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省第十届中小学生优秀艺术人才大赛(达州赛区)获奖者是否可以高考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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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教育部规定,从2014年开始,高考加分项目将开始瘦身。而四川的政策调整,终于在昨日尘埃落定。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昨日下发的《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2014年高考,我省加分、降分录取的政策将有大幅调整。

·娱乐八卦看过来·IT英语出国教育直通车从发布的政策文本来看,新的《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已薄得能在2张A4纸上呈现,而此前的录取照顾政策往往需要3~4张。成都商报(微博)记者粗略算了一下,和2012年的高考录取照顾政策相比,删除的加分项目达29项之多,而加分分值进行了缩减的项目则达到17项。

高考这根指挥棒一发生变化,中小学的人才培养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有关专家认为,这些招生录取政策的重大调整将对高二及以下学龄段的考生产生深远影响。

保留项目

应届生高中时参加奥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

获得县(市、区)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公民”称号

获得省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英雄”考生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烈士子女

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等

奥赛加分瘦身

省级奥赛一等奖不再加分

早在2010年国家层面就传出过奥数加分瘦身的信息,此次省级的实施规定中,首当其冲被删减的加分项目也是奥数。

新规中将奥赛“获得省赛区一等奖者加5分”的规定进行了删除。但保留了“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协主办的全国中学生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下同)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等奖者加10分,获得全国决赛二、三等奖者加5分”的规定。

除了直接删除加分项目外,我省还对多个国家级比赛的加分分值进行了删减。按照新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协、教育部等主办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者,以及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加10分”。而这些项目此前可加20分。

报考省内院校加分政策删减

2014年,针对省内院校的加分政策仅保留了“对第一志愿(平行第一志愿的A志愿;不含征集志愿)报考我省地方属农、林院校(含由农、林院校合并而成的高校)农、林专业的考生可加10分”这一项,其余全部删除。

这意味着,2014年,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全国三等奖及省一等奖者、“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获全国提名奖者,报考省内院校将不再享受加10分的照顾。

而“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音乐、美术、书法、舞蹈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的艺术尖子考生,经省统一测试,成绩达到优秀的加15分,良好的加10分,合格的加5分”的规定也同样被取消。

艺术尖子生不再享受加分,这一修改每年也将对数万考生造成影响,根据此前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数据,每年参加测试的考生都有数千人之多。

8项体育加分项目 加分分值从20分减为10分

执行了多年的体育加分项目也将迎来大幅瘦身。

而2014年,除国际级和国家级比赛前6名可获加分外,以前27个加分项目将瘦身为8项。仅有在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和羽毛球8个项目运动中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或达到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才可以享受加分,且加分值从“20分”降为了“10分”。

目前不少高中都开设了无线电测向、定向越野等项目,有的学校为了求新,也开设了射箭、射击、跆拳道、垒球等项目,由于举办的学校少,竞争不那么激烈,反而培养的学生容易出成绩,从而获得加分的考生也不少。加分项目瘦身后,或将引发高中学校甚至初中学校体育项目的变化。

省三好、省优干取消加分

省级优秀学生加20分变加10分

此前毫无征兆,但省三好、省优干也成为了被删掉的项目之一。

2014年,享受加分的仅有“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省教育厅表彰的省级优秀学生”,且加分分值由20分减为了10分。

这一变化每年将直接减少1000多名考生享受高考加分照顾。记者注意到,根据省教育厅今年3月公示的名单,2012年高考录取时,我省***有721名“省三好生”,564名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获得了10分的高考加分;***有54名“省级优秀学生”享受到了20分的加分。

新规定对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见义勇为行为以及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的加分规定则未做任何修改。

艺术类专业考生加分项目全部删除

艺尖生和体育项目的瘦身,也随之影响了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的录取照顾政策。2014年,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其文考加分项目也从27项减少为了8项,分值也少了10分。而此前规定的“全省各类艺术、体育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名列全省同类专业前三名的考生,省内院校录取时加20分”的规定也被取消了。

而针对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加分项目也全部删除,仅有少数民族地区和军警等部分特殊照顾的考生才享受加分照顾。

同样,普通高校职教师资和高等职业专科班对口招生录取照顾政策也延续了普通类招生照顾政策中删减的项目,上述艺体类加分项目也均被取消。

部分优先录取考生描述有变化

此外,新规对国家规定的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华侨、烈士子女、台湾籍考生、少数民族地区考生的加分照顾政策都未发生任何变化,但对部分优先录取考生的界定和描述却有了微妙变化,涉及多处年限及人群范围描述。

新政中指出:“退役军人、残疾军人、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