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信马脚是什么意思
问题一:马脚的详细解释 亦作“马脚”。 1、马的脚。《后汉书?班超传》:“超还至于K,王侯以下皆号泣曰:‘依汉使如父母,诚不可去。’互抱超马脚,不得行。” 唐 王建 《田侍郎归镇》诗之三:“踏著家乡马脚轻,暮山秋色眼前明。”2、比喻破绽。元 无名氏 《陈州粜米》第三折:“兄弟,这老儿不好惹,动不动先斩后闻,这一来,则怕我们露出马脚来了。”《西游记》第三十回:“这P不济,走了马脚。” 冯德英 《苦菜花》第十六章:“天哪,被她看出马脚,那命就休了。”3、用马运输的费用,脚价。清 林则徐 《查勘矿厂情形试行开采折》:“有所谓火耗、马脚、硐主、硐分、水分,以及西岳庙功德、合厂公费等名目,皆头人所逐渐增添者,虽不能尽裁,亦必须大减。”4、赶马人。清 昭 《啸亭杂录?缅甸归诚本末》:“尚贤本无籍马脚,於茂隆山开厂,督臣张允随佥委充当课长,积私财捐通判职衔。”5、迷信谓神所附的人。清 李调元 《南越笔记?南越人好巫》:“安崖有二司神者,一日降魂,童言曰:‘欲与萧公斗法。’於是二司神各发马脚。马脚者,神所附之人也。”6、清代官服的袖口为马蹄形,因借指清军。《太平天敫枰ァに耐亭探马脚》:“四望亭,三层阁,站在亭上探马脚。马脚到,吹角号,打得清兵往回跑。”见“马脚”。
问题二:蛇缠马脚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属蛇的一方会克制属马的一方。 当然这是迷信的说法,关键是你自己的感觉。
问题三:什么是蛇缠马脚 民间有“蛇缠马脚”的说法,意思是属蛇的一方会克制属马的一方。当然这是迷信的说法,关键是你自己的感觉。
问题四:我属马男朋友属蛇,他妈妈突然对我说蛇缠马脚什么意思 封建迷信,蛇缠马脚,阻碍马前进,你就反其道而行之,让你的他和你过的越来越好。
问题五:蛇缠马脚什么意思 意思是属蛇的一方会克制属马的一方。 当然这是迷信的说法,关键是你自己的感觉。
问题六:蛇会绊马脚吗? 你好,我认为你们还是会在一起的。蛇绊马脚民间有“蛇缠马脚”的说法,意思是属蛇的一方会克制属马的一方。马还会踩死蛇呢。当然这是迷信的说法,关键是你自己的感觉,两个人真心在一起就好了,干嘛要理这些呢?你们是真心相爱的话,又有什么东西可以阻挡你们的呢!!!蛇和马相配很好啊,我们江南有个说法叫蛇绊马脚越绊越发,说明了2个相配会发财的,只要你们坚持与老人沟通,大人们会同意的,祝愿你们。
问题七:是否有蛇盘马脚一说? 所谓'蛇盘马脚'其实只是一种说法而已,只是一种主观臆想的说法,大可不必去理它!真要相信这个话,岂不是属蛇的都不能结婚了?蛇可以盘马脚,也可以盘羊脚、猪脚,甚至可以吃老鼠呢!
敬告同学:相信但不要迷信
顺祝新婚快乐 白头到老
问题八:巫婆的是什么意思呢!?!?! 女巫,在古代又叫作师婆。
名词解释编辑
在中国,以替人祈福禳灾、占卜等为职业的女人。随着现代科学对大自然、医学的研究,巫婆从业者所声称其具有的能力受到严重怀疑,巫婆被视为装神弄鬼的封建迷信从业者。
其他意思及用法
北投,台湾的地名之一,以温泉胜地闻名。在平埔族语里的意思就是女巫。 老巫婆是一种讽刺用语,用来嘲讽未出嫁的年长女性,或是寡居的老太婆,带有严重歧视的意味。
女巫分类编辑
女巫是能与神和鬼沟通、使用巫毒、占星术的女性,还有声称能鬼神附身并以此谋生的女性。
巫婆
在原始社会的村落***同体中,借助大自然的神力或神灵附体的力量,替人祈祷驱邪治病的专业人员,通常以年长女性居多,类似日本巫女。 运用西洋占星术或神秘学,为人占卜吉凶、祈福、施咒的妇女。 巫婆,在古代又叫作师婆。在中国,以替人祈福禳灾、占卜等为职业的女人。随着现代科学对大自然、医学的研究,巫婆从业者所声称的能力受到怀疑,巫婆被当做假装鬼神附体,装神弄鬼的封建迷信从业者。 广义来说,指使用魔术、念咒、妖术的女性。在西方童话故事里较为常见,大多以鹰钩鼻的老太婆的形象出现,身上披着一件黑色斗篷,相貌奇丑无比,喜欢喃喃自语,在大锅煮著蜥蜴、蝙蝠、蜘蛛、毒蛇等食材,熬制成浓稠的汤药。这个印象,一般认为在狩猎女巫的历史中就已经定型了。 中国东北的萨满教中负责跳大神的女祭司。 女巫医。中国西南地区少数民族中,具有治病能力的女巫医,例如壮族的雅禁,俗称禁婆。 魔女。
6巫术历史编辑
在上古时期因对自然力量的不知性以及崇拜,因此发展出对灵魂以及神灵进行各种仪式的文化。
常见手段有
占卜施咒下毒 在中华文化里的五行和八卦论来说,男属阳而女属阴,而只有阴性的人才能与灵魂沟通,因此不论是巫还是灵媒都是女性(阴性)宋玉《高唐赋》:“昔者先王尝游高唐,怠而昼寝,梦见一妇人,曰:妾为高唐之客,闻君游高唐,愿荐枕席。王因幸之。去而辞曰:妾在巫山之阳,高丘之阻,旦为朝云,暮为行雨,朝朝暮暮,阳台之下。”王国维在《宋元戏曲史》论及楚国女巫:“至于浴兰沐芳,华衣若芙,缓节安歌,歌舞之盛也。乘风载云之词,生别新知之语,荒淫之意也。是则灵之为职,或偃蹇以像神,或婆娑以乐神...”
7女巫审判编辑
中世纪以前,女人在日耳曼传统文化区里一直很受尊重,尤其是制药、行医、会读写的女人。中世纪之初基督教在日耳曼地区的发展,教会认为按照基督教教义,女人应绝对服从于男人。教会贬低并丑化女人,捏造女巫形象,迫害女人,甚至活活烧死所谓的“女巫”。
1484年,两位教士亨利希和耶科布,撰写了《女巫之槌》,详细列举了很多种识别女巫的方法,发起了声势浩大的“欧洲女巫大审判”。
中世纪的女巫审判有着非常黑暗的一面,绝大多数被处死的“女巫”都是无辜的女性。一名教士在审问过几百名女巫之后所得出来的结论,他在公元一六三一年写道“如果被告过着不道德的生活,那么这当然证明她同魔鬼有来往;而如果她虔诚而举止端庄,那么她显然是在伪装,以便用自己的虔诚来转移人们对她魔鬼来往和晚上参加巫魔会的怀疑。如果她在审问时显得害怕,那么她显然是有罪的,良心使她露出马脚。如果她相信自己无罪,保持镇静,那么她无疑是有罪的:因为女巫们惯于恬不知耻地撒谎。如果她对向她提出的控告辩白,这证明她有罪;如果她由于对她提出的诬告极端可怕而恐惧绝望、垂头丧气,缄默不语,这已经是她有罪的直接证据。如果一个不幸的妇女在受刑使因痛苦不堪而骨碌碌地转眼睛,这意味着她正用眼睛来寻找她的魔鬼;而如果她眼神呆滞、木然不动,这意味着她看见了自己的魔鬼,并正看着他。如果她发现有力量挺得......>>