艰苦。开始时,《明报》销量不尽如人意,甚至面临倒闭的危险,而且他们的四个孩子相继出世,处境更为艰难,有时不得不靠典当物品来维持生活。那时,因为经常熬夜,工作时需要提神,他们就买一杯咖啡,两人一起喝。日子虽然很艰苦,金庸却常常感到自己很幸福,觉得自己终于找到了一个知心的爱人。
到1970年,金庸已经写完14部长、短篇武侠小说,他将作品名称的首字连成一副对联:“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他的武侠小说在华人世界风靡一时,《时报》也发展成香港畅销的大报,金庸夫妇还陆续创办了一些子报,终于走出了困境。然而,随着事业的逐渐壮大,他们的婚姻开始出现问题:金庸个性是外柔内刚,不会轻易改变,而朱露茜也是个要强的人,在困难的日子里,尚能形成一种积极进取的合力,即使偶有龃龉,也会很快消解,而一旦渡过难关,外在的压力小了,两人之间的矛盾便再也无法掩盖了。两人经常以“刚”对“刚”,因为对事业发展方向的看法不同常常争吵,很快便由意见不合发展到感情伤害。于是,婚姻的裂痕越来越大,金庸不愿这段经历了许多考验的婚姻结束,他想尽办法补救,然而,生活并不按他的主观意愿来继续。不久,他人生中最痛苦的事情发生了:长子查传侠自杀!这一变故成为他和朱露茜关系破裂的导火索。金庸对大儿子查传侠的感情很深,在他的影响下,这个孩子11岁时就开始发表文章,后来去纽约哥伦比亚大学读书。相反,查传侠和母亲的关系却不好,因为朱露茜经常大发脾气,动辄和丈夫吵闹,也听不进儿子的多次苦劝,以至于有一段时间查传侠不再理她。目睹了父母的不和后,查传侠觉得自己生活在这样一个家庭里很悲哀,对人生充满了种种悲观的想法。1976年10月,年仅19岁的他因与女友吵架,一时想不开,便自杀了。金庸与朱露茜无法接受这种巨大的丧子之痛,都觉得对方应为孩子的死负责,两人之间的隔阂越来越深,已无从化解。
一波三折再出“围城”
这天晚上,金庸失魂落魄地在一家酒吧独自喝闷酒,引起一名女侍应生的注意。她叫林乐怡,在这家酒吧做兼职,她觉得眼前这个失意的男人似乎很面熟,再一看,竟是大名鼎鼎的武侠小说家金庸。借酒浇愁愁更愁,午夜时分,金庸终于完全醉了,伏在餐桌上呼呼大睡起来。
林乐怡吓了一跳,忙把金庸酩酊大醉的情况报告给女老板。老板也束手无策:酒吧里只有三名女侍应生,大家不知怎样与金庸的家人联系,可她们又不能狠心将酒醉的大作家推到门外,老板只好吩咐林乐怡和另外两名女侍应生将金庸搀扶到里间的一张空床上。然后,她让林乐怡守一会儿,待他醒来问明住址再用车送走。
大约一个小时后,金庸醒了过来,他头痛欲裂,忽然看到旁边坐着一位年轻的姑娘,正笑吟吟地望着自己,不禁吃了一惊,赶紧挣扎着坐了起来。林乐怡关切地问:“金庸先生,您好些了吗?您在我们店里喝醉了。”说完,她便给金庸送上一杯茶。金庸对她表示感谢,并从交谈中知道了她的名字。这时,他仔细地打量了一下林乐怡,发现她身材修长,面若桃花,一对杏眼里的目光温柔而亲切。不知为什么,看着充满朝气和活力的林乐怡,金庸略有些失神,他想起自己逝去的青春,心中蓦然有了莫名的伤感。
林乐怡关切地说:“金庸先生,我很喜欢您的武侠小说,特别是《神雕侠侣》,我已经看了好几遍了。酒喝多了伤身体,我们都等着您写出新的作品呢!”在失意的时候听到这么温存的话语,金庸很感动,长期生活在名利光环里的他见过了太多的浮华和虚假,可现在却觉得这个年轻的女孩身上有一种值得信赖的品格,就把自己的痛苦和烦恼都倾诉给她。从此,这两个相差29岁的人成了忘年交,在林乐怡眼里,金庸不仅是博学的师长,更是一个时常很脆弱、需要理解的大朋友。
不久,金庸夫妇创办的《华人夜报》出现内讧,因朱露茜与总编辑王世瑜之间长期隐藏的矛盾突然激化,最终导致因王世瑜辞职并带走大批得力员工而使该报被迫停办。面对这一切,刚愎自用的朱露茜不检讨自己,反而迁怒金庸。结果,他们又大吵了一通,这次争吵让两人都意识到婚姻已到尽头,朱终于正式提出分手。尽管金庸也觉得他与朱的婚姻很难再维持下去,可还是坚持拖一拖,给对方多一点儿时间考虑。在那段最苦恼的日子里,林乐怡给了金庸很多善意的开导和安慰,她说:“不管什么人,在困难时都应该得到同情和帮助。”心地善良的她不愿看到金庸的家庭支离破碎,希望他们重归于好,可不久后却发生了一件让她深感难堪的事。
这天,金庸又来到酒吧,因店内客人不多,闲下来的林乐怡便和金庸聊天,想排解他心中的郁闷。就在此时,朱竟意外地闯了进来,不由分说便对林乐怡横加指责。金庸气得全身发抖,心脏病发作,差点儿休克过去。朱却像没看到一样,出完气便扬长而去。又羞又气的林乐怡忍住内心的羞辱,给金庸叫来医生进行检查,金庸对这个心地善良、宽容大度的姑娘充满了感激。然而,几天后,当金庸再去酒吧时,却见不到林乐怡了,女老板说,林乐怡对那天发生的事非常不安,为了不影响金庸夫妻的关系和酒吧的声誉,她毅然辞了职。听到这些,金庸觉得自己很对不起林乐怡,他百感交集,怅然若失地离开了酒吧。
这一次离婚是金庸提出来的,朱开始不同意,硬说是金庸另结新欢导致他们不和。但金庸决心已下,朱觉得再拖下去对自己也没什么好处,就答应了,但她同时提出两个离婚条件:金庸必须付她一大笔补偿费;不管三个孩子跟谁,金庸再婚不能再有孩子。另外她还有一个附加条件:如果离婚后发现有欺诈行为,将再度起诉。对这些苛刻而自私的条件,金庸全都答应了,他只求尽快解脱。
红颜知己相伴相随
结束了这段痛苦的婚姻,金庸内心产生了强烈的挫折感,他觉得自己写了那么多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却未能经营好自己的婚姻,真是一种悲哀。他感到,完美的受情只是自己追求的一个虚幻的梦,现在梦醒了,尽管很痛苦,但他终于踩在了真实的土地上。不知为什么,金庸心里一直觉得自己应该给失去工作的林乐怡一点儿补偿,费了一番周折后,他终于找到了她。林乐怡得知金庸的来意后,表示坚决反对,她说:“我敬重您,衷心希望您幸福,暂时丢了工作没关系,我可以再找。”金庸听罢,心里充满了无言的感动。
金庸的朋友们终于知道他有了一个红颜知己,他们都惦记着金庸今后的生活,就想法把他与林乐怡往一起撮合。金庸虽然喜欢林乐怡,可他坚决反对,理由是林乐怡不可能答应,因为两人岁数相差悬殊,恐怕误了她的青春。但朋友们决定试试看,就直接去问林乐怡,林乐怡踌躇不定,最后还是摇了摇头。问她为什么,她不说,其实她的内心已对饱受感情创伤的金庸产生一种复杂的情愫,她爱慕他的才华,很想照顾好他的后半生,可金庸毕竟是名人,她担心世俗的流言蜚语。
就在此时,金庸病倒了,儿女们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忙,不能随时守在他身边,林乐怡觉得自己不能袖手旁观,于是就主动前去照顾金庸。金庸很快痊愈了,林乐怡又要离开,他情不自禁地拉住了她的手,悲凄地问:“你是不是嫌我老了?”林乐怡的脸红了,慌忙说:“不,我是怕……我再考虑一下吧。”然后,她慌乱地离去了。
两天后,林乐怡告诉金庸,她决定一辈子和他生活在一起,可此时金庸又犹豫了,他想起离婚时朱提出的条件。但林乐怡早已知道此事,她没有流露出半点儿不快,而是温柔地微笑着说:“这也好,今后我正好把全部时间和精力用来照顾你。”金庸深情地看着她,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不久,他们举行了简单的婚礼,婚后,金庸依依不舍地把娇妻送到澳洲留学,这一去就是4年。留学期间,林乐怡有不少追求者,金庸对此事很大度,有一次还在电话里说如果遇到更好的人,请她慎重考虑。结果,林乐怡第一次冲他发了火,说自己早就把一颗心给了他,忍受寂寞之苦到澳洲留学就是为了能和他有更多的***同语言,便于今后协助他工作。林乐怡学成后,一天也没有多呆就回来了,很快成了“金大侠”的得力助手。她与金庸前妻生的三个孩子相处得很好,是一位真正的贤妻良母,时间长了,连朱也自叹不如。对此,金庸非常满意,在一次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现在这个太太虽然不是孩子们的亲生母亲,但大家相处得很好。前妻也常常来和我们聚会,一起吃饭,有事我们还要帮她。”
1995年春季里的一天,金庸在家中突发心脏病,当时,林乐怡急得直哭,赶紧送他进医院抢救。院方作了很大努力,成功地为金庸进行了“小球弹性通塞手术”,使他转危为安。在最危险的几天里,林乐怡一连50多个小时不合眼,寸步不离地守在病床边。还有一次,医生说金庸双肾功能衰竭,可能需要肾移植,乐怡当即表示,她愿献给丈夫一个肾。尽管后来不必做此手术病就好转了,金庸心里对妻子的一片深情仍非常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