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相先天八卦
1、象,是卦象,《易经》有64卦构成,每一个卦都是大自然中天、地、山、火、水、风、雷、坎、泽等各种自然形态的组合变化所出现的自然现象。卦有卦象,是指一个卦的总体现象,也叫大象;还有对每个卦每一个爻在其位置中的现象也叫小象(爻辞),简单地说就是各种现象。这些现象既是自然和现实社会中政治、君子、民众,家庭等的现象。这些现象中有真的,也有假的,有正面的,也有反而的,更有好与坏,真与假,正与反等都包含其中的现象。而正是这些复杂、双重的象才包含着一定的理。
2、数,就是现象所包含的数,《易经》所指的数,不是数学上的定数,明确且精确。而是一种现象,如一生二、即表示一样事物包含着阴阳两面,一样事情,包含着正反两面,而阴阳这二面的结合,又成了二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又进升到六十四卦,这就是说《易经》中的数,不仅只是一种现象的数字,而又是包含着一定理。通常我们所指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大天干,也同样指1-10的数字,其中,1、2,表示甲乙,而甲乙也正是五行属性的木,甲为阳,乙为阴,如此,1、2不只是简单的数字,而是阴木和阳木的象征。当这些数字搭配在一起时,就成了某种阴阳和五行搭配的暗示或表现了。
3、理,是象跟数合起来所得的规律。象离不开理,象中有理;数也离不开理,象是理的外在表现或载体,理是透过象的背后,所包含或人们推断出来的理,可以运用于其它事物且准确的理,数也如此。
《易经》通过一个个的象和若干的数,阐明了大自然的规律,君子处世之道乃至国事、家事、个人养身之事等无所不含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