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俐质疑“娱乐圈”称谓引争议,网友们争论的焦点是什么?

女明星巩俐在接受采访时,自曝不习惯被叫“艺人”,认为这是一个从港台娱乐圈舶来的称谓,并且她表示以前大家对他们的尊称是演员、文艺界或艺术家。她的这番言论引发网友的讨论,莫不是“艺人”这个称呼有贬低的意思?其实“艺人”是一个泛称,词性没有贬低的意思。并且这词不算是港台娱乐圈传来的称呼,有这么一句“大都小伯、艺人、表臣百司。” ,里面的“艺人”指的就是有才艺的人。在古代,“艺人”一词用得不算广泛,直到现代,艺人才被广泛用来指利用本身的技艺与才能来娱乐他人而获取报酬的职业人。

在谈到某片破多少个亿作为评审一部电影的优异程度时,巩俐则表示:“现在谈起一部电影时,有些人会说,快去看看这部电影,它太好哭了,好哭算得上是好电影跟好演员的标准吗?给观众的标准也未免太低了吧?这些评价电影的,对电影行业、对电影人也太不公平了吧?电影拍一部太不容易了!观众有自己的主权,应该让他们自己去选择自己喜欢的电影。”

她还表示:“评分还是票房,都代表不了电影人,也不能代表一部电影,艺术片跟商业片存在着分化,不能拿票房跟分数作为评论一部电影的好坏标准,这样是极大的不公平。”巩俐说完以后,网友纷纷持反对意见:难道是我浅薄了吗?难道去电影院不就是为了找乐子吗?电影院上映的电影99%都是商品而已,又不是国粹,就是给人娱乐,打发时间的,没有必要这么说吧。

也有网友说到,德高望重才能称之为艺术家,甚至有人提出:其实可以把巩俐称之为“外国艺人”,这样也显得比较友好。还有人为了进一步批评巩俐,专门拿出巩俐部分作品进行了列举,比如其表演的《西游记之孙悟空三打白骨精》、《唐伯虎点秋香》、《我知女人心》、《赌侠》等,这些电影没有人把它当做艺术品,都是纯娱乐性质的商业电影,也没有人称你巩俐为艺术家。

其实在我个人看来,巩俐所表达的东西很多都是没问题的,特定的话要放在特定的语境去看去解读,就像网友们说的那样,巩俐想表达的或许是现如今对于演员这个职业的过渡追捧和娱乐化,放在她那个年代,这份工作是非常严肃认真的。她出演的作品虽然不多,但每部都很精良,在娱乐圈里早已经留下了自己不可磨灭的地位和江山,每次出现都备受关注。《夺冠》也让我们看到了不一样的她。

所以说就作品和演员这个身份上说,巩俐对于现如今的娱乐圈和演员现状,肯定是有发言权的。毕竟她是个要资历有资历,要作品有作品的大前辈。据悉,这已经不是巩俐第一次与“娱乐圈”划清界限,早在2019年,巩俐在戛纳电影节接受采访时就曾表示:“我不是娱乐圈的人,不要把我和娱乐圈混在一起。”

结语:

陈道明在某发布会上也谈到了流量明星的概念。他认为流量都是被包装炒作出来的塑料演员,阻碍了真正创作者的前行。但他也不得不承认,流量明星对他们的摧毁不小,所以要正视这个问题,才能创作出更多更好的作品。随着娱乐圈的发展,对于这个行业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认知。能够做到良性发展当然是好事,这也是演绎工作人员们***同努力的目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