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捕快是一个什么样的官,相当于现在的什么职务呢?

捕快是我国古代衙门下最底层的官吏,衙门需要捉拿犯人一般出去捉拿的都是捕快。因此古代的捕快就相当于是现代的警察,在现代警察也分为很多种因此捕快按照工作的性质应该相当于现在的刑警。

古代的衙门中衙役其实是分为四种的,皂、捕、快和壮丁,只是后来百姓们没有得到明显的普及就将衙役们统称为捕快。捕快这一职位出现最早的记载可以推到大禹治水时期,《国语》中有记载,大禹在治水时期曾经和各个部落中的首领讨论治水的问题,这时候有个部落的首领迟到了大禹不悦为了自己的威信将这位首领斩首了。

大禹斩杀这位首领并不是自己动手杀的,所以推断出杀人有专门的人在做,因此这也应该是有记载最早的捕快了。因此捕快相当于现在的刑警了,捕快头子就是现在的刑警队长。其实在我国古代捕快并不是官只是吏,在现代我们将官吏统称为官,但是在我国古代?官?和?吏?是分开的,两种不同的制度等级。

在我国古代想当官必须要读书然后参加科举考试,考中的学子才能当官,县衙中县令、县丞、县尉都是需要参加科考的,而捕快只是属于吏。在我国古代百姓是可以参加科举考试的而吏是不被允许参加的,这些吏是没有朝廷承认的,也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主要都是靠打赏。吏都是一些熟悉朝廷法律条文有办事能力的人,吏应该算是古代官僚体系下最底层的办事人员,他们也大多都出身与贫困的清白人家,没有地位。

捕头是县衙中最底层的存在,是最普通的衙役没有品级和现在的警察相差甚多。古代的捕快身兼多职而现在的警察体系分工明确相差还是很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