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是由谁发明出来的

人类发明使用文字的历史,或许可以追溯到10000年前,这与我们如何判断什么样的符号属于文字的标准有关,当然也与考古发掘工作的进展有关,而且也与古文字信息载体的耐久性有关。事实上,人类文明是一种存在的过程,而记录这种过程的信息及其载体,也是多种多样的。

一般来说,人类文明的信息记录,包括主观记录和客观记录两大部分。所谓主观记录,是指人类用符号记录自己的生存信息,用实物保留自己的生存信息。所谓客观记录,就是人类无意间留下的生存信息,例如遗弃的石器、用火的痕迹、吃剩的兽骨,以及由于人类的生存而对自然环境及其生物的物种结构所造成的可以察觉的变

对于中国来说,在先夏时期(4200年前至10000年前)就已经出现了相当多的文字符号或类似文字的图画、图案、符号。不过,我们今天通常只能够在陶器、骨器、玉器、青铜器、岩石等耐久性的载体上,看到这些文明信息的符号;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古代先民不曾在其它载体上留下过文明信息符号,因为许多不耐久的载体可能已经消失了。例如,远古神话传说就是一种人类早期记录信息的载体,在中国的远古神话传说中就记有伏羲时代创造的复杂符号体系(八卦符号),黄帝时代创造出完整的文字体系(苍颉造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